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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介绍
石硕,男,汉族,博士。1957年10月生,四川成都人。198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1987年于四川大学历史系隋唐史专业获硕士学位。2000年6月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四川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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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硕
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 第一章 引言
来源: 作者:石硕 点击:412次 时间:2006/9/25 10:30:33

第一章 引言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在今天,对于西藏,任何人,无论他属于何种国籍、族籍,也无论他对西藏的现实与未来持什么样的政治态度和立场,他都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今天的西藏是被中国所管辖,是中国版图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样,藏民族也以其独特的文化成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的一元。这是今天的现实,它是一个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毫无疑问,这一现实亦即西藏今天的格局,并非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它是历史与文化长期积累的一个结果。所以,如果想要从深层的文化背景和历史渊源来阐明西藏同中国的关系以及形成这种关系的原因,那么,仅以今天的现实来说明西藏同中国的关系显然是不够的。因为事实上,我们无法回避这样一个问题:即西藏为什么出现了今天这样的格局而不是其它的格局?或者更进一步说,在自公元7世纪西藏第一个统一王朝——吐蕃王朝建立以来长达一千多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西藏为什么既没有成为印度的一部分,也没有成为尼泊尔或是其它某个邻国的一部分,甚至也没有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而恰恰最终成为了中国版图的一部分?在西藏文明的整个发展史上,这无疑是一个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并亟待深入探讨的问题。


  如果说,在历史上(至少在公元13世纪以前)西藏曾经是一个处于自发发展状态、相对自主的民族地区,那么,西藏今天所呈现的格局至少说明了这样一个重要事实:西藏的文明自吐蕃时代以来在地域空间上大体采取了一种东向发展的轨迹。即这种文明的自身发展是不断地呈现向中原倾斜与靠拢的趋势,并与中原文明发生了大规模的碰撞与交汇。这种碰撞与交汇的结果是使西藏及其文明最终被纳入了中原文明的体系之中。也就是说,西藏今天所呈现的格局,正是其文明东向发展的一个结果。问题的关键在于,西藏的文明为什么采取了东向发展的轨迹?同时,这一文明又是怎样一步步地被纳入了中原文明的政治体系的?这正是本书要着重探讨的问题。


  必须承认,长期以来国内藏学界围绕西藏文明的发展及其与中原关系形成的原因已进行过许多论述,取得了不少成果。但需要指出的是,迄今为止,对这一问题进行系统的专门论述的论著还几乎没有,至少目前尚未见到。而大多是在别的有关论著中或多或少地涉及到这一问题。因此,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尤其是系统的研究还非常的不充分。此外,学术界以往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存在两个严重缺陷:其一,常常仅满足于罗列若干事实去强调这种关系的存在,而很少去探究形成这种关系的内在原因。即仅满足于说明“这样”,而不去探讨“为什么这样”。其二,在探讨这一问题时,人们往往更多地侧重从历代中原王朝对西藏所采取的一系列统治措施的角度去进行讨论,而很少从西藏的角度,特别是从西藏文明自身的特点和发展需要来认识和探讨这一问题。显而易见,这种探讨不可避免地带有较大局限性。与此相反,国外的藏学研究者们则常常囿于某种政治和地域的偏见,在他们有关西藏的各种论著中多习惯于孤立地去看待和讨论西藏的文明及其发展问题。这不但使他们对西藏与中原关系形成问题往往涉及甚少,甚至某些人在谈到西藏与中原关系时,还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西藏当作中国之外并与中国对等的“国家”和“地区”来看待,而完全无视元以来西藏与中原政权之间在政治和地缘上所发生的隶属关系。这种明显持有偏见的观点,对于客观、公正地认识和探讨西藏与中原关系形成的原因无疑是一个严重障碍。


  自然,西藏文明的东向发展及其与中原关系的形成绝不可能由中原文明单方面的原因所决定。恰恰相反,它更主要的应该由西藏文明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要求所决定,是西藏文明自身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有鉴于此,本书的研究角度将主要不是从外部的原因,即不是从中原王朝的角度而是着重从西藏内部的原因,从西藏本身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趋势来探讨其文明的东向发展及其与中原关系的形成问题。也就是说,本书在探讨西藏文明东向发展轨迹的时候,将努力克服以往那种以中原为中心的传统立场。因为很显然,那种从一开始就把西藏文明视为中原文明的一个附属部分的观点,是极为片面和不客观的。它不但否定了历史的发展过程,也否定了历史本身。


  不过,我们同时应该看到,西藏文明从它孕育和诞生的时候起,从来就不是孤立的。从地缘上说,西藏文明从一开始就介于西南部的印度文明(或南亚文明)、西北部的中亚文和东部的中原文明这三大文明的包围和交接之中,并在其早期发展过程中,始终同这三大文明发生着密切的联系与交汇。西藏文明在发展上最后之所以采取东向发展轨迹并强烈地趋向了中原文明,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它与周边的这三大文明不断发生交汇与碰撞之后所产生的一个最终抉择和结果。值得注意的是,在与之交汇的印度文明、中亚文明和中原文明这三大文明之中,西藏文明为什么唯独向其东部的中原文明倾斜和靠拢,并最终汇入了中原文明的政治体系?大体说来,这一结果的出现原因有两个方面:第一,它是由西藏文明自身的内涵及其地缘性所决定;第二,它是由西藏文明与周边三大文明的关系所决定。在这两者之中,前者,即西藏文明自身的内涵和地缘性可以说是根本的第一位的原因;而后者严格说是一种外部原因,它是在通过前者并与前者相整合的前提下发生作用的。因此,两者之间显然存在着一种内在的、非常紧密的有机联系。寻找这种联系,也许正是客观地说明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原因的关键所在。为此,本书在着重立足于西藏文明自身的客观发展要求和趋势的同时,将努力把西藏文明放在一个更广阔的地域范围和文化背景中,即放在与之交汇的印度文明、中亚文明和中原文明三大文明之中来探讨其文明的东向发展及其与中原关系的形成问题。

 

  本书所要探讨的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及与中原关系的形成问题,无疑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时间跨度大,而且涉猎面异广泛,可以说几乎囊括了整个一部西藏文明史。但是,我们相信,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探讨,尤其是通过对西藏文明自身内涵及其地缘性所规定的客观发展要求与趋势的解剖和认识,将有助于我们从根本上更加明确、更加透彻地了解西藏今天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关系以及形成这种关的内在动因和历史必然性。无庸讳言,本书的探讨仅仅是一个尝试,笔者并不期望它成为最后的、完满的结论。如果本书所进行的尝试和探讨能够引起人们的兴趣乃至争论,能够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藏学研究者继续就这一问题进行更深入的讨论,那将是作者最大的欣慰和满足。


  第二节 西藏文明的概念与地域性


  以往在论及藏民族加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过程时,通常使用的是“西藏”或“西藏地方”的概念。事实上,藏民族归属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并不单单是一种地域上的归属,从全面的意义上讲,应理解为是整个西藏文明的一种归属。所谓“西藏文明”,即不仅包括了西藏地域,同时也包括地域上的民族及其文化。需要说明的是,本书所使用的“西藏文明”一词的“文明”概念,并非指狭义的文化,而是一种广义的文化概念,它包括西藏的社会组织、政治制度、经济、军事、宗教文化等各个方面。也就是说,“西藏文明”是一个极为宽泛的概念,它不仅有地域和民族的内涵,也有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内涵。


  事实上,本书所讨论的“西藏文明”应该是指历史上分布于整个藏族聚居区并为藏族所独有的一种高原文明。按今天的行政区划则是指以西藏自治区为中心,同时包括了甘、青、川、滇四省区的藏族聚居区在内的藏族文。从历史源流和民族成分上讲,它自然是指整个藏族及其所创造的一切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本书所讨论的实际上是藏族文明的东向发展问题。但是本书之所以未使用“藏族文明”而使用“西藏文明”的概念,这主要是基于三个原因:其一,藏族分布的地域范围和界限在历史上经常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很难加以具体和明确的规范。与此相反,以卫藏为中心的西藏地域范围在历史上则大体保持了某种相对的稳定性。其二,本书在地域范围、政治历史及文化上主要以西藏为重点讨论对象,而不是整个藏区。尽管书中不同程度地涉及了其它藏区的发展、演变情况,但也主要是着眼于它们与西藏的有机联系来论述的。其三,在历史上,西藏不但始终是藏区的主体,而且也始终是整个藏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它在整个藏族文明中的主体和核心地位及其代表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以西藏为中心来讨论藏族文明的发展问题,不但在逻辑上更为清晰,而且唯其如此才能抓住整个藏族文明的主流与全貌。需要指出的是,西藏文明的东向发展及其最终向中原文明体系的归属,既不表现于西藏文明向中原文明的融入,也不表现于它与中原文明之间的大规模渗透和彼此融合,而是主要表现于该文明在发展上与中原文明体系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之所以形成这种局面,原因在于西藏文明是在世界上最大、最独特的内陆高原——青藏高原环境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独特的高原文明,这一文明自身据有强烈的地域性。这种地域性着重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就高原分布特征。假如翻开今天的地形图,我们很容易发现一个现象,即西藏文明的分布范围大体是同青藏高原的地理范围相重合和等同,也就是说,藏族聚居区大都集中分布在今天海拔3000米以上的青藏高原地区。西藏文明这种地域分布格局的形成,与其说是一种历史政区区划的产物,不如说是由自然地理区划以及西藏文明本身对环境进行自然选择的结果。尽管在吐蕃时代,西藏文明曾有过向四围扩散的时期,其范围也曾一度扩展到西域和中亚的沙漠、草原地区及东部与中原交接的平原和丘陵地区,但都非常的短暂。最终结果,它只是牢固地占据和统一了整个青藏高原地区,并未超出高原的范围。今天西藏以外的藏族聚居区,无论是甘南藏区、青海藏区、川西藏区、或是滇西北藏区,就其地理单元而言,都无一不是处在青藏高原的地理范围之内,均未超出青藏高原的范围。西藏文明这种按海拔高度进行分布,亦即就高原分布的特征,说明这一文明自身具有很强的对高原环境的适应和对非高原环境的不适应性。

 

  二、地域环境的相对封闭性。藏民族所赖以生息、发展的青藏高原地区,由于地势高峻、气候条件恶劣、土地贫瘠、交通不便,所以,其自然环境为其周边的汉民族或其它民族所不习惯,同时也是“以农为本”的汉族不能发挥他们优势的地区。因此,西藏文明所分布的青藏高原,尤其是西藏高原,历史上一直是其它文明较难以向其渗透的地区。尽管从元代起,西藏及青藏高原的藏民族便已被纳入了中原王朝的统治之下,但作为中原文明向西藏文明圈的渗透却非常有限,远未能像政治隶属关系那样得到有效的推进和发展。即便是今天,西藏在全国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中也基本上是单一民族——藏族的聚居区,藏族人口占到百分之95.l,即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其次,历史上,无论是世居的还是后来迁徙进入青藏高原的各种民族最终总是被藏民族所同化,成为不断汇入西藏文明的新鲜血液。如历史上的羌族、吐谷浑、蒙古甚至包括一部分汉族等民族,都无不如此。


  由上可见,西藏文明自身所具有的强烈地域性(或称高原性),不但使这一文明保持了较强的个性,形成了自己特殊的宗教、文化和政体,而且也使这一文明很难与非高原地区的文明发生文化意义上的融合。


  但是,我们同时应该看到,强烈的地域性及相对封闭的高原环境,既赋予了西藏文明特殊的个性及与非高原文明在文化上难以相融的特点;另一方面,恰恰是这种强烈的地域性及相对封闭的高原环境又赋予了西藏文明在发展上的相对开放特征。首先,由于地域上的相对封闭及其所处高原环境和自然条件十分严峻,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西藏文明的发展水平,而与此相反,西藏周边地区的各种文明,无论是中原文明、南亚文明或是中亚文明,因其所拥有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都相对优越,故其文明的发展水平也相对较高。因此,在历史上,西藏文明的物质水平与周边的文明地区相比,始终处于一种较低的发展水平和相对落后状态。这一种状况,决定了西藏文明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必然本能地产生一种突破其封闭的高原环境,向周边发达文明地区摄取营养的强烈需求,产生向周边发达文明地区倾斜与靠拢的发展趋势。西藏在吐蕃王朝时期向外发动的大规模武力掠夺、扩张以及向唐朝的频繁请婚与通使,就正是这种趋势的最典型的反映。吐蕃王朝的向外发展,不但为其本土带来了巨大的财富,而且也使西藏在广泛吸收外部文明营养,尤其是中原文明营养的基础上极大地充实和发展了自己。在13世纪以后,西藏宗教向元朝统治下的中原地区以及后来向蒙古地区的大规模传播,同样体现了西藏文明在地域空间上的向外发展。这种发展虽以文化传播的方式进行,但它则取得了与吐蕃王朝向外军事扩张几乎同样的效果,既为西藏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也为西藏教派势力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宗教和政治利益,并促进了西藏统一的“政教合一”政体的形成与发展。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西藏文明所具有的强烈地域性对这一文明的发展轨迹产生了决定性影响。也就是说,恰恰是由于其特殊的高原环境原因,使得西藏文明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和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向周边发达文明地区的倾斜。这种倾斜使西藏文明在发展上逐步与外部文明之间建立起了一种紧密的依存关系。这或许正是西藏这一具有特殊地域性的文明最终被纳入中原文明体系的一个根本性原因。
  第三节 西藏文明的归属及相关问题


  今天的中华民族的形成大致经历了这样的发展、演变过程:远在文明的曙光时期,今天的中国疆域内就出现了许许多多分散的、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它们先是在各地区分别形成了各自的初—级的统一体,随后,经过接触、混杂,联合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在黄河流域出现了一个由若干民族集团汇集和逐步融合的核心——华夏。这个核心不断把周围的异族吸收进自己的体系,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形成了汉民族。汉民族因不断获得和吸收其它民族的成份而日益强大,并渗入其它民族的聚居区,构成具凝聚和联系作用的网络,从而奠定了以今天中国疆域内许多民族联合成的多元一体格局的基础。正是在这个基础之上,最终形成了中华民族自觉的民族实体。由此可见,中华民族乃是一个由众多民族组成的统一体。它不仅有着多元的起源,同时它本身也是由各具个性的各种民族及其文化的多元交融和汇集的结果。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华民族形成的过程,既是多元民族的一体化过程,同时也是地区性的多元统一过程。(参见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一章。)


  那么,藏民族是何时在系统上加入中华民族这个大格局的?对这个问题,曾有两种较为偏激和主观的说法,一是“西藏从古至今就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见夏格巴《西藏政治史》,李有义译,油印本。)二是“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两种说法显然都不符合历史事实。


  就前一种说法而言,国家从来就是一个历史范畴,它只能在具体的历史时空中才具有意义。同时国家的概念本身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所以,把西藏说成“从古至今就是一个独立国家”,既否定了西藏历史本身的发展过程,也是对西藏自身历史的一个严重歪曲。


  而后一种说法同样难以成立。第一,我们今天所说的“中华民族”并非“自古以来”就存在。相反,它是在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正如白寿彝先生所说:“统一问题是逐步的,阶段性的问题,统一的概念,,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其次,“古”本身是一个颇为空泛和含混的概念,以中国历史分期而言,“古”既可指1840年以前,也可指先秦以前的上古或远古。如果是指1840年以前,则过于空泛和缺乏确定性;如果是指先秦以前的上古或远古,则完全不能成立,因为那时藏民族自身还尚未形成,根本就无从谈到“成为中国的一部分一”。第三,仅仅因为西藏今天是中国的一部分,便推导出它“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这种推导不仅在逻辑上无法成立,同时它也否定了“中华民族”自身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否定了西藏与中国的关系是不断发展的事实。


  从史实来看,西藏与中原王朝正式发生政治隶属关系当始于13世纪的元代,这一点目前以为藏学界大多数学者所认同和接受。从公元7世纪起,尽管西藏吐蕃王朝曾与中原的唐王朝发生了密切的关系,但当时它们彼此在政治、军事和经济上都是相对独立的,二者之间并未形成明确的隶属关系。唐王朝不但未在吐蕃建立任何统治机构,反而不断受到吐蕃强大军事力量的威胁和侵扰,为此,双方进行了长期的战争,并多次会盟,划定边界。(《旧唐书》卷196《吐蕃传》。)唐末,吐蕃王朝崩溃,其境陷于分裂。宋朝中央政府虽然与河湟地区吐蕃诸部之一的角厮罗政权发生过封赐一类的臣属关系,但实质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松散的羁縻统治,而且是局部的。而当时,西藏全境主要由许多分散割据的地方政治势力所把持。因此,可以认为,在13世纪以前,西藏大体是一个相对自主、处于自发发展状态的地区,并未与中原王朝或其它王朝发生正式隶属关系。


  元代的情形则大不一样。元朝不仅在西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地方行政体系,而且派员到乌斯藏和其它藏族地区调查户口,确定贡赋,同时在藏区建立驿站,屯驻蒙古军队,推行乌拉制度,派诸王领军驻守沿边地带以及赈济贫户等。这一系列措施,第一次在政治上、经济上和军事上正式将西藏纳入了中原王朝的统治体系。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任何一种历史结果的出现都不是偶然和凭空的,它们无一例外地存在着一个从局部到整体、从量变到质变的酝酿、发生和发展的过程。西藏向中原王朝的归属亦是如此。虽然从时间界限来说,西藏在元代才被纳入中原王朝的统治系统,但它却是元以前西藏社会长期发展的一个结果,也就是说,这一结果的酝酿和形成过程远在元代以前即已经开始。事实上,在13世纪以前,西藏文明无论在地域空间上或是文化背景上都已强烈地表现了一种东向发展的趋势。这种趋势,从地域空间上来说,表现在公元7世纪以来西藏文明在地域上的东向发展,这主要是通过吐蕃王朝强大的武力扩张而得以实现的。从文化背景上说,则着重表现于随着吐蕃版图的东向扩展,藏民族与东部各民族之间的融合和政治、经济、文化联系不断地得到了加强。元代,西藏与中原政治关系的确立,理所当然应是元以前西藏历史的东向趋势及与中原关系不断发展的一个结果。所以,西藏与中原的关系实际上是一个源远流长的、连续的、不断递增的历史发展过程。这种关系不论在元以前或是元以后均始终处于连续不断的发展、演变之中。其发展、演变的基本趋势,在元以前主要表现在西藏文明不断地、一步步地向中原文明倾斜和靠拢,并最终在元代加入到中原文明体系之中。在元以后,则着重表现在西藏与中原王朝之间政治、经济和文化关系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上。


  事实上,藏民归属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历史,正像历史上大多数边疆民族一样,其与中华民族的凝聚核心——中原王朝关系的确立,经历了一个由松散而密切,由局部而整体,由经济、文化、宗教、军事而及于政治,由处于自发发展状态、相对自主的民族地方到纳人统一的中央王朝直接管辖之下的这样一个历史发展过程。这样一个基本认识前提的确立,对于本书所要讨论的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及与中原关系的形成问题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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