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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序人伦,乐移风俗:社会运行的二重性规范——两周时期的社会思想研究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郑杭生 胡翼鹏 点击:4600次 时间:2010-7-31 19:51:35

当前,关于礼乐文化的研究成果业已汗牛充栋,其中不乏社会学的理解与审视。李安宅在《< 仪礼 > 与 < 礼记 > 之社会学的研究》中说:“本文下手的方法,完全是客观地将《仪礼》和《礼记》这两部书用社会学的眼光来检讨一下,看看有多少社会学的成分。” [①] 尽管只是寻找“成份”,但也表明他相信二书包含社会学。几十年后有人干脆称《乐记》是“先秦的社会学”, [②] 作者说该文从社会形态、结构、作用、理想等方面认识礼乐,所以其是社会学。费孝通也以社会学家的视角,称“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 [③] 但并未将礼与社会学相提并论。我们以为,费老的思路是运用社会学视角分析本土问题的恰切思路,也是中国社会思想研究应遵循的方式。

 

一、享仪为礼,德音谓乐

 

礼乐文化在殷商时期已经比较发达,在西周得到进一步系统深化,文献中多次提到“周公制礼作乐”,表明在西周初期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礼乐制度。后人研究礼乐文化的主要文献是“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周礼》是一部 通过 官制表达治国方案的著作,[④] 《仪礼》则是关于殷周以来礼的具体形制、仪式、章法、程序的记录和整理,而《礼记》是春秋、战国时期学者们对礼的抽象概括和理论申说。[⑤]

两周时期的礼,来源于上古社会生活中祭祀天地神祗的乐舞和仪式。礼( 禮)的初文是“ ”,《说文解字· 部》曰:“ ,行礼之器也,从豆,象形。”王国维认为,殷墟甲骨卜辞有“ ”字,而 即 字, 从玨在凵中,象两串玉置于器皿之中,故盛玉供奉神灵的器物谓之或 ,供奉神人的酒醴称之醴,供奉神人之事也就是 禮 。[⑥] 王氏“二玉在器”之说主要就的上半部而言,推断出礼来源于上古时代的祭祀仪式。此后的学者们也遵循王氏的理路,从文字解析的角度探讨礼的渊源、本质等问题。因为汉字作为象形文字,兼具表音、表意功能,字的构型常常凝结着该字所示的直观意义,词与物之间的关系直观明了。裘锡圭认为禮 字的“ ”部,应该分解为从“壴”从“珏”,而不是从“豆”, 本是一种鼓的名称。[⑦] 而据郭沫若研究,“壴”就是“鼓”字,壴乃是鼓的初文,象形。[⑧] 鼓是上古时期重要的乐器,那么礼就与鼓乐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所以林沄指出,“豊”字从珏从壴,因为古代行礼常用玉器和鼓,“这至少反映古代礼仪活动正是以玉帛、钟鼓为代表的”。[⑨] 综合诸家之说, 的上部为盛玉奉神之器,下部为乐器——鼓,礼的本源就是祭祀仪式和乐舞。

“乐”是礼的一个组成要素,是乐舞、乐曲、乐歌的统称。乐在此处表现为礼的一个环节,是礼之仪的重要部分,不具备独立性。在这种情况下,乐从属于礼,是礼的构成要素。[⑩] 不同等级的人在典礼中使用的舞蹈、诗歌,以及乐器的种类、形制、数量,都有具体规定。不过,既然乐能够从众多礼仪要素中凸显出来,取得与礼同等的地位,表明乐在整个典礼体系中发挥着其他要素不能比拟的重要功能。这种独特性就是源于乐的乐音、曲调和旋律所具备的哲思,以及舞蹈表达的情感、诗歌承载的意义在仪式中的特殊作用。乐并不等于现代的音乐,《乐记》曰:“乐者,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也,乐之末节也。”音律、歌舞只是乐的表现手段和形式,并不是乐的主体精神。按照《乐记》的论述,声、音、乐是层次不同的概念,音有节奏、旋律,而声没有,“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即发自内心而又成文(有节奏、旋律)的声,才能称为音。而“乐者,与音相近而不同”,音、乐的差异在何?“德音之谓乐”,低层次的音只能带来感官刺激,而高层次的乐则可导人向善,所以,音与乐的区别就在于乐包含着“德”的因素。

享仪为礼,德音为乐, 虽然只是后世学者、特别是儒家学者的理解,但也揭示了礼乐的根本特质。乐的功能不单单是愉悦感官,也不仅仅是娱乐听众。把礼之乐理解为帮助人宣泄情绪的说法,实在大谬。实际上,在典礼的仪式上郑重其事地演奏音乐,就是希望借助音乐的形式传达、传递某种观念或意绪,强化礼仪的认同感和向心力。

 

二、礼以天制,乐由天作

 

学者们从字源的角度探讨“ ”,揭示了礼的起源与原始型态,但是后世指代这种仪式和乐舞的符号是“禮”字,从到禮,增加了一个部首“示”。《说文·示部》曰:“示,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三垂,日月星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二”是古文“上”字,表示天穹,而下垂的三划是日月星辰。古人常常通过观察星宿天象的变动,来确定时间的流转,预测人世的变换,称为“观乎天文,以察时变”,所以上天显示征兆,向人表明吉凶,就是“示”。

《说文》收录以示为部首的字62 个,这些字无不与祈天事神有关,故曰“示,神事也”。如:祡,烧柴焚燎以祭天神;禷,以事类祭天神;祔,后死者合食于先祖;等等。这些以示统摄的活动都可归结在 或礼的范围之内,礼与天的密切关系在文字上确定下来,礼是由所指示的社会现象归纳、抽象而成的社会行动类型的概念,其终极根据是天与天道。因此,《说文·示部》云:“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 。”礼的本质在于“事神致福”,与的内涵一致。除《说文》外,其他文献也屡见礼、履互训。《尔雅·释言》曰:“履,礼也。”《诗·东方之日》毛传曰:“履,礼也。”《易·序卦》韩康伯注:“履,礼也。”可见在古代典章之中,礼、履的所指相通。那么,何为“履”?《说文·履部》曰:“履,足所依也。”履就是鞋的古称。但是,礼与鞋在日常用语中是意义差异甚大的两个词汇,二者到底在何种程度上所指一致?鞋履保护脚掌而助人行走,由此又可以引申出践踩、行走、施行之意。有人即根据履的引申义来推断礼、履的关系,东汉郑玄云:“礼者,体也,履也。统之于心曰体,践而行之曰履。” [11] 常金仓认为,所谓“履”就是践履,今天叫作实践,即礼是一种实践性的东西。 [12] 不过,以施行比照“履”、以实践诠释“礼”,至于施行什么、如何实践却不得而知,那么以实践解释礼的目的就没有达到,因为实践、施行的对象、根据等都是空中楼阁,实践与礼并不能达成意义关联。因而,追寻履、礼的逻辑关系仍需回到礼的终极根据上来,诚如许慎所训,“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在这种语境下,履从实践和施行的意义上贯通了礼与天地神祗的关联,则礼与履的共通之处是“事神”。所以,认真细致地贯彻实践上天的意志和要求(履),就是礼。在沟通天地人神的意义上,礼、履达成互训关联。 [13]

实际上,将礼视为践履天道的仪节、礼秉承天道应当是古人普遍的观念。《礼记》反复申说礼本于天,甚至一再将礼视为牢笼万象的宇宙本源,《礼运》曰: “ 是故夫礼,必本于大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列而为鬼神,其降曰命,其官于天也。 ” 《丧服四至》曰:“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礼是与天地、四时、阴阳具有同构关系的宇宙存在。天圆地方、天道左旋是古代思想中社会秩序、社会运行的终极根据,因而殷周时代敬奉天地、祭拜神祗的活动被塑型为礼仪时,礼仪并没有脱离天道的根据,而是处处体现着天道,象征着天道。如君主行军之礼:“行,前朱鸟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招摇在上。”(《曲礼》)朱雀、玄武、青龙、白虎为星宿四象,招摇是北斗七星。北斗、四象此处为旗帜标识,这种礼仪就是模拟天象的格局,以表现军礼气势威武如天帝,秩序严整若星斗。乡饮酒礼是周代乡党会聚筵饮的礼仪,宾、主的座席位置有严格规定:宾在西北,面朝南;主在东南,面朝西;介在西南,面朝东;僎在东北,面朝西。这种宾主名分、座席位次具有深刻的象征意义:“宾主,象天地也;介僎,象阴阳也;三宾,象三光也;让之三也,象月之三日而成魄也;四面之坐,象四时也。”(《乡饮酒义》)古人把居住、行礼的屋宇看成是宇宙的缩影,通过象征手法,模拟宇宙、星象的布局,配合动作、言辞、礼器,就在礼仪与天道之间建设了沟通的桥梁。此外,古人的礼服、仪仗也对应着天道, 《郊特牲》曰:“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则天数也;乘素车,贵其质也,旗十有二旒,龙章而设日月,以象天也。” 《深衣》曰:“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十二是历法上的周期 ,天子衣服、仪仗部件取十二之数,象征他代表着上天,是世间万物的主宰。[14]

古代礼仪模拟天象,一方面表示礼的神圣性,另一方面表示典礼仪节、过程中的等级安排来自上 天的意志,具有不证自明的合法、合理性,所以 《礼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

与礼一样,古人对乐也有一种神秘的理解,他们认为乐音、律吕之数与天道同轨,音乐的表现形式代表着上天的意志。古人相信,音律天造,乐律与风有密切关系 ,《吕氏春秋·古乐》载:“惟天之合,正风乃行,其音若熙熙凄凄锵锵。帝颛顼好其音,乃令飞龙作效八风之音。”又曰:“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乃以麋革各 置缶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虽然这些记载只是传说,但却表明古人对音律特质的把握,即风昭示了天设的音律之数。故 《淮南子·主术训》也曰:“乐生於音,音生于律,律生于风。此声之宗也。”乐的终极根据以风为归依,而风是隶属于天帝神灵,所以音律也就具有了神圣性。

乐与风、天道的关系,在文献中多有记录。据西周末期的虢文公说,上古之时,帝王根据节气安排农时,就是通过乐来把握天时物候:“是日也,瞽帅音官以风土。”(《国语·周语上》)乐官以音律来测量土地是否解冻,土气是否适合种植作物。 单襄公论晋国将有乱,其中有言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 (《周语下》)韦昭注曰:“瞽,乐太师,掌知音乐风气,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吉凶。史,太史,掌抱天时,与太师同车,皆知天道者。”因此,上古乐官是具有特异功能的神职官员,不仅是具有高超技艺的音乐人,而且也是“知天道者”,既能够测知上天的意志,也能够认识天行的规律。据《周礼·春官·宗伯》说,上古的乐官有大师、少师等,他们常常是双目失明之人,故又称其为瞽矇。[15] 韦昭称“瞽”为乐太师,当是以《周礼》为依据。《周礼》叙太师之职曰:“大师,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吉凶。”郑玄注引《兵书》曰:“ 王者行师出军之日,授将弓矢,士卒振旅,将张弓大呼, 大师吹律合音。商则战胜,军士强;角则军扰多变,失士心;宫则军和,士卒同心;徵则将急数怒,军士劳;羽则兵弱,少威明。”战争在古代社会生活中是头等大事,在整师出征之前要预测吉凶。如《兵书》所言,让将士仰天大喊一声,乐师在旁吹奏律管,检验叫声的音阶,根据商、角、宫、徵、羽五音各自代表的征兆,与喊声的音阶,预测战事的后果。这种做法虽然荒唐,但是古人却深信不疑,相传武王伐纣时也曾“吹律听声”,[16] 贾公彦认为,《兵书》就是周武王出兵之书。[17] 其实古人相信“吹律听声”,主要来自于对音乐的神秘理解,即“乐”与天道的神秘联系。

乐与天道的关联还通过“德”体现出来,《乐记》反复强调乐是德的体现,“乐者,所以象德也”,“乐者,德之华也”。我们知道,周人一再强调敬天明德,所谓“天命靡常,惟德是辅”,天的命令主要关心的是人类的道德礼仪状况,[18] 天道与德具有同一性。[19] 又由乐与德的同一性,可知天道与乐同源共生,则乐是天道的表现形式。乐就与天道具有同一关系,那么乐与宇宙天地也一一对应,故《乐记》曰:“(乐)清明象天,广大象地,终始象四时,周还象风雨。”[20]

 

三、礼别人列,乐通人心

 

古代礼仪名目繁多,品类复杂,覆盖社会生活、个人生命的每一个层面,故有“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之说。《周礼·春官·宗伯》归纳为五礼: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而《仪礼》则分为冠、婚、丧、祭、乡、射、朝、聘等礼仪制度;[21] 故《礼记》说:“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昏义》)“三礼”中,《仪礼》是两周礼乐文化的典型代表。[22]

在两周时期,礼表现为一套行为规范,但此时的礼仪不仅仅是行为,还包括器物等物质条件。在古人的观念中,礼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礼之仪、礼之义。礼之仪是外在表现形式,如礼器、程序、动作、辞令等;而礼之义则是内在的人文精神,如尊卑、上下、贵贱、内外等。礼之仪与礼之义二者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礼通过礼器、程序等来表现尊卑、贵贱。其中,礼之仪是基础。礼仪就是举行礼的规格、布局、程式等,所谓“玄酒在室,醴醆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钟、鼓,修其祝、嘏”,(《礼运》)选择行礼的良辰吉日,把行礼的场所安排出象征不同意义的方向和位置,按照一定规则陈列、组合行礼的各种礼器,分配参与典礼的人们站立的位置、祝祷的语辞,规划行礼的流程。这些仪式、程序在音乐的伴奏中进行。

孔子感叹“礼崩乐坏”,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认为当时的礼乐只是表现为仪式和击鼓撞钟。不过,这种情形却反映出两周礼乐制度的基本规则就是仪式与奏乐。《诗》曰:礼仪卒度。(《小雅·楚茨》)仪,是通过行动、程序、章法表现出来的礼的外在形式;度,也即“数”,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差别。礼之等差 主要通过大小、多少、繁简等礼仪规格表示尊卑贵贱,有的以多为尊:如宗庙,天子七,诸侯五,大夫三,士一;有的以少为尊:如劝食之礼,天子一食,诸侯再,大夫、士三;有的以大为贵:如宫室之量、器皿之度、棺椁之厚、丘封之大;有的以小为贵:如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尊者举觯,卑者举角;有的以高为贵:如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有的以下为贵:如酒器陈放,天子、诸侯之樽随地而置,而大夫、士要把酒器置于木架上;有的以文为贵:如天子龙衮,诸侯黼,大夫黻,士玄衣纁裳;有的以素为贵:如天子的玉圭不雕琢,专车铺着蒲席而不加装饰。(《礼器》)

以上礼器之大小、多少、繁简等特征体现了礼的等差,有些差异表现为明确的数字,如庙堂之数量、高度;有些虽然不是明确的数字度量,但是大小、繁简等也是表现为量的多寡,故可视为模糊数字。所以, 礼之仪是以数字等差为主体精神,借助器物、音乐、动作、辞令和程序,标明不同等级身份的人享受不同规格的礼仪度数,也就是“ 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左传》庄公十八年)

乐作为礼仪的一个环节,具有不可或缺的特殊功能,《乐记》云:“乐章德。”乐的作用在于彰显礼仪包蕴的德行。那么,乐为什么可以彰显德行,其中的机理是什么?《列子·汤问》载钟子期、伯牙故事,伯牙擅长抚琴,钟子期善于听音。伯牙以琴声表现高山之貌,子期就说“高大庄严象泰山”,伯牙用琴声模拟流水之状,子期就说“浩浩荡荡象江河”。这则故事表明,乐的首要功能是“沟通”,演奏者的某种情感意趣转化为乐律,而听者通过理解声乐的节奏、旋律,进而把握演奏者的内心世界。所以,我们认为,乐作为一种沟通“语言”,具有传情达意的作用,是人们达成共同理解的中介。在《论语》中也有音乐沟通人心的实例,《宪问》篇记载,孔子敲击石磬,有荷蒉者路过,由磬声听出了孔子内心的焦躁情绪。 殷商人崇尚声乐,在举行祭天之礼时:“乐三阕,然后出迎牲。声音之号,所以诏告于天地之间也。”(《郊特牲》)迎牲之所以奏乐,即因声乐呼号祷告于天地之间,神灵听到音乐而降临人间。既然声乐可以诏告于天地之间而招引神灵,则乐又是沟通人神的中介。而且 古人相信,乐的沟通功能不局限于人与人之间,人与野兽、禽鸟等也能通过乐进行沟通,《汤问》又云:“匏巴鼓琴而鸟舞鱼跃。”[23] 琴声美妙感动鱼鸟,鸟雀随乐起舞,鱼虾也应声跃波。《尚书·舜典》记载,舜任命夔为乐官,掌管天下教化,夔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孔安国注曰: “ 乐感百兽,使相率而舞,则神人和可知也。 ”[24] 百兽应乐声而起舞,不仅说明音乐富有感染力,更说明百兽接受了乐声背后的道德意义,凸现出道德的巨大感召力量。人通过音乐表现德、善等美好品格,而百兽也能够通过乐律理解人们借助音乐传递的心情,所以二者之间才能形成互动,百兽回应人们的音乐“率舞”。 [25] 因而,音乐不仅是人与人之间心灵交通的桥梁,而且也是感化禽畜动物的媒介。

事实上,乐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就在于沟通人心。国君相见,先演奏钟磬,次后乐人歌唱《清庙》,末后管乐伴奏跳《象》、《武》、《大夏》、《龠》等舞蹈。这种仪式中的歌舞、声乐不在于娱乐助兴,而在于传递情意,沟通情感,“入门而金作,示情也;升歌《清庙》,示德也;下而管《象》,示事也”。由此,孔子总结说:“是故古之君子,不必亲相与言也,以礼乐相示而已。”(《仲尼燕居》)即知礼的君子不必通过言辞进行交流,借助对“乐”的共同理解,就能沟通心灵完成互动,达成人际和谐。[26] 因而《乐记》云:“乐者,通伦理者也。”孔颖达疏曰:“阴阳万物,各有伦类分理。乐得则阴阳和,乐失则群物乱,是乐能经通伦理也。”乐能够使不同类分的万物相通,是互动双方达成一致理解的媒介。

礼仪过程中奏乐、歌诗、献舞,重在发挥歌舞声乐的沟通功能,所以乐作为互动符号,其内在机理是交流、沟通。乐曲、歌诗与舞蹈共同完成一个传情达意的公式,并为人们充分理解,使宾主、上下、贵贱、内外等存在差异区隔的人,达成情感的交流,心灵的沟通。

 

四、礼序人伦,乐和天地

 

祭祀是古代社会生活中的一件重大事项,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一年)在古人的观念中,天堂的神灵与人间的社会身份一一对应,祭祀不仅是敬天事神,祈求福佑,也是整齐人道,安排社会秩序,《祭统》曰:“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礼。礼有五经,莫重於祭。”

虽然祭祀礼仪的对象是祖先或者天地神祗,通过仪式沟通天地,以祈求神灵的保佑,以报答祖先的恩德,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礼仪的重心却落在了现世生活, 特别是仪式中每个人的角色定位。如内外之别:国君与夫人分别进行不同的环节,使用不同的工具,这些内容对应着日常生活中的内外分别;上下之分:国君、卿大夫、士必须严格各自的职守界限,如牺牲是献给祖先神灵的礼物,必须由国君来牵引这个尊贵的礼品;卿、大夫是国君的助手,在这个仪式中依然是助手的角色,捧着祭祀的另一种礼物币帛;而士是行政办事人员,身份又低一等,所以抱着慰藉牲牛的刍藳。 [27]

仪式是沟通现实生活与终极根据的中介,这些程式、动作的背后都是某种价值的象征,对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人们不仅认为仪式能够对图腾物种产生作用,而且还认为它也能够对参与仪式的崇拜者的灵魂出生深刻的影响”,[28] 如交通鬼神、颁爵赏赐,也可确定君臣、父子、夫妇、贵贱、上下、亲疏、长幼的秩序化关系。所有这些意义,都是通过祭礼的仪式表现出来,仪式中的格局、程序象征着生活中的等级秩序。一方面,特定身份的人只能祭祀对应的神灵,并举行相应规格的礼仪,如“天子祭天地”;(《曲礼》)另一方面,在同一仪式中构成以神灵为起点的“差序格局”,即仪式的参与者与神灵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对应亲疏远近,也形成一种等差级别,如“天子穆穆,诸侯皇皇,大夫济济,士跄跄,庶人僬僬”,(《曲礼》)仪式既呼应了社会等级,又强化了等级秩序。故 《周礼》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地官·大司徒》)

乡饮酒礼是乡大夫主持的筵饮礼仪,《仪礼》记载的是侯国乡饮酒礼,其中有“乐宾”一节,就是为宾客奏乐献歌。乐工鼓瑟伴奏,歌唱《鹿鸣》,因其中有“我有嘉宾,德音孔昭”、“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的诗句,故用作迎宾之辞。在演唱与吹奏交替进行阶段,乐工演唱《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这些诗歌都有礼遇贤良的意蕴。在声乐与歌辞的洗礼之中,主人用音乐表达了赞美、慰劳宾客的心情,宾客也在音乐中体会到了主人的善良用心,于是尊敬之心、感激之情融会,宾主在音乐中沟通心灵、德行升华。

古人常常将礼与乐互文对举,从相反的方向申述二者的特质和功能,又在对立中寻绎出二者达成协调一致的内在逻辑关系。《乐记》曰:“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的功能是和同,礼的作用是区别。 曰:“ 乐统同,礼辨异。”曰 :“ 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 ” 乐和同人心,而礼区别尊卑。和同使人彼此亲近,区别使人相互尊敬。曰:“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表现天地间的和谐,礼表现天地间的秩序。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化生万物;因为有序,因而可以区别万物。曰:“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确立了礼义规范,尊卑贵贱的等级秩序才能形成;对音乐的内容达成共识,上下内外的差异区隔才能和睦。这些论述礼乐差异的文字,深入说明了“礼”的功能是使人们形成秩序性等级分化,而乐的作用是使人们心灵沟通达成人际和谐。

礼使人们有了等级区分,使下级服从上级,卑贱事奉尊贵,虽然在形式上呈现一种秩序,但是不能保证下对上、卑对尊是发自内心的亲近,也不能保证上对下、尊对卑有必要的关爱,需要通过乐沟通上下,从形式到内心一致达成和谐秩序。因而, 在政教、祭祀、生活中,礼与乐不可偏废:“达于礼而不达于乐,谓之素;达于乐而不达于礼,谓之偏。”(《仲尼燕居》)一个人的品格修养需礼乐兼备,在社会生活中也须礼乐兼顾,“乐胜则流,礼胜则离”,(《乐记》)过分强调乐,会使人们过于随便而不知敬;过分强调礼,会造成人与人的疏远而不相亲。故白居易说:“礼者,纳人于别而不能和也;乐者,致人于和而不能别也。必待礼以济乐,乐以济礼,然后和而无怨,别而不争。”(《议礼乐》策林四,白氏长庆集,卷48 )郑樵《通志》也说:“礼乐相须为用,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乐略·乐府总序》)礼使人相互区别,才可形成秩序;乐使人彼此沟通,才可实现和谐。

因此,礼是一项祭祀上天与祖先的制度化规范,而乐是用以表情达意、沟通人神的媒介。礼乐的终极根据虽然在于天地神祗,但在实际操作中转向了现实生活的人际和谐与社会运行。

 

五、礼治天下,乐移风俗

 

礼从人伦道德、典章习俗等方面型塑、规范着人际关系,使其达成变动中的秩序;乐从陶铸情感、沟通心灵等方面引导、谐调着人际关系,使其获得秩序下的和谐。礼与乐同源互济,相反相成,两者功能互补,共同形成一种秩序化的程式,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成为生活的观念依据,保证政治、社会有序运行 。故《孝经》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两周时期,礼在一定程度上超 越了外在的仪式,上古祭祀天神的仪式、程序、原则,已经演化为其他日常活动共同遵循的仪式、程序和原则,又逐步由仪式、程序和原则抽象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规范,成为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动规范,也成为一切价值判断的最高准则,《曲礼》曰:“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礼是日常生活中各种行动不可或缺的决定性因素,是判断是非曲直的根本标准:“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礼能够确定亲疏、决断犹疑、区别异同、辨明是非,甚至也是道德教化、治军任官、祭祀鬼神的绝对依据。在不同的行动类型中,礼发挥着特定的中和功能:“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丧祭之礼,所以明臣子之恩也;乡饮酒之礼,所以明长幼之序也;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礼能够增进联系,促成秩序。如果废弃礼仪,君臣、父子、夫妇、长幼的内在联系就会遭到破坏,争斗、背叛等恶性事件就会发生,进而使社会失序而陷入混乱,所以说:“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经解》)由此,《左传》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隐公十一年)

《管子·五辅》曰:“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序,贫富有度,凡此八者,礼之经也。故上下无义则乱,贵贱无分则争,长幼无等则倍,贫富无度则失。上下乱,贵贱争,长幼倍,贫富失,而国不乱者,未之尝闻也。”上下、贵贱、长幼、贫富之间,必须以礼作为彼此的度量分界,否则就会引发悖乱纷争。因此,礼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保障,也是治理国政的根本大法,孔子说:“明乎郊社之义、尝禘之礼,治国其如指诸掌而已乎!”(《仲尼燕居》)如果深入理解了祭祀天、神的含义,也娴熟掌握了尝祭、禘祭仪礼的规格、程序,那么治理国家就如同把手掌中的东西给人看一样容易。因为,把祭祀之礼的精神、原则运用于其他社会行动之中,“是故以之居处有礼,故长幼辨也。以之闺门之内有礼,故三族和也。以之朝廷有礼,故官爵序也。以之田猎有礼,故戎事闲也。以之军旅有礼,故武功成也”。(《仲尼燕居》)礼在不同部门、系统中发挥的作用,即礼在促进整个社会系统运行有序的功能。《礼运》曰:“故治国不以礼,犹无耜而耕也。”如果国君管理国家不遵循礼仪规范,就如同农夫耕田而没有耒耜一样。因此,治国家、序人民,必须以礼为中心,“知其义而敬守之,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郊特牲》)

尽管我们认为乐的本质功能在于沟通人心,但是,由于乐是礼的一个构成要素,乐的内在机理以礼为准绳,经过古代学者的深入发掘,乐也有了与礼一致的功能,即乐与社会秩序之间具有高度的统一性。

在典礼仪式中奏乐、歌诗和舞蹈,共同的音乐体验,使不同等级的人们形成心灵共鸣,在情感沟通的基础上,进而实现“和”的效果,也就是秩序和谐的理想状态:“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乐记》)在社会生活的不同层面,由于对音乐的共同理解,上下、内外、长幼之间的心理距离拉近,形成融洽和谐的氛围,“故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乐记》)亦即《大戴礼记·主言》所云:“至乐无声而天下之民和。”而且,古人特别注重充分发挥音乐的道德感召作用和情感沟通功能,以期在生活层面达成和谐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政治局面的安定:“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乐记》)音乐的终极功能是因沟通而和谐,因和谐而不再有动乱。

乐的本质功能是沟通人心,由此,乐就能够作为教化的媒介,圣人可以借助音乐,使善美等道德情感向普通大众传达,引导世人心灵向善,《乐记》云:“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正是音乐感人至深,能够彻底改变世人的善恶价值,因此先王设置专门的机构施行乐教,用此改变社会风俗。故《乐记》又曰:“然则先王之为乐也,以法治也,善则行象德矣。”先王制作音乐是为了提供一种治理天下的方法,乐教施行得好就能使人民的行为符合德行的要求。 “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乐教达到要求就没有怨恨,礼教达到要求就没有争纷。 周官大司乐的职责就是实施音乐教化:“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周礼·春官》)

古人常常将音乐的和谐与否看作是世道治乱的表征 :“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乐记》)太平盛世,音乐安详而欢乐,因为政教和美;动荡乱世,音乐怨恨而恚怒,因为政教怪僻;而将欲灭亡之国,音乐悲哀而愁思,是人民困苦忧伤的流露。郑卫之音、桑间濮上之乐,即是典型的乱世、亡国之音,《乐记》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郑、卫之地的音乐侈靡纤巧,教人淫逸,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家国丧乱,而桑间、濮上一带的音乐也是亡国之音,这种音乐奸声逆气,引人向恶,所以有这种音乐的地方一定政教荒怠,民众流离。而优美、和畅的音律只有在太平盛世才能产生,《吕氏春秋·音律》曰:“大圣至理之世,天地之气合而生风,日至则月钟其风,以生十二律。” 上古治世、盛世之时,产生了音乐十二律, 《汉书·律历志》也说:“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定。”

因此,礼乐能够使社会实现政治修明、局势安定的良性运行状态, 《礼器》曰:“是故先王之制礼也以节事,修乐以道志,故观其礼乐而治乱可知也。” 礼与乐彼此配合,共同形成一种秩序化的程式,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成为生活的观念依据,保证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在一种秩序化的程式安排下运转

 

 

注:

[ ① ] 李安宅:《 < 仪礼 > 与 < 礼记 > 之社会学的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 , 1 。据该书所附的“编后记”,这部著作于 1930 年首次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 ② ] 李业道:《先秦的社会学——< 乐记 > 》,载《音乐研究》, 1995 ( 1 )。说明:《乐记》是《礼记》中的一篇。以下引文,除特别说明外,都为《礼记》篇目。

[ ③ ]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三联书店,1985 , 49 ~ 52 。

[ ④ ] 《周礼》原名《周官》,王莽时期被列入官学,更名为《周礼》。西汉刘歆认为《周官》为周公所作,是西周的官制。不过历代学者对《周礼》的作者、时代等问题各有所会,莫衷一是,至今仍无定论。彭林认为,《周礼》的天、地、春、夏、秋、冬六官,构成天地四方六合,也就是古人观念中的宇宙。每一官统领六十官职,则六官的职官总数为三百六十,而三百六十正是周天的度数,所以《周官》就是“周天之官”,表达了人法天地的取向。参彭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北京:中华书局,2004 , 67 。

[ ⑤ ] 由于古人阐述“礼”往往是临事释义、随文注解,所以我们今天所见到的这类文字,在文献中散乱无序,而且议论的角度也不相同,礼构成一个包罗万象的规范体系。参常金仓:《周代礼俗研究》,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 , 1 。

[ ⑥ ] 王国维:《王国维遗书》第1 册,《观堂集林》卷 6 ,《释礼》,上海古籍书店影印本, 1983 。

[ ⑦ ] 裘锡圭:《甲骨文中的几种乐器名称》,见《中华文史论丛》第2 辑, 1980 。

[ ⑧ ] 郭沫若:《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2 卷,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2 , 54 。《卜辞通纂》说,据《泉屋清赏》所载殷周时期的一具铜鼓,此鼓顶部有器饰,下面有支脚,与此“壴”字酷肖。在两片内容与文例都相同的甲骨上,一作“鼓”,而一作“壴”,证明鼓、壴为同一字。

[ ⑨ ] 林沄:《豊豐辨》,见《古文字研究》第12 辑,北京:中华书局, 1985 。

[ ⑩ ] 也有人认为,“礼”从属于“乐”,礼是从乐中分化而来,乐是礼的根源。如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 1 ~ 3 。王秀臣:《礼藏于乐:礼乐文化的形态原型》,载《湖南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6 ( 1 )。

[11] 《礼记正义》卷1

[12] 常金仓:《周代礼俗研究》,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 , 2 。

[13] 刘熙的《释名·释衣服》曰:“履,礼也,饰足所以为礼也。”意为鞋子包装、美化脚掌,从其装饰功能讲,即是“礼”。又《易·履》孔颖达疏曰:“若以二卦上下之象言之,则‘履’,礼也,在下以礼承事于上。”由卦象的组合结构比附生活中的上下关系,进而认定履与礼的逻辑联系。不过,他们都是以先入为主的观念,迎合、比附礼与履的含义,并没有说明祭祀仪式的礼与日常服饰的履到底怎样达成意义关联。

[14] 古人观天,以岁星运行为纪时标志,十二年为一个周期;又以月之圆缺为纪时标志,十二次圆缺为一年。所以,“十二”这个数字就与神秘的天道联系起来,成为天道之数。参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一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 , 142 。

[15] 《周礼注疏》卷十七,郑玄注曰:“ 凡乐之歌,必使瞽矇为焉。命其贤知者以为大师、小师。 ”

[16] 《史记·律书》说:“武王伐纣,吹律听声。推孟春以至于季冬,杀气相并,而音尚宫。”武王伐纣,军声为“宫”,意味着士卒同心。

[17] 《周礼注疏》卷二三

[18] 史华兹:《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 , 52 。

[19] 郑杭生、胡翼鹏:《敬天明德与设官分职:社会运行的理念和实 践——西周时期 的社会思想研 究》,待刊。

[20] 这段话又见于荀子的《乐论》。 荀子又谈到乐器声乐的象征:“ 故鼓似天,钟似地,磬似水,竽、笙、箫、和、筦、籥似星辰日月,鞉、柷、拊、鞷、椌、楬似万物。 ”

[21] 古代学者曾将《周礼》与《仪礼》比照归类,所以无论是五礼,还是冠婚、朝聘,只是分类的着眼点不同,其内容基本还是一致的。参勾承益:《先秦礼学》,成都:巴蜀书社,2002 , 35 ~ 37 。

[22] 陈来:《古代宗教与伦理——儒家思想的根源》,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 , 256 。

[23] 《荀子·劝学》曰:“昔者瓠巴鼓瑟而沉鱼出听,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与《列子》所述虽然有异,但其主旨也在于说明音乐沟通人心,发挥道德感召作用。

[24] 论者对“ 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提出种种写实性的解释。有人认为,这极可能是一种音乐驯兽法,即运用条件发射的原理与鸟兽进行沟通。金尚理:《礼宜乐和的文化理想》,成都:巴蜀书社,2002 , 129 。也有人认为,此乃以百兽为图腾的氏族,接受夔的音乐教化而产生的反应。于淑娟:《“夔”名源流小考》,载《文史知识》, 2007 ( 5 )。我们认为,其实不必作太多联想,百兽就是指各种禽鸟和畜兽,“百兽率舞”乃是基于想象的修辞夸张。

[25] 此后,这种表达手法作为一种模式被传承下来,常常以人兽和谐突出人的道德力量,作为表现理想社会的表征、指标。如董仲舒构想的王道社会:“ 毒虫不螫,猛兽不搏,抵虫不触 , 故天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风雨时,嘉禾兴,凤凰、麒麟游于郊。”(《春秋繁露·王道》) 而且这种文字屡见《吕氏春秋》、《淮南子》、《文子》、《新语》等典籍中。

[26] 礼乐可以示情、示德、示事,但这里主要是说乐的功能。参陈戍国:《礼记校注》,长沙:岳麓书社,2004 , 398 ,注 ① 。

[27] 《礼记·祭义》的说法略有不同, 宗庙祭祀之日,“君牵牲,穆荅君,卿大夫序从”, 按 《礼记正义》,君主牵牲,嗣子与君夹牛相对,辅助牵牲,卿、大夫持币帛,士捧刍藳,跟从君主次第而入宗庙。

[28] 爱弥尔·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渠东、汲喆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 475 。

 

 

原文出处:《学习与实践》200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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