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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历史主体的理论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论依据。
唯物史观揭开了宗教神学和唯心史观披在人类社会历史上的神秘的、唯心主义的面纱,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类社会是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形成和发展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社会结构和国家经常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8-29页)社会是什么?马克思认为:“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一定的政治国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477页)历史是什么?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并不拥有任何无穷尽的丰富性’,它并‘没有在任何战斗中作战’!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18-119页)因此,马克思恩格斯主张,通过对人类所从事的实践活动、劳动的分析去揭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奥秘。
然而,人们为什么要从事这样那样的实践活动呢?马克思恩格斯说:“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3页)又说:“人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同时这也是人们仅仅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都要进行的(现在也和几千年前一样)一种历史活动,即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同上,第31-32页)当然,“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同上,第32页)这就是说,人们从事物质生产活动是为了获得自身物质生活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这种物质生产活动本身又是以人们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486页)而“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为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同上,第487页)马克思还认为,“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34页)这就是说,人们进行社会交往的实践活动是为了进行物质生产,是为了在自然界面前获得独立和发展,是为了将生产关系改造得更加适合于人们物质生产活动的发展要求;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社会的经济基础,在它的上面竖立着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和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它虽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归根结底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是为发展生产服务的。人们从事这样那样的政治活动,建立这样那样的政治制度,归根到底也是为了使生产力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不是从观念出发去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解释观念,认为包括了政治、法律、道德、科学、艺术、哲学、宗教等观念在内的社会意识,是现实关系的抽象,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即人们的实际生活过程的反映。马克思恩格斯把人们社会意识的形成和产生的过程,称为精神生产过程。在他们看来,人们从事这样那样的精神生产是为了认识自然、社会及人自身的存在和发展规律,是为了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自身。由此可见,在唯物史观看来,人们从事各种实践活动,占有和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好,建立和改变经济政治制度也好,都不过是手段和中介,唯有人自身的生存、发展和解放,才是最根本的目的。从这样的理论中能得出的逻辑结论,除了以人为本,还能有别的吗?
有必要指出,唯物史观对人的理解,与其他人道主义思潮、人本主义哲学存在着根本区别。唯物史观所理解的人是现实的人: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样,当人们同物质生产资料处于不同关系的时候,人们就会在社会物质生产体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这就决定了他们会具有不同的存在和不同的特性;而随着物质资料及由物质资料决定的物质生产方式的变化,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及其他社会关系也就跟着变化,从而人们本身也就发生变化。
由于“现实的人”具有丰富的现实特性和发挥着多方面多层次的社会角色和功能,因此在唯物史观看来,以人为本这个命题具有丰富的内涵。在反对社会历史的神创论、主张人创论的时候,在反对神的权威、提倡人的权威的时候,在反对将人不当人看待、强调人的类特性和维护人的基本权利的时候,唯物史观理解的以人为本与其他人道主义思潮、人本主义哲学的理解并无多大的区别。但是在涉及到人类内部究竟谁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和动力的时候,唯物史观的理解就与唯心史观基础上的人道主义、人本主义、民本主义存在着根本区别。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整个历史过程是由活生生的人民群众本身的发展所决定,而不是由永恒的永远不变的自然规律所决定,不应该由认识了永恒的自然规律并依照它行动的贵人、贤人和智者来统治。(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306-307页)他们还说:“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04页)这就是说,在唯物史观看来,阶级社会中,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任何阶级和个人,只有融入人民群众并代表他们的利益,才能成为历史发展的动力。这时的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群众为本,就是承认人民群众的社会历史主体地位,承认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群众。
唯物史观主张以人为本,但并不认为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可以肆意妄为、随心所欲。马克思就指出过,“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3页)因为人们在实践活动中还面对着一个按照自身规律运行着的客观对象、客观实际、客观条件。实践活动过程既是人们的主体性、目的性、能动性的实现过程,又是客体、对象以其自身的规律性对主体的作用过程。人们只有把对对象、客体的改造建立在对对象、客体的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的基础之上,只有实现了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才能在实践活动中达到预想的目的。实践活动的前一特性要求人们讲以人为本、讲价值论、讲人文精神,实践活动的后一特性要求人们讲客观存在、客观规律,讲认识论、科学精神。实践活动两方面特性的统一就是以人为本与客观存在的统一、价值论和认识论的统一、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统一、目的性和规律性的统一。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发展观中既有“以人为本”的内涵,又有“科学”规定的内涵的原因。把我们的发展观理解为不包含科学规定的纯人文发展观,或理解为排斥人文精神的纯科学发展观,都是片面的理解。
二
唯物史观关于社会有机体和社会结构的理论是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发展”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社会进行分析的时候,引入了当时生物学中已经得到使用和流行的有机体的概念。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社会的运行存在着和有机体相类似的机制。马克思指出,资本过程在其不同阶段上的“形式变换和物质变换,就像有机体中发生的这种变换一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171页)。马克思还指出,“如果说,在完成的资产阶级体制中,每一种经济关系都以具有资产阶级经济形式的另一种经济关系为前提,从而每一种设定的东西同时就是前提,那么,任何有机体制的情况都是这样。这种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向总体发展的。它变成这种总体是它的过程即它的发展的一个要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36页)他们还明确地把人类社会称作社会有机体。马克思说,“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页)马克思在肯定一位学者对资本论的评价的时候,实际上也肯定了这位学者所使用的“社会机体”这个概念。(同上,第23页)马克思还使用了社会生产机体概念,称“古老的社会生产机体比资产阶级的社会生产机体简单明了得多,但它们或者以个人尚未成熟,尚未脱掉同其他人的自然血缘联系的脐带为基础,或者以直接的统治和服从的关系为基础”。(同上,第96页)马克思还把国家生活称为现实的、有机的国家生活、国家生活的机体;还说家庭“familia”这个词被引入拉丁社会,是用来表示一种新的机体;还说工人的活的劳动能力存在于他的活的机体中,称劳动本身就是活的机体;还说机器体系在工人面前表现为一个强大的机体,称机械工厂是一个庞大的自动机,是有组织的机体。
恩格斯认为,有机体经历了“从少数简单形态到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的形态一直到人类为止的发展系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38页)。毫无疑问,社会有机体处在有机体发展系列上的复杂阶段,除了与生物有机体存在着共性外,还存在着自身特有的特点。生物有机体基本上是由DNA的遗传特性决定的,而社会有机体则是在人的劳动、实践的过程中、是在人们交往过程中形成和发展的。唯物史观就是“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353页)。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而“人们用以生产自己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方式,首先取决于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需要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本身的特性”,“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生产者和生产的物质资料相结合就构成了生产力。生产过程中除了发生着人和自然的关系外,还发生着人与人的关系。生产本身既以人们之间的交往为前提,又决定着交往的形式。生产力的发展不仅仅是现有生产力的量的增加,还表现为生产力的质的变化。因此,任何新的生产力都会引起分工的发展。“某一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商业劳动和工业劳动的分离。同时,由于这些不同部门内部的分工,在某一劳动部门共同劳动的个人之间的分工也愈来愈细致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4-25页)马克思还多次谈论了分工所造成的社会生产机体。他说,“把自己的‘分散的肢体’表现为分工体系的社会生产机体,它的量的构成,也像它的质的构成一样,是自发地偶然地形成的。所以我们的商品所有者发现:分工使他们成为独立的私人生产者,同时又使社会生产过程以及他们在这个过程中的关系不受他们自己支配;人与人的互相独立为物与物的全面依赖的体系所补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6页)在工场手工业中存在着“最简单形式的协作原则:同时雇用许多人从事同种工作。但现在这个原则表现为一种有机的关系。因此,工场手工业的分工不仅使社会总体工人的不同性质的器官简单化和多样化,而且也为这些器官的数量大小,即为从事每种专门职能的工人小组的相对人数或相对量,创立了数学上固定的比例。工场手工业的分工在发展社会劳动过程的质的划分的同时,也发展了它的量的规则和比例性”。(同上,第384页)“在机械工厂中,这个总机体的骨架却是由各种类型的机器本身组成的,其中每一个机器完成总生产过程所要求的特定的顺次进行的个别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523页)而“工人本身只表现为机器的有自我意识的器官(而不是机器表现为工人的器官),他们同死器官不同的地方是有自我意识,他们和死的器官一起‘协调地’和‘不间断地’活动,在同样程度上受动力的支配,和死的机器完全一样”。(同上,第536页)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根据个人与劳动的材料、工具和产品的关系决定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说,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所有制形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经过对生产力和生产过程人们交往关系历史演变的考察,他们发现,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经常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8-29页)他们还指出,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同上,第41页)后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概括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8-9页)
上面的引述表明,马克思恩格斯所论述的社会结构就是由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意识形态)这三个层次的因素组成的。不过,以往那种把生产关系等同于所有制关系的理解,是不全面的。从上引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论述来看,生产关系除了所有制关系之外,还包括分工所形成的关系。从对生产关系的全面理解出发,我们可以将唯物史观的社会结构理论描述为由生产力的社会性质——以所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政治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和生产力的技术工艺性质——以分工为基础的生产关系——非政治上层建筑(社会科学)这两根相互联系着的链条组成的结构。在前一链条中,人们因所有制关系上的不同地位而区分为不同的阶级。在后一链条中,人们因分工而从事着不同的社会职业。前一链条形成着社会的利益性结构,后一链条形成着社会的功能性结构,而利益性结构和功能性结构的有机结合就构成了社会的整体结构。
除了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之外,马克思恩格斯还论述了人本身的生产问题,这就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活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增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2页)。人本身的生产过程就是人们的物质生活过程。人们为了生活也要与他人建立某种形式的共同体。“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这个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后来,当需要的增长产生了新的社会关系而人口的增多又产生了新的需要的时候,家庭便成为(德国除外)从属的关系了。”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和生产之间所存在的必然联系,使得人们的物质生活及在不同历史阶段上形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也成了社会结构的要素。
马克思认为,人们的存在在开始的时候总是一种狭隘地域性的存在,只有随着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有关的世界交往的普遍发展,这种狭隘地域性的存在才能变为世界历史性的、真正普遍的存在。“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这个原理是公认的。然而不仅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而且一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都取决于它的生产以及内部和外部的交往的发展程度。”(同上,第24页)因此,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上,不同地区、民族、国家之间既发生着一定的交往和联系,又存在着程度不等的区别。地区关系、民族关系、国家关系也成了社会结构的重要因素。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们在生产和交往实践中形成的上述种种结构性因素经过复杂的相互作用就形成了社会有机体,而社会有机体在生产发展基础上的历史演变就是社会形态。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有一段话起先写的是“它们是属于生产过程支配人而人还没有支配生产过程的那种社会形态的”,但在接下去的文字中“它们”又被称为“资产阶级以前的社会生产机体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7-98页)这就证明,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生产机体的历史形式就是社会形态。
当年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上述社会结构和社会有机体的理论,是为了揭示人类社会从一种形态到另一种形态的发展规律,而揭示这种社会发展规律的目的是为了从世界观、社会历史观的角度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理论武器。但是他们的理论中所隐含的社会形态量变过程中的社会有机体存在和发展的理论,则成为我们今天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唯物史观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的理论是我们实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理论依据;唯物史观关于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之间存在的相互制约关系的理论则要求我们在进行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要进行社会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唯物史观关于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之间,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间,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之间,生产和交换、分配、消费之间,效率和公正之间,社会的所有制结构和分工结构之间,社会分工中的产业结构、职业结构、城乡结构、地区结构和人们的利益结构、需求结构之间,个人利益、群体利益、国家利益之间所存在的辩证关系的理论,是我们实现协调发展的理论依据。只有协调发展,才能实现社会系统的有机性和整体性,才能在发展中保持社会的和平和稳定。
三
唯物史观关于人、社会对于自然界的依赖性和社会历史的连续性是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一书中论述了人对于自然界的依赖性,他写道:“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而人比动物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从理论领域说来,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同样,从实践领域说来,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是以食物、燃料、衣着的形式还是以住房等等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5页)马克思在该书中还论述了人类生产的特点,他写道:“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也就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诚然,动物也生产,它也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同上,第96-97页)后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进一步分析了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他说:“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1-202页)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这种通过生产劳动所建立的“人和自然的统一性”“在每一个时代都随着工业或快或慢的发展而不断改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9页),因而,人们“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同上,第48-49页)。
马克思揭露了资本主义条件下物质变换过程中对土地的滥用和对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破坏。他说:“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功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一个国家,例如北美合众国,越是以大工业作为自己发展的起点,这个破坏过程就越迅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52-553页)他还说:“文明和产业的整个发展,对森林的破坏从来就起很大的作用,对比之下,对森林的护养和生产,简直不起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272页)马克思在给恩格斯的信中写道:“耕作的最初影响是有益的,但是,由于砍伐树木等等,最后会使土地荒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53页)
恩格斯也有类似的论述。他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想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完了,但是他们梦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成为荒芜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19页)
马克思恩格斯论述了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代际影响:“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3页)
马克思恩格斯还探讨了正确处理和解决人、社会和自然关系的理论和途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0页)他在《资本论》中指出:“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6-927页)他还说:“从一个较高级的社会经济形态的角度来看,个别人对土地的私有权,和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私有权一样,是十分荒谬的。甚至整个社会,一个民族,以至一切同时存在的社会加在一起,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只是土地的占有者,土地的利用者,并且他们必须像好家长那样,把土地改良后传给后代。”(同上,第875页)恩格斯也指出,“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19页)
作为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先驱,马克思恩格斯上述关于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劳动过程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人对自然界影响的两重性、人和自然关系上的代际影响、正确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和制度设想等理论和观点,实际地提出和回答了为什么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怎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因而成为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依据。
总之,唯物史观揭示了人的社会存在、揭示了社会的物质基础,提出用人们的社会存在说明人们的社会意识、用人们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说明人们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形成了科学的社会认识论和方法论;唯物史观揭示了社会的要素、结构和系统的有机性、整体性,揭示了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的决定作用以及逆向的反作用,揭示了社会基本矛盾,论述了社会系统的运行机制和社会发展规律,阐明了人类解放的道路,形成了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和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唯物史观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而科学发展观则是唯物史观在当代中国的应用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57年、1959年、1960年、1961年、1962年、1963年、1965年、1971年、1972年、1974年、1979年、1980年,人民出版社。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人民出版社。
原文出处:哲学研究,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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