当前位置:首 页 >> 学者文库 >> 石硕
学者介绍
石硕,男,汉族,博士。1957年10月生,四川成都人。198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1987年于四川大学历史系隋唐史专业获硕士学位。2000年6月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四川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点击排行
最新文章
热门标签
哲学 影评 符号学 分析哲学
管理 经济危机 贫富差距
传播 新闻 和谐社会
历史 胡塞尔  人口比例
郎咸平 华民 林毅夫 价值观 
司法公正 国学 正义 人文 
存在主义 现象学 海德格尔
石硕
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 第九章 对元以来西藏被纳入中原政权若干原因的探讨(上)
来源: 作者:石硕 点击:342次 时间:2006/9/25 10:41:59

第九章 对元以来西藏被纳入中原政权若干原因的探讨


  纵观西藏文明近千年的发展轨迹,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异常显着的事实:西藏文明是一种在地域空间上明显地向东倾斜的文明。也就是说,尽管西藏文明具有非常独特的高原特征,尽管这种文明有着强烈的对高原环境的适应性和对非高原环境的不适应性,但西藏文明却绝不是一种封闭的文明,更不是在高原环境中独自孤立发展起来的一种文明。恰好相反,西藏文明在其成长和发展的各个时期中都始终与周边文明特别是与东部的中原文明发生了极其广泛而深刻的交往与联系。这种交往和联系一方面使得西藏文明在大量摄取中原文明营养的基础上不断地充实和发展了自己,另一方面则使西藏文明与中原文明之间逐步形成了一种由文化而及于经济,由经济而最终及于政治的深刻的有机关系。这种关系发展的结果,最终使西藏被纳入了中原政权之内。


  无庸置疑,西藏之最终被纳入中原政权绝非是由某一单一因素所决定的,而应该是由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彼此契合的一个综合结果。本章中,我们将着重就元以来西藏被纳入中原政权的原因进行全面的、综合的讨论。
  第一节 宗教与文化背景:连接西藏与中原的蒙古之链


  西藏东部的中原文明体系,就种族文化与经济类型而言,明显地存在着南、北两个不同的民族系列,这就是黄河、长江两大流域主要以汉族为代表的农耕民族系列和北方草原地区主要以众多的游牧民族为代表的游牧民族系列。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上,这两大民族系列之间的冲突、对抗、融合与同化始终迭宕起伏、延绵不断。构成了中国历史上最为突出的特征之一。同时,在南、北两大民族系列的冲突与对抗中,北方的游牧系民族始终成为一种极为活跃、极富扩张性与主动性的历史因素。所以这种冲突与对抗的结果,不但导致北方游牧系民族的一次又一次的大规模南下和人主中原,而且也迫使以农耕为主体的汉民族文化重心不断发生南移。元代以前,汉民族文化重心在魏晋南北朝和南宋两个时期曾发生过两次大规模南移。这一南移的结果,客观上使得北方游牧系民族在辽阔的中国北方地域的活动更趋活跃和更具扩张性。但是,另一方面,北方游牧系民族南下进入中原后,又总是不断地与庞大的汉民族在种族与文化上发生融合和同化,从而使二者逐渐趋于一体。因此,历史上北方游牧系民族的一次又一次地南下中原,不仅导致了中原文明在体积上的回趋庞大和在地域空间上的迅速拓展,而且也给中原文明带来了极大的活力和扩张性。毫无疑问,西藏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与中原政权发生深刻有机联系的。


  很明显,在西藏被引入中原和最终纳入中原政权的过程中,起了关健性作用的并不是以农耕为主的汉民族,而主要是得力于北方极富扩张性的游牧系民族。事实上,西藏正是在中国北方游牧系民族的扩张和入主中原过程中被带入中原的。完成这一历史功绩的即是13世纪初崛起于中国北方并在中国政治舞台上活跃了长达数百年之久的蒙古。
  蒙古在连接西藏与中原政治关系中所起的重要纽带作用,可以由下列几个显着的事实得到确认:
  第一,西藏与中原政治隶属关系的形成与确立,是通过13世纪初北方蒙古势力的强大扩张和入主中原建立元朝来获得实现的。


  第二,蒙古统治者所建立的元朝对西藏进行了长达百余年的统治。这一统治不但使后来明朝作为元朝的征服者得以顺利继承对西藏的主权,同时也始西藏在明朝取代元朝之后理所当然将明朝视为新主而迅速主动地投入其治下,上缴元朝敕印,换取明朝敕印。也就是说,元朝对西藏的统治直接为后来西藏与明朝政治关系的确立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三,明末清初,当中原发生政权更替及大规模战乱对西藏暂时无暇顾及之际,蒙古势力再次由西北南下进入西藏,在西藏建立起以五世达赖为首的统治全藏的噶丹颇章政权(西藏的统一政权自此靠蒙古的力量而得以形成),并再次形成蒙古对西藏长达70余年的直接统治。随后,由于清朝迅速崛起和入主中原,并以强大的声威赢得了大漠南北蒙古各部的归顺与臣服,清遂在蒙古各部归顺与臣服的基础上取得了对西藏的间接统治权。在1696年清朝以强大的军事实力击败噶尔丹叛乱以后,则导致了蒙古对西藏的直接控制权逐渐向清朝的转移。这一转移过程最终以1720年清朝出兵西藏驱逐准噶尔部而告完成。可以说,清朝实际上是通过对蒙古的征服和控制而从蒙古手中继承了对西藏的统治权,或者说是由蒙古对清朝的归顺与臣服而将西藏带入了清朝治下。


  由上可见,蒙古曾在两个关键时期起了连接西藏与中原政治关系的重要纽带作用。第一个时期是,13世纪初蒙古的扩张及入主中原建立元朝,不但首次将西藏纳入了中原政权的统治之下,而且元朝对西藏长达百余年的统治还构成了后来西藏与明朝政治关系的基础。第二个时期是,1642年蒙古再次形成的对西藏的统治,最终也以蒙古对清朝的归顺与臣服而逐步将西藏转入了清朝的直接统治之下。蒙古在西藏与中原政治关系中所起的这种纽带作用,可用下图来表示:(图五)


  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为什幺蒙古前后两次形成的对西藏的统治其最后结果都起到了连接西藏与中原政治关系的作用?不可否认,蒙古作为13世纪崛起于中国北方草原的一支庞大的游牧民族,的确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和极大的扩张性,这种扩张性和军事实力也的确是导致它两度统治西藏的重要原因。但是,蒙古对西藏的统治之所以能起到一种连接西藏与中原政治关系的纽带作用,却并不仅仅是由于其拥有强大军事实力的原因,而是存在着一种内在的、更本质的原因,这就是蒙古在征服和统治西藏的过程中,蒙藏两大民族之间不断地发生了一种宗教与文化上的深刻联系。


  公元13世纪初,就在蒙古实现对西藏的征服与统治并于随后入主中原建立元朝的同时,蒙古与西藏之间即开始迅速发生了一种宗教文化上的联系。首先,以忽必烈为首的蒙古统治者逐渐对其所接触到的西藏宗教发生了浓厚兴趣,这一结果使得蒙古统治者由最初对西藏的军事强制转而对西藏各教派领袖采取了一种大加优崇与怀柔的政策。与此同时,西藏方面以萨班、八思巴和噶玛拔希为代表的一批各教派领袖人物,也开始利用蒙古统治者对其宗教所表现的明显兴趣,不失时机地对他们进行了强有力的宗教渗透和影响。他们纷纷远离故土而趋往北方的蒙古,跟随和投靠于各自认定的蒙古汗王麾下,从事宗教上的各种活动。这一现象持续了数十年时间,其最后结果是导致了作为大元皇帝的忽必烈本人及整个元皇室集团对西藏佛教的皈依和崇信,使西藏佛教成为元朝国教。


  假如说蒙古最初对西藏的征服和统治尚带有较强的军事强制色彩,还主要凭藉其军事实力作后盾,那幺自忽必烈开始,随着西藏与元皇室集团之间特殊宗教关系的建立,元朝在政治上对西藏的统治和管理也逐渐转向了一种以宗教关系为基础的模式。元朝主要通过扶持和依靠西藏教派势力来对西藏进行统治和管理。确切地说,是将萨迦派势力作为其在西藏的代理人,通过对他们的有效操纵和控制来具体实施对西藏的统治和管理。这一统治模式客观上使得元朝对西藏的统治更加容易,同时也更加有效,从而大大强化了元朝对西藏的统治。而另一方面,西藏以萨迦派为首的各教派势力也通过他们与元朝统治集团建立的特殊宗教关系而逐渐在元朝宫廷中获得了巨大的权力和利益。自八思巴开始,西藏宗教领袖被元朝皇帝封为“帝师”的做法遂成为制度。帝师在元朝宫廷中享有极高的威望和地位,仅为“皇天之下,一人之上”,(王辅仁、陈庆英《蒙藏民族关系史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P39。)成为西藏教派势力在元朝的总代表。除帝师外,大批的西藏僧人(或非僧人)亦受到元王室的尊崇,这些人并不限于萨迦派,也有其它教派的人。他们或受封为王,或尚公主与长公主,或被皇子、宗王们奉为上师,或在朝廷做官,取得各种封号。史载元代“(帝师)弟子之号司空、司徒、国公、佩金玉印章者,前后相望。”(《元史》卷202《释老传》。)西藏各地方领主来京谋求职位封爵之人则更多不胜计。(王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P76。)西藏教派势力与元朝统治集团在宗教和政治上的这种紧密结合,也为他们源源不断地带来了巨大经济和宗教利益。有元一代,元朝统治者对以帝师为首的西藏僧人的各种赏赐其数量之巨大,次数之频繁达到了非常惊人的地步。以至当时有人曾发出“今国家财赋,半入西番”(张养浩《时政书》、《归田类稿》卷2。)和“国家经费,三分为率,僧居二焉”(《郑介夫上一纲二十目·僧道》,《历代名臣奏议》。)的感叹,此外,因元朝统治者笃信西藏佛教并在京城及全国各地广建佛教寺庙,大兴佛事活动,故导致了藏传佛教在中原地区的普启遍兴盛和发展,同时也导致了西藏僧人大批向中原地区流动。史载,仅元成宗大德九年(公元13O5年)至十年间统计,赴京的西藏僧人即达850余人,计乘马1542匹。“尝经平凉府、静、会、定西等州,见西番僧佩金字圆符,络绎道途,驰骑累百,传舍至不能容,则假馆民舍,……奉元一路,自正月至七月,往返者百八十五次,用马至八百四十余匹,较之诸王、行省之使,十多六七。”(《元史》卷202《释老传》。)大批的西藏僧人源源不断地涌向中原地区,除了为获取政治经济利益外,另一主要目的也是为了维系他们在中原地区所享有的“统领天下僧尼,主管佛教事务”的巨大宗教权益。这一情形,正如藏文史籍中所描述的那样:“如此,使蒙古国土(元朝统治地区——引者)众生俱入大乘之道,释迦牟尼之教法如太阳之光辉,普照大地。”②(《萨迦世系史》,陈庆英等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P147。)


  很明显,西藏与元朝统治者所发生的特殊宗教文化联系,使西藏与中原之间开始形成了一种几乎不可逆转的包含了巨大政治、经济乃至宗教利益的全方位的深刻联系。一分面,元朝统治者通过对西藏宗教的皈依和崇信,满足了其自身的宗教需要,并以此强化了对西藏的统治;另一方面,西藏教派势力则通过元朝统治者对其宗教的皈依和崇信,而从元朝手中取得了巨大的政治、经济和宗教利益,并大大地发展了自己的宗教。这样,西藏与元朝之间显然已经超越了一种简单的征服与被征服、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因为元朝帝师制度的确立,实际上已使以“帝师”为首的西藏教派势力作为一个特殊的宗教阶层加入到元朝政权之中,成为了元朝统治阶级的一部分。(在元代,藏族属于元朝社会中的色目人等,包括在元朝统治阶级的“种姓”之中。)所以,当时西藏与元朝之间既形成了一种以宗教文化为基础的深刻的政治、经济利益关系,同时也形成了西藏宗教及教派势力依靠元朝政治力量来获得发展的局面。由于西藏教派势力只有在政治上紧紧依附于元朝统治者,才能不断获取各种利益并发展其宗教,故他们与元朝统治集团所建立的特殊宗教联系,使他们在政治上更加依附于元朝统治集团。一个突出的现象是,元朝对西藏的统治并不带有多少强制性特点,相反,西藏方面却表现了极大的主动并形成大批西藏僧人向元朝京城和中原地区流动的局面,这正是西藏对元朝业已形成强烈的政治依赖的结果。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元朝虽是蒙古统治者入主中原后所建立的王朝,但元朝却决不是一个单纯的蒙古族性质的政权,它对整个中原地区统治的确立,使它成为了中原的政权并在与周边民族的关系中必然地代表了中原王朝的利益。此外,元朝对中原地区长达百余年的统治也导致了它本身的中原化。所以,西藏对元朝所形成的强烈政治懒已经不仅仅限于以对古,而是对中原政权的一种政治依赖;同样,西藏与元朝之间基于宗教关系而发生的深刻利益联系,客观上也导致了西藏向中原地区的利益倾斜。而这两点无疑又由于元朝对西藏长达百余年之久的统治而不断地得到了强化和巩固。由此可见,元朝对西藏的统治显然已深深地将西藏纳人了中原政权之内,它不仅使西藏与中原之间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利益联系,而且在这一利益联系基础上也使西藏社会在其内部成了一种在政治上对中原政权的强烈依赖机制。元朝对西藏的统治所以产生这样的结果,其根本原因正在于西藏与元朝统治者之间所形成的特殊的宗教文化联系。

 

  在元朝灭亡以后,元朝统治西藏所产生的深刻影响,通过两个途径得以延续并发挥作用。第一个途径是,西藏在元代业已发生的向中原的利益倾斜和对中原政权的政治依赖机制自然不可能随元朝的灭亡而消失,所以元朝灭亡后,西藏在这种机制的驱使下很快便主动投入了取代元朝的另一个新兴中原王朝——明朝的治下。西藏与元、明政治关系的嬗变过程进行得异常迅速,从1370年明军攻取河州和原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以元所授金银牌宣敕降明后,很快就形成了藏区各实力派上层人物辗转招引、纷纷遣使或亲自率部入明,接受明朝官职和封号的局面。仅短短六七年时间,元朝在藏区的行政机构与官吏便转入了明朝的统辖之下。此外,明朝对西藏的接管基本上采取了和平招渝方式,明朝与西藏之间既未发生武力对抗,明朝军队也未曾进入西藏,西藏完全以和平方式顺利转人明朝治下。出现这样的情形,显然在于西藏方面本身已形成了对中原政权的依赖,而这正是元朝统治西藏所导致的结果。

 

  第二个途径是,明朝统治者在继承元朝对西藏统治权的同时,也大体继承了元朝对西藏的政策。明朝与西藏之间,虽然缺少像元朝那样的宗教联系,明朝统治者并不皈依和信仰藏传佛教,这也使得他们取消了元朝那种在宫廷中以西藏宗教领袖为“帝师”的制度,但是,明朝统治者却至少在两个主要方面承袭了元朝对西藏的政策。其一,明朝同样通过巨大的利益联系来促成西藏在政治上对中原政权的依赖。终明一代,明朝中央对西藏朝贡者始终予以巨额赏赐,并通过大规模茶马互市进一步加强西藏与中原的利益关系,这使西藏与中原地区的经济利益联系朝着一种更广泛、更具规模的方向发展。在明代,西藏的各路朝贡使团以极大的规模和频率络绎不绝地往来于西藏与中原之间,他们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所以,明朝的这一政策无疑使西藏在元代业已发生的向中原的利益倾斜得到了进一步的延续和发展。其二,明朝统治者同样采取了尊崇和优待西藏宗教领袖的做法。明朝先后在西藏各教派领袖中分封了三大法王、五大教王。基本上囊括了当时西藏的各主要教派。对于这些宗教领袖,明朝除在政治上予以分封和赐予崇高地位外,在经济上也给予巨大的赏赐。尽管明朝对西藏宗教领袖的优崇主要不是出于宗教上的原因,而更多是出于政策上的考虑,但这一政策同样对各教派势力起到了巨大的政治凝聚作用,明朝这一政策显然直接沿袭了元朝优崇西藏宗教领袖的做法。由此可见,明朝与西藏的政治关系很大程度上仍然是西藏与元朝格局的一种延续和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在明代,西藏东部的中原主体文明圈除了中原的明朝政权外,还同时存在着另一个政治和文化单元,这就是位居北方草原地区的强大蒙古势力。整个明代,北方蒙古与明朝政权之间的冲突与对抗始终没有停止过。同样,在元朝灭亡以后,西藏与中原主体文明圈的联系亦不是单线进行的,而是存在两条线。一条线是西藏与中原明朝政权所保持的主要以经济利益和政治隶属关系为特征的联系;另一条线则是西藏与因元朝灭亡而退居北方的蒙古势力之间继续保持和残留下来的着重以宗教文化为内容的联系。在元朝灭亡后,一部分活动于元朝宫廷的西藏僧人曾随蒙古部落北去,并继续在蒙古地区从事宗教活动。有许多材料表明,西藏佛教并未因元朝的灭亡而中断它在蒙古地区的活动。(参见王辅仁、陈庆英《蒙藏民族关系史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P87。)对这两条联系线我们姑且称为南线和北线。如果说,在明代前期和中期,西藏与中原主体文明圈的联系主要是以南线,即以与明王朝的政治、经济联系为重心,那幺在明朝后期,西藏与中原主体文明圈的联系重心则明显地存在一个由南线向北线发生转移的过程。发生这一转移的具体标志是:1578年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与蒙古吐默特部汗王俺答汗会晤于青海后,随即导致的黄教(格鲁派)向整个蒙古社会的迅速传播和1642年和硕特部南下进入西藏,再次形成蒙古对西藏的统治。虽然,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对西藏的统治和元朝中央政权对西藏的统治不可同日而语,但这一过程事实上也是蒙藏之间在宗教文化与政治上的再次结合。


  明代后期西藏与中原主体文明圈的联系重心由南向北发生转移,主要由两大因素所决定。一是明后期,明朝实力的衰退导致了蒙古势力的南下。在明代前期,明朝始始西北驻有重兵,目的是为防止蒙古的南下和蒙藏联合。自16世纪初因明朝边臣失职,即有一支蒙古贵族率部袭据青海,但当时明朝尚能防止蒙古势力的大量南下。至1559年蒙古吐默特部俺答汗率部众袭据育海,明朝遂不能制,乃对俺答汗采取抚慰之策,于1571年封其为“顺义王”。但自此,明朝因自身实力所限已无力阻隔蒙藏两族的交通,从而在客观上为西藏与北方蒙古在宗教文化乃至政治上的再次结合创造了条件。另一个因素是,元朝灭亡后,退居北方的蒙古经过近200余年时间逐渐有了较大的发展。这种发展不仅表现为蒙古势力在辽阔北方地域中的极大蔓延和拓展,据有从大兴安岭以东到新疆天山以北的整个中国北方地域,同时也表现在蒙古社会内部的经济结构和生产关系发生了很大变革。在这种情况下蒙古传统信奉的萨满教越来越难以适应其社会的发展,因而也使蒙古社会普遍产生了一种新的宗教需要。16世纪以来藏传佛教格鲁派向蒙古社会的迅速传播,正是基于这一背景而发生的。同时蒙藏在宗教文化上的这一结合也为后来和硕特蒙古对西藏的统治亦即蒙藏在政治上的结合奠定了基础。


  在明代,尽管西藏与东部中原主体文明圈之间存在南、北两条联系线,但这两条线却绝非孤立和割裂的,相反,这两条联系线之间明显发生了交叉,并且可以认为,西藏与中原主体文明圈的联系重心由南向北的转移,很大程度上是直接经由南线开始的这一点着重表现在藏传佛教向蒙古的传播上。德国学者海西希(Heissg)在《蒙古的宗教》一书中曾指出:


  “喇嘛教第二次向蒙古方向扩张最早绝对不是以吐蕃喇嘛教团向蒙古发展的坚强意志为基础的。蒙古人这次皈依喇嘛教仅仅是从中国内地开始的,甚至是从中国明代开始的。在元朝政权的统治下,中国中原地区的吐蕃喇嘛教徒及其寺庙的数量很大,喇嘛在那里获得了特权地位。1368年,蒙古人从中国中原地区逃了出来,元帝国统治的垮台同时也使喇嘛教徒们丧失了自己的影响,但并没有彻底被从中国中原地区驱逐出去。所以在十四世纪时出现了一种奇怪的局面,中国中原地区的喇嘛教在此前后非常发达,而在蒙古人内部,喇嘛教已经完全被人遗忘了。到了1431年左右,在中国还曾出版了一批有关密教经文和陀罗尼经的合集本,其中绘有附有四种语言的神像,起源于元代。唯有在明英宗和世宗皇帝(后者特别热衷于道教)统治时代,反对佛教和喇嘛教的活动才在十六世纪前半叶消灭了中国北方的喇嘛教。因此,在这次抑佛活主潮中,一些西藏僧侣便逃到蒙古人中避难(蒙文史着《黄金数珠史》,哥本哈根国家图书馆藏本——原注)。史料中第一次暗示喇嘛僧侣到达汉蒙走廊地区的蒙古人中的记载出现于1547年(萨囊彻辰《蒙古源流》,施密特译本,第211页——原注)。额鲁特和瓦剌等西蒙古部族肯定也是从这个时代起就已经牢固地受到了喇嘛教的统治。”((德)海西希《蒙古的宗教》,见《西藏和蒙古的宗教》,耿升译,王尧校订,天津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P385。)
  由此可见,藏传佛教向蒙古的第二次传播很大程度是通过了中原渠道,这意味着当时西藏与北方蒙古和中原明政权的联系实际上是相互交叉和贯通的,并且是经由南线而逐渐向北发生转移的。


  明末,西藏与中原主体文明圈的联系重心由明政权向北方蒙古的转移,所产生的一个重要结果是使得蒙古再次成为了连接西藏与清朝政治关系的枢纽和桥梁。一个显着的事实是,清朝严格说并不是从明朝手中继承了对西藏的统治权,相反,而是从蒙古手中,是凭藉对蒙古各部的收服和统治而逐渐取得对西藏的统治权的。而且,清朝得以收服蒙古各部并从蒙古手中顺利继承对西藏的统治权,很大程度完全在于清朝成功地利用了西藏与蒙古之间的特殊宗教关系。


  清朝在入关以前,首先采取了收服和联合与之毗邻的蒙古力量以向西发展的战略。这使得清朝统治者很早即对蒙古所信奉的喇嘛教有了深入的认识,并采取了尊崇喇嘛教以笼络蒙古的政策。1632年,皇太极联合蒙古喀尔喀、科尔沁等部击败了长期与之为敌的蒙古察哈尔部,赶走了其首领林丹汗,随后皇太极又先后降服了漠南蒙古各部,取得对长城以北广大蒙古地区的控制。这样,尚未入关的清政权便首先与北方蒙古建立了异常密切的关系。当时,清统治者不仅大力尊崇喇嘛教以笼络蒙古人心,而且在这一基础上还与喀尔喀和漠南蒙古各部王公建立广泛的联姻关系,订立攻守同盟,同时大量吸收蒙古贵族参加清政权,给予蒙古贵族以较高的政治地位,使其成为清政权的重要辅佐力量。清朝入主中原,很大程度是依靠了蒙古骑兵的力量。《圣武记》载,清朝前期“中外贴然,蒙古外威扈戴之功。”(魏源《圣武记》卷1)入关后,清朝统治者也一直把蒙古贵族作为最重要的辅佐力量,清朝对蒙古贵族的优待远远高于其它民族的上层贵族,几乎与满洲贵族相当,他们可以充任朝廷要职,也可以掌握兵权。清代前期汉族不能与皇室通婚,而蒙古贵族却享有这一特权。清朝利用喇嘛教笼络蒙古及以此建立的与蒙古在军事和政治上的联合和特殊关系,自然使作为喇嘛教中心和发祥地的西藏不可避免地成了清朝的重要关注目标。尤其在皇太极时代,随着清朝势力的向西拓展和对漠南蒙古各部的收服,满蒙关系对于清朝已经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它不仅关系到清朝与漠南蒙古各部刚刚建立的政治联盟能否得到维系和巩固,而且还直接关系到清朝能否进而收服拥有强大实力的漠北和漠西卫拉特蒙古各部。当时蒙古内部的形势是,各部汗王不相统属,彼此之间不时发生矛盾和战争,但各部汗王都信奉黄教,并均分别与西藏达赖喇嘛有着直接联系。在这种情况下,黄教,待别是作为蒙藏膜拜偶像和精神领袖的达赖喇嘛对蒙古各部汗王就具有相当的影响和号召力。为了加强对蒙古各部的凝聚和影响,同时也为了进而完成对漠北和漠西蒙古各部的收服,1639年,清皇太极派遣察汉喇嘛一行专程前往西藏,要求西藏“掌佛法大喇嘛”选派高僧到满洲传法。(《清实录》太宗卷49,崇德四年十一月庚寅条。)


  几乎就在清朝派使团前往西藏的同时,已同西藏格鲁派在政治上实现联合并正欲大举入藏的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出于在政治上外结强援和防范其它蒙古各部的需要,也促成西藏方面派出一个朝清使团前往清朝联系。该使团由固始汗之任孙伊拉古克三率领,并携带了五世达赖和四世班禅以及固始汗本人写给清朝皇帝的信件。该使团于1642年到达盛京(沈阳),受到皇太极的隆重接待。自此,西藏与清朝正式发生联系。


  由此可见,在1639年前后,清朝与西藏双方各自主动互派使团并首次发生联系均无不是基于了蒙古因素。清朝派使团前往西藏延请高僧,是出于笼络和收服蒙古的政治需要,而西藏方面派使团前往清朝,同样是与格鲁派结盟的蒙古和硕特部首领为外结清朝强援以防范其它蒙古各部威胁的一个政治行动。1642年,蒙古和硕特部正式建立起对西藏的统治以后,固始汗为了进一步以清朝力量为依托来统治西藏并防范其它蒙古各部的威胁,遂遣人向清朝奏报“达赖喇嘛功德甚大,请延至京师,令其讽诵经文,以资福佑。”清朝也分别于1644年、1648年、1650年和1651年前后四次派专使入藏迎请五世达赖喇嘛赴京。清朝对迎请五世达赖喇嘛进京一事之所以表现得如此急迫,目的自然是为了“辑安众蒙古”。


  1652年,五世达赖喇嘛始应召赴京朝见。清朝正式册封五世达赖为西藏宗教领袖,同时将统治西藏的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为西藏的政治领袖。这一行动标志着清朝在将固始汗作为自己在西藏的代理人的前提下正式承认了和硕特蒙古对西藏的世俗统治权,同时也标志着清朝利用和硕特蒙古对自己的强烈政治依托获得了对西藏的间接政治支配地位。


  此后,由和硕特蒙古统治西藏逐渐转向由清朝统治。这一转移过程主要受两种力量所推动。第一种力量是,随着清朝入主中原及对中原的平定,在西北拥有强大军事实力的漠西蒙古各部遂成为清朝的主要威胁。为进了一步收服漠西蒙古各部和达到号令整个蒙古的目的,加强对西藏的控制就越来越成为清朝的重要目标。特别是在1696年清朝以强大的实力击败噶尔丹之后,导致了清朝势力向西北的发展。这为清朝加强在西藏的权力并最后取代蒙古对西藏的统治奠定了基础。另一种力量则是,在蒙古内部错综复杂的政治形势下,尤其是为了防范北方准噶尔部的严重威胁,统治西藏的和硕特蒙古始终需要紧密地以清朝的政治力量为依托,借助清朝后盾来维系其在西藏的权力。这样,蒙古和硕特部对西藏的统治及其与西藏格鲁派集团的结盟,也最终成为推动西藏在政治上向清朝靠拢的重要力量。这两种力量使清朝对西藏的统治日呈必然之势。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当准噶尔蒙古用西藏推翻和项特蒙古在西藏的统治之际,清朝遂派大军入藏驱逐了准噶尔部并最终建立了对西藏的直接统治。

 

  自13世纪以来西藏与蒙古在宗教文化上发生的联系,就蒙古方面而言,主要表现为其对藏传佛教的两次接受;而从西藏方面来说则可视为是藏传佛教文化圈向其东部地域的两次大的扩展。前一次主要是以元朝统治集团为依托对象向中原地区的扩展,并带有较为浓厚的政治色彩;后一次则主要是向整个蒙古社会及蒙古地域的扩展,这次扩展不仅有着深刻的社会和文化背景,而且其扩展的结果是导致了西藏喇嘛教文化圈向整个东部及北部地域的大幅度延伸,并使得蒙藏两大民族在宗教上紧密地连为一体。毫无疑问,西藏宗教文化圈这两次以蒙古为对象的大规模扩展,均标志了整个西藏文明重心的向东倾斜,这种倾斜使西藏最终通过蒙古这一枢纽和桥梁而归属到中原政权之中。也就是说,西藏与蒙古之间在宗教文化上发生的深刻联系,不但在地域空间上直接规定了西藏文明的走向,而且对西藏最终归属于中原政权起了决定性作用。那幺,在历史上蒙藏两大民族之间为什幺会连续发生如此密切的宗教文化联系?这种联系又是在什幺样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历史上,西藏的文化,尤其是藏北草原地区的游牧性质文化始终与中国北方草原的游牧系文化存在着一种异常密切的渊源联系。从考古发现来看,在新石器时代,以游牧和狩猎为特征的细石器文化,在以藏北草原为中心的西藏高原范围有着极为广泛的分布。而西藏的细石器无论类型或加工技术都与我国北方从东北沿蒙古草原到西北的宁夏、甘肃、青海、新疆一带分布的细石器属同一个系统,即我国“北方细石器文化系统”。(见安志敏等《藏北申扎、双湖的旧石器和细石器》,载《考古》1979年6期。)也就是说,远在新石器时代,藏北高原与中国北方草原地带不仅在基本文化面貌上大体趋于了一致,而且二者已存在一种文化内涵上的深刻联系。在吐蕃时代,吐蕃王朝的扩张也主要呈现一种由东北方向沿青海、甘肃、宁夏而及于新疆、陕西,向中国北方草原地区延伸的势头。这种扩张势头,使吐蕃无论在文化和种族上都大量地吸收和融入了北方游牧民族的成份。一个最典型的例证是吐蕃的扩张将由中国北方西迁青海的一支强大的鲜卑系游牧民族——吐谷浑最终融入了藏民族之中。所以,藏民族的形成过程明显地融入了北方游牧民族血统。关于藏族与中国北方游牧系民族之间所存在的顺联系,目前已由现代科学研究成果获得了进一步证实。


  “中国医学专家进行的白细胞抗原(HLA)研究发现,藏民族属中国北方人群的一部分,从而为藏民族的起源问题再次提供了新的科学信息。免疫遗传学白细胞抗原研究,是当今世界最权威的人类血缘关系鉴测手段。原西藏自治区医学科学研究所所长孙新甫和现任自治区人民医院外科主任医师傅玉江在北京儿科研究所HLA实验室、中日友好医院临床学研究室等单位协助下,对拉萨、日喀则地区400多名世居居民的血液标本进行研究,运用医学统计学处理的结果证实,藏民族的白细胞抗原(HLA)分布特征,完全符合中华民族人种血液普遍遗传因子概貌,并计算推证出,藏族属于中国北方人群一部分,而与印度、巴基斯坦和尼泊尔等国居民有极大差异。”①(见《中国西藏》,1993年春季号。)


  此外,袁义达和杜若甫二人在《中国十七个民族间的遗传距离的初步研究》报告中,通过对藏族遗传距离与其它民族的比较研究,也得出如下结论:“研究结果表明,藏族与蒙古族的遗传距离最近(0.O104)。”(袁义达、杜若甫《中国十七个民族间的遗传距离的初步研究》,载《遗传学报》1983年1O卷5期,P395一405。)


  藏民族与中国北方游牧系民族除了在种族与血统上存在明显的亲缘关系外,二者在文化上的渊源联系同样异常密切。以西南考古研究见长的童恩正先生在80年代中期曾以其独特的敏锐和见识从考古学角度指出一个极为重要的文化现象。他通过对我国从东北沿蒙古草原到西南至青藏高原一带的大量考古发现材料的对比、分析和研究,发现在这一地带中存在着众多的、惊人相似的考古文化因素,这些文化因素包括细石器、石棺墓、大石墓-石棚和石头建筑遗迹以及建筑、葬式、墓葬结构治、考古器物等等,等等,在这一发现的基础上,童恩正先生进而提出了二个重要观点,即认为从新石器时代至铜器时代,我国从东北沿蒙古草原至西南存在着一条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并从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形成的原因。(童恩正《试论我国从东北至西南的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文物与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版,P17一43。)


  值得注意的是,西藏的位置恰好处于这条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的西端,所以,从东北至西南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这一重要文化现象的提出,对于我们从更为宏观的自然生态与文化系统角度来认识西藏文明的内涵和走向无疑具有重大价值。它至少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重要事实:青藏高原的文化,即以藏民族为主体的文化同中国北方游牧系统民族的文化之间存在着异常密切的渊源关系。虽然童恩正在论证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时,其时限和材料都主要限于考古学上新石器时代至铜器时代这一历史时期,并未涉及到铁器时代以后的历史,但是非常明显,在后来的历史中,这条从东北沿蒙古草原到西南的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不但得以一脉相承地延续下来,而且还获得了更大规模的发展。最突出的体现在是13世纪以来蒙藏两大民族在这一边地半月形文化地带中所发生的宗教文化乃至政治经济上的紧密联系。假如我们将13世纪到16世纪蒙藏两大民族间连续以宗教文化为主线而发生的深刻联系视为青藏高原文化与北方游牧系统文化的大规模的交融与沟通,那么,这种交融与沟通显然正是在从新石器时代到铜器时代的漫长历史过程中,两地的文化不断经由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发生联系、交流、积累与发展的一个最终的突破性成果。

 

  需要指出的是,13世纪诞生的蒙古族,是历史上中国北方草原地带的各部族与部落长期交汇融合的一个大集成。因此,蒙古族与历史上的许多北方部族在族源上有渊源关系。例如:历史上的鲜卑人在族源上即与蒙古有渊源关系。“根据考古发掘与汉籍中记载的有关鲜卑人的风俗习惯和语言,都证明与蒙古人有共同祖源。成吉思汗的女祖先阿兰·豁阿“折箭训子”的故事也来源于鲜卑人的一支吐谷浑,说明鲜卑文化与蒙古文化的共同性。”(《蒙古族通史》(上),民族出版社,1991年版,P2-3。)值得注意的是,公元7至9世纪,被吐蕃王朝兼并后,最终被融入藏民族之中的吐谷浑,亦属由北方西迁的鲜卑人的一支。这意味着,蒙藏两族之间在种族上存在着联系。这一事也表明蒙古族的形成不可避免地承袭了历史上北方游牧民族与藏族之间在种族乃至文化上的深刻渊源联系。也就是说,蒙藏两族在种族与文化上存在明显的亲缘关系。
  就生态环境和经济文化类型来看,蒙藏之间存在两个异常突出的相似点:


  其一是高原特点。北方蒙古草原地区的平均海拔高度在1000~1500米之间;属高原地区,虽然较之于平均海拔35O0米以上的青藏高原要低,但是,蒙古草原地区的纬度却大大高于青藏高原。前者的纬度在北纬40~37度之间,后者的纬度则仅在北纬33—36度之间。这也就是说,从北方蒙古草原地区到青藏高原,地形高度虽是阶梯状递增,但却呈现了一种纬度高、地形低,地形高、纬度低的互为补偿的自然条件。这就使得两地间在太阳辐射、气温、降水量、湿润程度、植物生长期、动植物资源等方面,均具有相当的一致性。例如,蒙古草原一带,由于纬度较高、气温偏低,一般冬季温度在-10°C~22°C之间,而青藏高原虽纬度低,但因地形高,所以除少数谷地外,其冬季温度亦在10°C~20°C之间,至于夏季温度,两地均低于20℃。此外,两地均属半干旱气候类型,年降水量在400毫米至600毫米之间。就植被生态而言,亦同属于草原和高山灌丛、草甸区域。(童恩正《试论我国从东北至西南的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文物与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版,P17—43。)


  其二,是“牧”。由于蒙古草原地区与青藏高原在自然生态环境上具有相当的一致性,从而也决定了两地在经济文化类型上的相似性。这着重表现在牧业方面。在青藏高原及西藏,除河谷地带兼有农业之外,其余大部分地区,尤其在辽阔的藏北和青海地区,游牧业始终是一种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这种占有极大比重的牧业经济生产方式,使青藏高原的藏族文化带有浓厚的游牧文化性质,这使得藏族与游牧系统的蒙古族在文化类型上异常接近。

 

  由于历史上藏民族与北方游牧系民族发生的长期交往与联系,导致蒙藏之间在种族与文化上存在明显亲缘关系。也由于蒙藏两族在其生态环境及经济文化类型上具有相当的一致性,因而决定了蒙藏两大民族在宗教上存在着明显的融通性。首先,蒙古是一个传统信奉萨满教时民族。萨满教为一种原始宗教,曾广泛流行于世界许多地区的民族中。由于各个民族所处的文化阶段不同以及社会地理环境和民族心理等原因,萨满教在各个民族中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萨满教”是以通古斯用语对这一宗教的统称,各民族对这类宗教有不同的称呼。(见《不列颠百科全书·萨满教》辞条,1980年版。)具体就我国而言,萨满教主要是长期流行我国北方游牧系民族之中的一种原始宗教,在历史上信仰这一宗教的民族有满族、蒙古、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萨满教的主要特征是认为宇宙万物、人世祸福皆由神鬼主宰,故其内涵大量的巫术成份。然而,在佛教传入西藏以前,西藏本土同样存在了一种非常古老的原始宗教——本教。对于本教的类属目前学术界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本教不属于萨满教一类,而是喇嘛教的一支;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西藏本教应属萨满教类,尤其是公元8世纪以前的本教。(常霞青《论西藏本教的类属》,《藏族史论文集》,四川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P198—199。)但是,有一点异常明显并得到学术界普遍承认的,即西藏原始宗教本教与我国北方游牧民族尤其是蒙古族所信奉的萨满教之间存在着大量的相似之处。有学者在将西藏本教与萨满教进行了系统比较之后得出如下结论:“从性质、作用、宇宙观、崇拜、仪式、占卜、服饰和法器诸方面,对西藏地区的本教同萨满教作了一些比较。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本教在很多方面同萨满教有所重合。本教可以说确是萨满教在西藏地区的表现形式。而这种形式又带有西藏地区民族的特点。本波,显然就是古代藏族中的萨满。”(同上。)本教起源于西藏西北部即今天的阿里和靠近拉达克一带,最早主要流行于藏北高原地区,后来才传播到雅隆河谷的吐蕃部落。也就是说,西藏本教实际上也是发源于藏北游牧地区的一种原始宗教。考虑到藏北高原与北方草原地区在地域上相连、生态环境有相当的一致性并具有共同的游牧特征,所以,本教与流行于北方草原地区的萨满教存在极大的共通性也就不难理解。西藏在公元10世纪以后形成的藏传佛教,主要是印度佛教密宗与本土原始宗教——本教相融合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宗教,又称“喇嘛教”。由于藏传佛教本身吸收了大量的本教内容,即西藏“由喇嘛代表的佛教之特殊形式吸收了大量的巫术仪轨内容和形态以及一系列的守护神,”((意)图齐《西藏的宗教》,见《西藏和蒙古的宗教》,耿升译,王尧校订,天津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P49。)因而使得“藏传佛教本身富有神秘色彩,其侈设仪式、讲究修法、演习咒术等等,与北方游牧民族固有的萨满教的风俗,颇能融合。”(邓锐龄《元明两代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关》,中国藏学出版社,1989年版,P30。)也就是说,包含了大量本教内容的藏传佛教与蒙古萨满教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融通性。


  蒙藏两大民族在种族与文化上的亲缘关系乃至由此而产生的在宗教上的融通性,显然均构成了13世纪以来二者连续在宗教文化以及政治、经济上发生紧密结合的基础。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一基础仅公仅代表蒙藏在宗教文化上发生结合的可能性,它本身并不构成二者发生结合的必然性。在13世纪以来的历史中,促成蒙藏两大民族在宗教文化上不可避免地产生深刻联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蒙古的扩张性。13世纪初蒙古的出现,乃是集历史上北方游牧系民族之大成的一个结果。因此,蒙古族的诞生,其本身即代表了中国北方游牧系民族的一个强大的突破性发展势头的形成。这一点从蒙古出现之始便以强大武力迅速向外扩张即可获得证明。历史上,中国北方游牧民族在地域空间的发展方向主要呈现两种趋势,一是南下入侵和征服中原,二是向西扩展。(王叔凯《古代北方民族何以经常南下和西迁》,见《西北史地》1985年1期。)蒙古也不例外,其在地域空间上的扩张和发展也主要呈现出南下和西向两大趋势。所不同的是,与历史上其它北方游牧民族相比。蒙古乃是一个实力更强大、因而也更富征服性与扩张性的民族。因此,蒙古的扩张及其向西发展的强大势头,在13世纪以来的历史中乃构成了蒙古征服和统治西藏的必然趋势,因此也使蒙藏两大民族的交汇具有了必然性。


  二,蒙古自身的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宗教需要。假如说13世纪以来蒙古强烈的扩张性使蒙藏两大民族的联系成为一种必然趋势,那幺蒙古国自身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宗教需要,则进而构成了蒙藏之间在文化上发生深刻联系的必然性。一个突出的现象是,蒙藏两次在宗教文化上发生联系,都不是以西藏对蒙古萨满教的接受,而是以蒙古对藏传佛教的接受为结果,同时,蒙古两次对藏传佛教的接受均是在自身处于某种突变性发展的背景下发生的。第一次是13世纪蒙古势力在大规模向中原发展,并入主中原建立元朝的过程中接受了藏传佛教。第二次则是16世纪蒙古社会内部的经济结构开始从过去单一的原始游牧自然经济向多种经营的经济类型转变,新兴的农业、商业和手工业获得迅速发展的情况下而接受藏传佛教的。我们知道,蒙古传统信奉的萨满教属一种原始宗教。它较之于当时的藏传佛教以及中原地区流行的道教和汉传佛教,不但在宗教实践方面相对原始和落后,而且其所内涵的宗教理论和宗教思想也相对贫乏。所以,公元13世纪,当蒙古南下向中原发展,并在征服中原基础上建立元朝之际,蒙古统治者即面临一个很大的难题:当时蒙古的宗教文化较之其所征服的西藏和中原地区都要相对落后,蒙古固然可以靠铁蹄去征服先进的民族和地区,但是却很难用本民族相对落后的文化去统治这些民族和地区。在这种情形下蒙古统治者便本能地产生了对新的宗教思想的需求。这种需求最终导致了其对藏传佛教文化的接受。16世纪的情形也大体相类似,即蒙古社会内部新经济的发展与经济结构的变迁,使得过去传统的以单一游牧经济为基础而积淀下来的萨满教文化已难以适应蒙古社会的发展,从而产生了对外部新宗教文化的需求。这种需求导致了整个蒙古社会对藏传佛教的接受。也就是说,蒙古两次对藏传佛教的接受,均是在自身发展产生对外部文化的强烈需要的前提下实现的。值得注意的是,为什幺在蒙古因身发展而产生新的宗教需要之时,都总是导致其对藏传佛教的接受,而不是对中原地区的汉传佛教和道教的接受?原因显然在于中原地区的汉传佛教和道教为农耕民族所信奉的宗教,它们在文化内涵上与蒙古的萨满教文化存在较大的距离和隔阂。相反,藏传佛教不仅是一种系统宗教,而且因内涵了大量本教内容、使其“本身富有神秘色彩,其侈设仪式、讲究修法、演习咒术等等,与北方游牧民族固有的萨满教的风俗,颇能融合。”事实上,在13世纪,藏传佛教所具有的强烈密教巫术特征,正是成为蒙藏之间在宗教文化上发生联系的重要结合点。海西希曾指出:


  “蒙古人第一次皈依喇嘛教的发展并不太深入。除了政令和政治上的进谏之外,这次皈依以由吐蕃憎侣们所实行的藏医的影响和密教巫术的强有力的效果而开始的,藏医在蒙古人中所取得的效果比萨满们为身体健康而作的祈祷有效得多。马可波罗曾介绍说,蒙古皇帝忽必烈宫廷中的红帽僧侣们有时在巫术技巧方面进行竞争。一直到十四世纪初(包括这段时间内),他们始终在这块领土上与宫廷萨满们竞争。”((德)海西希《蒙古的宗教》,见《西藏和蒙古的宗教》,耿升译,王尧校订,天津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P383-384。)


  竞争的结果,“喇嘛教祖师们以其引自喇嘛教范畴的其它类似职能代替了萨满们的职能。前者是由喇嘛教对印度和西藏民间宗教的古老巫术活动系统化的结果,也就是属于密教经典的范畴。”((德)海西希《蒙古的宗教》,见《西藏和蒙古的宗教》,耿升译,王尧校订,天津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P402。)


  此外,从经济类型和社会文化的观点来看,藏传佛教的文化特点也较为符合蒙古民族性格与民族传统,这一点在18世纪藏传佛教格鲁派向蒙古社会的大规模传播上表现尤为突出。藏传佛教格鲁派注重显、密两方面的修习,它是一种最适合农区与牧区相结合的经济特点的宗教。它的显教理论能够为蒙古的政治变革和新兴的统治阶级提供—种较之萨满教更系统、更完备的理论依据;而它的密教实践中既有大量的“神咒法术”能与萨满教相通,同时又有医占历算掺杂其间而为萨满教所不能匹敌。因此,格鲁派的密教实践既可满足原蒙古大众对萨满教的心理需要,又更胜萨满教一筹,这正是导致藏传佛教格鲁派迅速为蒙古社会所接受,并最终取代蒙古萨满教的原因。


  由此可见,13世纪以来,蒙藏两大民族在宗教文化上发生的深刻联系绝不是一个偶然事件,而是带极大的历史必然性。从文化与历史的背景来看,13世纪以来,蒙藏在宗教文化上的结合,并非仅仅是由蒙古的军事力量所促成。而更主要的是一种文化积累的结果。这一结果的出现大致基于了下列三个文化与历史条件:第一,13世纪以前,藏民族与中国北方游牧民族存在的长期交流和联系,形成藏蒙之间在种族与文化上的密切亲缘关系;第二,蒙藏两地在生态环境与经济类型上的接近而形成了二者在宗教文化

 

  上的融通性;第三,13世纪蒙古的扩张使蒙藏两族的大规模交汇成为必然。在这一背景之下,蒙古因自身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宗教需要使其必然地选择和吸收了藏传佛教。所以,13世纪以来,蒙藏两大民族在宗教文化上的结合显然不是一个孤立和偶然的文化现象,而是有着深刻的历史和文化背景,甚至完全可以认为它是自新石器时代到铜器时代业已形成的从东北到西南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的一个必然的延续和发展。


  应该承认,13世纪,蒙古在地域空间上主要采取向西和南下中原的两大扩张趋势,的确是使蒙古在西藏与中原政权之间成为联系纽带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一方面,蒙古向西扩张和发展,使其与西藏发生了深刻联系。另一方面,蒙古南下向中原的发展,又同时使其与中原政权发生了紧密的有机联系,这样西藏与中原之间经由蒙古这一纽带和桥梁而最终建立了牢固的政治关系。从表面上看,在这一过程中,蒙古的作用似乎主要取决了它的扩张性和强大的军事实力。但从更深刻的实质性背景来看,蒙古在连接西藏与中原政治关系中所发挥的作用,确切地说应该是一种文化的作用。假如我们将13世纪以来蒙藏之间在宗教文化上的不断结合视为从西藏自中国北方地域上的一个蒙藏文化带的形成过程,那幺,这条蒙藏文化带的形成显然成了13世纪以来直接规定西藏文明发展轨迹并将西藏逐步引入中原文明圈的一条最强有力的联系纽带。因为这条文化带的形成所带来的结果,不但导致了西藏在文化重心上的向东倾斜,而且随蒙古向中原的发展也进而导致了西藏在经济利益和政治上向中原的倾斜。这种倾斜使西藏内部逐渐形成了一种趋向于中原政权的原动力,并使西藏最终被牢固地纳入了中原政权之中。由此可见,西藏向中原政权的归属主要是一种文化倾斜的结果,是由深刻的文化背景所决定,即由西藏文明自身的内涵及其与周边文化的内在和必然的联系所决定。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西藏向中原政权的归属不仅具有文化上的必然性,而且它本身也主要是文化演变与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这一点,正如英人柏尔在其《西藏之过去与现在》一书中所说:西藏之天然亲属,自应为中国联邦中各种族,其宗教、伦理及社会礼仪风俗皆有公共基础。历史上亦系自始联结。”((英)柏尔《西藏之过去与现在》,宫廷璋译,北平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


  从宏观格局看,历史上包括青藏高原在内及青藏高原以东的中国地域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大的文明区:即以黄河、长江两大流域为中心的汉族文明区;以北方草原地带为中心的北方游牧文明区;以青藏高原为中心的西藏文明区。虽然汉族文明区与北方游牧文明区两者均位于西藏的东部方向,但应该承认,西藏文明作为一种较为独物的高原文明,它与中原以农耕为特色的汉文明之间的确存在一定距离和差异。相反,西藏文明与北方游牧文明则存在着较大融通性,而同时由于历史上中原汉族文明与北方游牧文明两大文明之间的长期交融与碰撞,又使得汉文明对北方游牧文明具有了很大兼容性。这种格局,也许正是西藏归属中原政权的过程,一般并未直接通过与汉文明的联系来实现,而是通过了与之较为接近的北方游牧民族,即通过与蒙古的宗教文化联系来得以实现的原因。由此,我们也不难看出,在西藏归属中原政权的过程中,西藏文明与北方牧游文明之间的联系,尤其是蒙藏在宗教文化上发生的深刻联系无疑起了最具决定性的作用。

共[1]页

没有数据!
姓名:
E-mail:

内容:
输入图中字符:
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投稿须知 | 版权申明
地址:成都市科华北路64号棕南俊园86号信箱·四川大学哲学研究所办公室 邮编:610065
联系电话:86-028-8522952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5-2008 H.V ,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站建设:网联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