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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申申:中西方的社会结构与政治制度
来源: 作者: 点击:1758次 时间:2009/5/5
目录
     
1,中国社会是家庭结构的社会
      2,西方社会是团体结构的社会
      3,社会结构不同,问题就不同
      4,西方社会中民主与专制是永远的主题
      5,中国社会中人治还是法治是永远的主题
      6,理解民主政治在中国的实际意义
      7,维护宪法,实现人大的功能就是政治体制改革
 
   研究一个事物,首先要了解这个事物的结构,这应该是常识。可是,我们现在对于中国社会的研究中基本上都在套用对于西方社会的研究结论。中国和西方的社会结构之间的差别实在太大了。生搬硬套的做法禁锢了我们的思想,产生出了太多似是而非的理论,导致了普遍的政治制度和政策的错误。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在理论上正本清源,从最基础的工作开始做起。
本文打算从对中国和西方的社会结构分析开始,来讨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些基本的理论问题。
 
      1,中国社会是家庭结构的社会
 
   古有诗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耕田而食,凿井而饮,帝力于我何有哉!”
   好一个逍遥自在的庄稼汉!
   中国古时候的庄稼汉,虽然没有今天人们羡慕的的财富和地位,但是,他在心理上可以与君王平起平坐。你帮不了我的忙,我为什么要恭敬你呢?凭着自己的双手,每天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就是在与上天打赌。他们都是敢于直接和老天爷做交易,论公道的英雄汉。丰衣足食都是“赢”来的。这些立于天地之间的庄稼汉,就是我们的祖先。
   古时候,千千万万这样的农民组成了中国的农耕社会。千千万万这样的农民家庭组成了家庭结构的中国社会。
   家庭,大概应该是最自然和最基本的社会组织了。可是,要把家庭结构推广到整个社会,形成家庭结构的社会,就只有在中国才做到了。农耕作业和定居生活为中国社会的家庭结构的形成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农耕社会里,人是最宝贵的财富。家庭成员是最可靠的人力来源。多子多孙,家庭就兴旺。男耕女织,各尽所能。财产共享,人人有份。这些都是家庭结构社会中的自然现象。
   战争总是破坏家庭的。战火弥漫,家庭就会破裂。尽管中国历史上也有战乱,但是,相对西方的游牧民族的社会来说,中国人的生活环境要安定得多。农耕作业,定居生活,和平环境是中国社会的常态。在这样的社会生活状态下,家庭结构变得越来越稳固。
   中国的家庭,融生活与生产于一体,寄今生与来世于一身。幸福家庭,永远是中国人追求的生活目标。
   中国人生在家庭中,长在家庭中。家庭,是中国社会的细胞。家庭结构,是中国社会最基本的社会结构。
   中国社会发生的一切,都是与中国社会的家庭结构联系在一起。几乎中国所有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成就,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起点。
   在家庭结构的社会里,社会的凝聚力来自亲情。中国人崇尚慈爱,忠孝,俭朴都来源于家庭生活的体验。慈爱忠孝之情,首先就是对家人。上对父母,下对子女。再推广到对祖宗,对后代,对亲属,对朋友,对社会。
家庭结构的社会中,形成了中国人独有的社会观念。什么是中国人独有的社会观念?借用老子的话来说,就是“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有三件宝贝值得我们永远持有,这就是慈爱,俭朴和不敢为天下先。由于慈爱而勇敢,由于俭朴而能戒除浮华虚荣,做到实事求是,从而广博智慧,由于不敢为天下先而能戒除争名夺利,从而能谦虚忍让,团结人办大事。反过来,心怀鬼胎,骄傲急躁,咄咄逼人,唯我独尊,都是不好的品格。
不过,家庭生活中永远都是七嘴八舌的。中国人对于慈爱,忠孝,完全没有统一的标准,都可以各家有各家自己的解释。两千多年前战国时期有百家争鸣。近一千多年,小的不说,大的至少有儒释道三家。与西方历史上的宗教对立和战争相比,中国的各家学说,包括外来的宗教理论,在这里都能既相互对立,又相互渗透,互为补充,都是中国蔚为奇观的民族文化的一部分。这种文化,好像是很脆弱的。任何外来的宗教文化都不会在这里遇到顽强拼死的抵抗。这种文化好像又是很强大的。任何借助强权实现“一个主义”或者“统一思想”的企图都最多只能昙花一现,然后就在它面前不攻自破不战而亡了。
   在家庭里,没有永远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父母在家庭生活中有着与生俱来的权威。家庭成员也都有着与生俱来的长幼秩序。这样的家庭秩序是天成地就的。可是,造物主让任何人都不可能生来就是家长,也不可能永远不做家长。天生如此,时候不到要争也争不到,时候到了要躲也躲不开。
   在这样的家庭组成的中国社会里,国家与家庭有着几乎相同的基本结构:家,是缩小了的国;国,是放大了的家。
   在中国的家庭中,最能干的子女就会成为未来家人心目中的家族领袖。一个人的辈份是与生俱来的,可是他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是凭能力获得的。中国旧式的大家庭中的家族领袖一般都不是辈份最高,或者年龄最大的人,而是家里公认最能干最能得到家人拥护的人。以这样的观念推广到了社会,就是中国政治的基本信念:“得人心者的天下”。 中国历史上的古代帝王的楷模尧舜禹都是因为能干而且得人心才登上王位的。
   历史上中国人心中的帝王并不是一个权力无边的征服者,而是一个大家长。做皇帝,首先要能干,而且很辛苦,不是很有吸引力的好工作。帝王的威望并不来自权利,而是来自爱民。忠君并不是对于帝王权利的迷信,而是对于家长的拥戴。中国历史上曾经一再出现过的国泰民安,帝王的威望如日中天的情景并不是政治高压的结果,而是自然形成的社会气氛。政治的高压,只会造成事与愿违的结果。因此,在家庭生活中的孝道,就自然的转化成了社会生活中对于帝王的忠心。
   在中国的家庭结构的社会里,祖祖辈辈为家庭为社会做出的贡献总是被后代铭记在心。一代又一代,他们就成了后代子子孙孙的崇拜对象。祖宗崇拜是中国人的宗教。家家的祖宗都不一样,想象中的祖宗的在天之灵,就是中国人家家户户都有的保护神。这或许就是中国没有统一的宗教的社会根源。
   在家庭生活中,中国人找到了自己生命的来源,也找到了精神的最后归宿。每一个人的存在,都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子孙后代又是自己生命的延续。即使没有上帝,中国人的精神生活也是安详自在的。今生来世都在自己的眼前。有神仙保佑当然更好。即使没有神仙保佑,只要能看着家业兴旺,还有什么放心不下的呢?生命的希望都寄托在子孙后代身上。后代的幸福,就是中国人的人生的价值,就是未来,就是中国人的上帝和上帝的天国。
   在中国人的头脑里几乎不能想象出还有什么能比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更值得追求的理想。甚至,中国人想象的神仙世界里,神仙们也生活在中国式的家庭里。中国人想象出了玉皇大帝,也没忘了要给玉皇大帝配个王母娘娘。神仙也要有家,要结婚生孩子。只有中国人才会为神仙想得那么周到。
   中国人心里的和谐世界是天人合一的。中国人对于天堂的想象就是和谐的人间。破坏和谐的理想世界的不是上天,而是人自己。因为有人做坏事,才惹得天怒人怨。所以,避免灾难的办法就是人自己不要闯祸,特别是当权者不能闯祸。
   因此,中国的历史研究和政治学说几乎全是教皇帝不要犯错误的告诫,而不是像西方的学者那样一遍一遍的用严格的逻辑推理的方法来说明权力制衡的重要性。
   总而言之,我们从对中国历史的研究中,可以得到的逻辑关系是:农耕民族,家庭结构,亲情关系,祖宗崇拜。这些是中国现代工业化的社会起点,也是中国现代政治的起点。
 
      2,西方社会是团体结构的社会
 
   西班牙著名的小说里的主人翁唐吉柯德实在令人印象深刻。
   一个贵族后裔,从小接受贵族式的教育。可是,在小说里他不仅没有财产,而且成了有上顿没下顿的流浪汉。他无家可归。
   在西方社会中家庭绝对没有象在中国那么重要。过着战斗生活的游牧民族散布在古代的西方世界。游牧既是生产活动,也是军事行动。后来,航海业发展,西方的海船上的商人们既做生意,也做海盗。这样的生活高度军事化,战斗化,家庭的地位一定会下降,就像在中国的战争年代,投身军队的人们常常只能抛开家庭。
   在西方的历史上,战争是常态,甚至是谋生手段。中国有古训“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这样的古训说明中华民族是很幸运的,幸运到经常有机会可以忘记战争,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所以,需要有高人来指点,教导大家不要忘记战争。西方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战争时时伴随着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忘记战争。
   和中国家庭中所有家庭成员共享家产的传统完全不同,西方社会一直实行长子继承权。当年欧洲的贵族们住在古堡里。古堡既是战斗工事,又是居住地。古堡就是高大一些的碉堡。很难想象中国古时候的有钱人会让自己住在碉堡里,毕竟太不舒服了。可是,早年的欧洲,只有有钱人才可能住在古堡里。进攻和防守都要依托古堡。家庭也就成了战斗团体。分家意味着解散军队,也意味着任人宰割,成为别人的奴隶,是万万做不得的事情。所以,只能是长子一个人有财产继承权。他的弟弟们就只能象唐吉珂的一样被赶出家门了。
   家庭的凝聚力在于每个家庭成员出自内心的亲情。团体的凝聚力,则在于外来的压力。在强大的外力压迫下,人们只能舍弃亲情。在西方,家庭破裂了,团体就成了最小的社会组织。
   团体,是西方社会的最为基本的社会组织。团体结构,是西方社会的基本结构。
   在西方的团体结构的社会中,人们必须要结成团体才能成为有影响力的社会力量,任何个人都要以团体为依托才能有所作为。重要的社会活动都是以团体活动的方式出现的。个人必须服从团体。因此,中国式的逍遥自在的庄稼汉在西方是没有社会地位的。
   在长时间的战争,谈判,缔约的过程中,有的团体胜利了,有的团体失败了。不论胜利还是失败,维护社会稳定的都不会是中国式的亲情,而是团体之间的契约。社会契约反映的是各种社会团体的利益,既被各种团体所维护,也会因为团体利益的冲突而破裂。
   产生于中国家庭的祖宗崇拜不会成为西方人的宗教信仰。在长年的战火中,面对严酷的现实,人们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来支持他们。于是,一神论的宗教终于在西方诞生。宗教是凝聚团体的最重要的精神力量。宗教在西方有着比在中国重要得多的社会作用。
   在工业化开始之前,欧洲最强大的社会团体就是宗教团体,其次就是贵族。神权曾经在王权之上。“君权神授”曾经是欧洲君权的合法性来源。欧洲社会曾经被分成等级森严的团体,贵族和平民,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等等。阶级社会就是这样产生的。阶级就是特定的社会团体。
   在西方,国家只是一个放大了的团体,是由许多小团体组成的大团体。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中,西方的国家仅仅是一个临时的战争联盟。战争结束,联盟也就随之解散。直到一百多年前,整个欧洲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有固定疆土的国家,只有各种各样的维持时间或长或短的贵族联盟。
   维护团体间的契约要依靠各方都承认的法律。法律也是一种契约,是一种社会共同承认的契约。不论法律本身是否合理,违法者必究,是维护法律权威所不可缺少的。由此产生出了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关系。因此,平等首先就成为了西方社会追求的价值观。这种平等的观念扩大到团体中的每个人时,就是对于个人自由的肯定。由此发展下去,自由,平等,人权,民主,等等就成了西方社会的普遍的社会诉求。这些社会诉求被今天的西方学者总结为普世价值观。
   总而言之,我们从对西方历史的研究中,得到的逻辑关系是:游牧民族,团体结构,契约关系,上帝崇拜。这些是西方现代工业化的社会起点,也是西方现代政治的起点。
 
      3,社会结构不同,问题就不同
 
   人是环境的产物。
   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自然环境产生出了中国的农耕民族和西方的游牧民族。
   社会环境中最为根本的不是社会制度,而是社会结构。因为任何社会制度都是建立在特定的社会结构的基础上的。不研究社会结构,就不会知道社会制度产生的原因,也不可能知道社会制度演变方向。
   研究事物,从结构入手应该是一种普遍适用的研究方法。我们不会用杀牛的方法去杀鸡,也不会用造房子的图纸去造船,就是因为工作对象的结构不同。可是,长期以来,我们一直都在把对西方社会研究的结论套用在对于中国的研究中,以至于出现了中国历史发展阶段怎么划分也分不清楚的问题,出现了抓阶级斗争却怎么也找不到阶级敌人的问题,出现了在中国文化中寻找西方的民主自由的元素,可是怎么也找不出来的问题,出现了一说政治体制改革就想要来个轮流执政,可是除了现在的执政党能够执政,根本没有替代者的问题。诸如此类,等等等等。由于对社会结构认识不清,从问题的提出开始就已经错了。不知道问题的所在,要找出解决困难的办法就太难了。
   不同的社会结构孕育出了不同的人类文明。由于中国和西方完全不同的社会结构,产生出的基本的政治制度和要解决的政治问题都是完全不同的。
 
      4,西方社会中民主与专制是永远的主题
 
   总的来说,西方社会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应付外来的竞争。团体是西方社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每个团体的发展都要面对其他团体的挑战。在竞争的环境中,一个团体不是胜利,就是灭亡。一个团体要发展,就要与尽可能多的团体结成联盟来反对自己的敌人。民主的原则是为了确立团体联盟中领导者的合法地位而被承认和被推广的。
   因此首先,这样的民主是一种决定谁做领导者的议事程序,而不是一种价值观。民主权利只有联盟内部的各个团体才能享有。在联盟之外的团体是绝对不可能享有民主权利的。同样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不仅不会因此而互相赞赏,还完全可能是敌人。比如,上个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都是在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之间首先爆发的。今天,美国虽然把民主作为价值观在世界上推广,但是,对于在中东唯一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伊朗却恨之入骨。
   同时,民主原则要解决的问题是让某些团体的利益代表者成为联盟的合法的领导者,而不是要保证能选出为多数人服务的执政者。直到今天,西方社会的政治领袖还都是作为某些利益集团的代表者来执掌政权的。在这些人中间,能够有全局眼光,有历史感,能够为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考虑的人凤毛麟角。因为社会是团体结构的,没有哪个团体的利益天然的就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即使有人能够超越团体利益去考虑社会的整体利益,也很难获得支持成为领袖。
   还需要指出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的选举也完全不可能产生出为社会大多数人利益着想的政治领袖。因为候选人都是利益团体推选出来的。这样选出来的当政者一定是为推选了自己的利益集团当政的,而不是为选民当政的。选举只是一次决定候选人中谁当政的裁决。选民是作为裁决者出现的。不论谁当政,当政者都不会成为选民的利益代表,就像各国的球队在国际比赛中不论输赢都不会是在为裁判赛球,也不会把荣誉归于裁判。中国人以自己的政治经验来看西方国家,常常不能理解这一点,总以为选民选出来的领导者自然就会为选民办事。可是,西方人是非常清楚的。在你承认选举制度的时候,就已经准备接受一个坏的当政者来执政了。在西方人眼里,当政者为自己的利益集团谋利益是理所当然的。否则,谁还要花钱去参加选举?对此,选民们即使不满意,也只能容忍。
   这一点小布什当政时期表现得非常明显。为了石油财团的利益,小布什不顾一切的发动了对伊拉克的战争。战争输赢都没有关系,只要把油价打上去就是石油财团的胜利。为了发动战争,布什政府捏造了伊拉克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谎言。美国人虽然为了受骗而气愤,但是没有人会控告小布什为了石油财团的利益而发动战争的罪行。在美国人看来,小布什为石油财团谋利而损害国家利益是很自然的。虽然丑恶,但不犯法。美国总统有权利这样做。西方的法律是保护这样的权利的。
   在西方团体结构的社会背景下,执政者只可能因为代表某些社会团体的利益而获得执政地位。这样的执政者上了台就一定会损害其他团体的利益,被其他团体看成一个专制者。因此,民主政治每过若干年就会产生一个合法的专制政权。这不是理论,也不是政治主张,而是西方的现实。
   从某种角度看,民主制度还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让各种利益集团分享权力的制度。为了分享权力,出现了限制执政者任期的制度。在美国,总统最多只能有两届的任期。为了分享权力,还出现了三权分立的制度。立法,司法与行政权力的分离,既是权利的相互制衡,也是权利的分享。如果我们把总统任期限制看成是国家最高权力在时间上横向的切割的话,那么三权分立就是一种纵向的切割。可是,不管怎样切割都改变不了权利的性质,就像一块木头,不管你怎样切割,还是一块木头。专制权力不管怎样切割,也还是专制权力。在立法和总统选举中都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好像很合理,可是,谁又能说多数人的暴政就不是暴政呢?司法权掌握在法官手里,依法判案,总应该合理了吧?其实不然。需要拿到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就是因为对于法律的解释不清楚,理解不一样。最高法院凭什么就能比别人更正确呢?美国的一位大法官曾经这样说过“联邦最高法院不是因为正确而有权威,而是因为有权威所以正确。”有权威所以正确,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正确呢?这离“指鹿为马”还有多少距离呢?
   民主制度确实给各种利益集团提供了表达自身利益的合法途径。但是,谁都在担心上台以后的执政者将会损害自己的利益。每一次民主程序的实施,既能让各个利益团体表达自身的要求,又不可避免的让某些团体利益的代表着上台,即让一个专制者上台。所以,越是在民主制度成熟的国家,民主就越是社会普遍的呼声。民主与专制的斗争在西方就成了永久的课题。
   民主与专制是西方团体结构社会的政治制度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如果我们把只代表某些利益团体的执政者看成是专制者的话,那么,民主制度只是让专制者有了合法性,而不是消灭了专制。因此,在西方民主永远不够用。倡导民主的话怎么说都不过分。
   少数服从多数的选举,三权分立的制度设计,都摆脱不了西方社会的团体结构的制约。这不是说现代西方的民主制度完全没有意义。西方的民主制度是非常有意义的。民主制度的实施,政治决策过程的公开化,不仅有益于社会了解高层政治,还给予了社会各界改革社会的热情,尊严和信心,为西方社会未来的发展提供了现在无法预料的可能。可是,在今天的西方,要想让政治决策着眼于社会的长期的和整体的利益,让执政者为全社会的利益服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5,中国社会中人治还是法治是永远的主题
 
   中国历史上出现的儒家的礼法主张和道家的道法主张之间的争论,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要实行人治,还是要实行法治的争论。
   中国社会长期面临的社会问题,不是能不能在世界上联合一些国家去征服另一些国家,而是如何解决中国社会这个大家庭内部的各种矛盾。自古以来,中国的知识分子都在讨论的“天下事”同西方人讨论的世界战略几乎完全不是一回事情。西方人的世界战略是要在世界上确立自己的敌人和盟友,是要想去做征服者。而中国人讨论天下事是为了平息纠分,让天下太平。出于自身的经验,中国人总是把天下事当成家务事来讨论的。在家庭中,虽然有长幼秩序,但是绝对没有征服与被征服的问题。历史上,中国的学者们不仅把中国社会内部的各种问题都看成是一个大家庭内部的纷争,在面对南方和北方的民族入侵的时候,也抱着“天下一家”的想法,十分自然的把他们当成家务事来处理,能争取人心的就尽可能争取人心,即使使用武力,也不放弃抓住机会争取人心,以求长期的太平。
   既然一切政治问题都被看成是大家庭的内部问题了,中国历史上关于政治理论的讨论真正关切的问题就不是怎样建立某种法律程序来和平的实现轮流执政,而是怎样让当政者吸取前人的教训,制定得人心的政策,来巩固现有的政治统治,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了儒家礼法和道家道法两种截然不同的治国方针。
   首先是世界观不同。天人合一是中国人的世界观,可是自古以来,对于天的理解完全不一样。儒家认为世界是有主宰的。天上有北斗七星主宰着宇宙,地上有皇帝天子主宰着社会。道家则认为天道圆圆,万物相生相克,相辅相成。谁也离不开谁,谁也主宰不了谁。
   不同的世界观,是为了支持不同的政治制度。
儒家认为天子就是天的代表,天人合一的结果自然就是全社会对于天子个人意志的绝对服从,社会对于政府官员的绝对服从,家庭中对于长辈的绝对服从。这就是儒家主张的君臣父子的礼教秩序。儒家并不完全抵制法律,只是把法律当成工具来使用。执政者可以完全不受法律的约束,就像人完全不必受到工具的约束一样。
道家认为法是人们对大自然对社会的知识和经验的总结,用古话说法就是天道的体现。任何人无视法律都会受到惩罚。因此,立法和执法的过程就是执政者领导社会的过程。执政者不需要在法律之上或之外建立自己的权威。服从法律,不仅是对老百姓的要求,更是对执政者的要求。如果执政者总是以破环法律来显示自己的权威,法律就名存实亡了,执政者的有效统治也就名存实亡了。这就是道家的“无为而治”。无为而治绝对不是无所作为,而是要求执政者不要标榜自己的英明伟大,不要以破坏法制来显示自己的权威。
   不同的世界观,还导致了决然不同的社会政策。儒家认为自己的学说已经反映了天道,其他的学说就必然都是异端邪说了。因此,天人合一的结果就一定要求“废黜百家,独尊儒术”。道家认为世界是变化无穷的。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是永无止境的。没有人能够说他已经掌握了天道。任何人都只能在生活中发现和理解天道,然后要求自己顺应天道。天道在哪里?不在天上神仙那里,也不在古代圣贤书中。“大道隐于市”,天道就在今天社会的日常生活中。让社会各界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在社会矛盾充分暴露的基础上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在顺应天道。所以,主持制定国家政策的执政者必须具有“不为天下先”的品格,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才能顺应民情。即使有了伟大的社会成就也要把功劳记在别人的功劳簿上,执政者决不能因此而自夸自大。这样的执政者才会得到社会真诚的拥护。
   在实际生活中,儒家主张执政者不仅自己要成为倡导仁义忠孝的道德模范,还要动员全社会对执政者感恩戴德,去积极的发现和反对一切违反礼教有损执政者权威的行为,用这样的办法来巩固君王的执政地位。在儒家看来,只要全社会都感受到君王道德高尚,臣子们一心报国,父母们勤劳勇敢,孩子们聪明听话,社会自然就长治久安了。
道家认为,执政者的这些行为只会导致社会风气败坏。因为,执政者大权在手,你提倡什么,社会就会把这变成时尚来追求,一哄而上,弄虚作假,做尽坏事。更不用说还一定会出现一大批阿谀奉承之徒拉大旗作虎皮,迎合你的需要,以谋取私利,从而导致社会风气的普遍的败坏。执政者如果背离法制一心只想抓坏人,社会上就会有人把好人当坏人,抓起一大堆来邀功。这就像文革时期抓阶级斗争,抓坏人,几乎抓到了无人能够幸免的地步,结果那些抓坏人的人自己反倒成了人们心目中最大的坏人了。
道家认为,执政者要想巩固执政地位,最好的办法就是两个字“不争”,就是执政者不要争着在世人面前表现自己很伟大,很高尚。执政者不去倡导任何时尚,就没有人能够为此而弄虚作假。执政者没有为自己歌功颂德的需要,社会上的阿谀奉承之徒就不可能从中得利。只要你自己不争,那些污泥浊水就不战而自退了,社会也就得到长治久安了,从而执政者自然就可以立于无人能与之相争的不败之地了。道家说的“不争”,是无为而治的另一种说法。执政者必须领导社会。可是,对于社会的领导,不体现在对于自己的伟大正确的大声疾呼的标榜,而是认认真真实实在在的根据社会的需要完善法律,依法办事。执政者对于社会的领导是应该通过这样的“不言之教”来实现的。
   总而言之,儒家要求处于至强地位的执政者,同时还是至尊。以至尊来保持至强的地位。道家认识到执政者已经是至强,在“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道作用下,已经处于了不利的地位。掌握着强权的执政者,最容易遭到攻击,最容易遭到利用,最容易犯大的错误。所以,为了长治久安,执政者一定要向社会示柔示弱。这才是长远之计。
   一个要执政者恩泽四海,一个要无为而治。一个主张人治,一个主张法治。一个要领先群雄,一个要不为天下先。一个要标榜自己是战斗英雄道德楷模,做走在社会的最前面的先锋队,一个要融入社会,“不争”,“行不言之教”。其间的差别实在太大了。这些差别反映了家庭结构的中国在政治制度选择上的完全不同的两个方向。
   这两种政治主张都产生于中国的家庭结构的社会。既然是家庭结构的社会,社会就是一个大家庭。执政者就是社会这个大家庭的大家长。不论法律多么完善,维持这个大家庭的稳定,都离不开家长的权威。特别是在突发情况下,执政者直接干预社会生活也会是必要的。同时,只要有法律,就会产生法律和执政者意志的冲突。这种时候作为执政者,往往更倾向于维护自身的权威,而不是法律的权威。这些都是儒家礼教制度的社会基础。可是,如果执政者的权威总是与法律发生冲突,法治长期得不到推行,受损害的就不仅是社会,执政者也会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越来越多的困扰,甚至可能从根本上动摇执政地位。有智慧的执政者都会发现依法治国才是巩固政权的根本出路。这些又构成了道家的法治主张的社会基础。执政者的权威与法律的权威之间的冲突,是中国这样的家庭结构的社会自古以来就存在的主要问题。儒家和道家之间的争论反映的正是中国政治生活的这一对矛盾。可以预见的是,只要中国的社会结构没有根本的变化,人治和法治的矛盾就会存在,儒家和道家之间的争论就会以各种形式持续下去。
   说到这里,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中国和西方的社会结构不同,中国的人治绝非西方的专制,中国的法治也绝非西方的民主。西方的专制是某些利益集团对另一些利益集团的合法的特权和压迫。中国的执政者是社会这个大家庭的家长,要的是政权巩固天下太平。人治固然弊端丛生,但是执政者不是任何其他人的代理人,并不需要一心帮着谁去压迫谁。西方民主是为了轮流坐庄,中国的法治是为了巩固执政者的地位。如果混为一谈,就真是牛头不对马嘴了。
 
      6,理解民主政治在中国的实际意义
 
   今天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在西方强大的文化冲击下展开的。因此,今天的政治理论讨论已经不可能离开西方的政治术语。可是,我们讨论的毕竟是中国的政治问题,所以,又离不开中国的现实。这两者都离不开,其结果就必然是西方的政治术语到中国生根开花,被加入了中国政治生活的内涵。
   所谓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实现中国政治生活的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而推行法治,是离不开民主制度建设的。民主是法治的起源,也是法治的保证。所以,可以简单地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实现民主化。民主化,既是改革的目标,也是改革的过程。
   可是,什么叫做民主?
   西方的民主到了中国,要在中国生根,首先就不可能还具有原来在西方政治生活中的基本含义:利益集团间的权力分享和轮流执政。因为中国不是团体结构的社会,不具备实现西方民主政治的最基本的社会条件。
   那么,民主在中国还有什么意义呢?难道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为了实现民主政治的一切努力都是毫无意义的?当然不是。
   民主在中国的实际生活中已经扎下了根。民主已经不是少数人熟悉的专用名词,而是普及到了大街小巷,人人熟悉的生活用语。我们研究问题,不应该从定义出发,而是要从实际出发。在实际生活中,民主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基本含义。
   首先在中国,民主是指一个人的作风。作风民主,是中国人的发明。西方人从来不用民主来形容一个人的工作作风。因为在西方的契约社会中,民主制是一种表达利益诉求和实现政治权利转让的法律制度。这都和个人的工作作风没有关系。只有在中国这样的亲情社会,民主才会被用来形容一个人的作风。在这里,民主的含义和中国古人所说的礼贤下士,和我们现在常说的亲民基本上是一个意思。
   其次在中国,民主还可以用来表达一种有明确的决策程序的能让社会广泛参与的政治协商的制度。我们应该感谢西方政治制度给我们的启示。西方社会为了实现权力分享,建立了明确的决策程序。任何党派和个人都没有不受这种制度约束的权利。自古以来,中国即使在最开明的年代,也缺少明确的能让社会广泛参与的决策程序。所以,当西方的政治制度被中国人了解以后,立刻就产生了巨大的感召力。民主政治立刻就成为了中国人追求的理想。中国清朝末年的变法,毛泽东当年论联合政府,我们今天的政治改革,要实现的都是这样一种决策程序明确的政治协商制度。在这样的民主制度面前,所有的人,不论是执政者,立法者,还是执法者,或是老百姓,都必须按照明确规定的决策程序来工作。谁也没有权利犯规。按照明确规定的法律程序决策,这就是现代法治和古代法治的区别。因为有了这样的含义,人民才会对政治生活有参与感和责任感,才能从中获得应有的热情,尊严和信心,民主才会成为人民追求的政治理想。
   还有,民主还展示了一种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它所体现的是发生冲突的各方既有明确的社会责任,同时又谦虚忍让,尊重他人的生活态度。社会上具有这样的基本素质的人们共同努力,民主制度才能建立起来。民主的这种含义虽然不是西方民主政治的原始含义,但是,如果当年没有一大批具有这种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西方绅士们在热情无私的贡献,西方的民主制度是断然建立不起来的。中国今天的民主制度的建设,也需要倡导这样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
   有人认为,只有实行西方那样的多党轮流执政才能从根本上制衡执政者,让他们不做坏事。其实,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西方实行轮流执政是被西方社会的团体结构所决定的,为的是分享权力,而不是不犯错误。民主制的西方国家犯的错误还少吗?上个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现在还在进行中的美伊战争,都是在民主国家所犯下的战争罪行。当然,我们不需要把这些都归罪于民主制度,因为民主制度本来就不是为了不犯错误而设计的。
   一个国家有一个长期稳定的执政者是一件好事,而不是坏事。在美国建国的历史上,就有人提出过要建立总统终身任期的制度。因为终身任职的总统才会为国家的长期目标着想,也最不容易被利益集团收买。可是,在美国做不到。美国的罗斯福总统历任四届,经过了象第二次世界大战那样的重大历史考验。历史虽然证明总统的任期长是有好处的,可是在二次大战结束以后,美国很快就通过法律限制了总统的任期为两届。这不说明美国的民主。总统都是选出来的,根本就说不上禁止谁参选就会更民主。这说明了在团体结构的西方社会,利益分享比社会稳定更重要。西方社会情愿赶走英明的政治领袖,也不会放弃轮流执政,哪怕冒风险让蠢材上台闯大祸。西方社会不是没有看到这些问题,只是没有办法来解决而已。把这样的西方制度的弊端当成优点来学,实在没有必要。
   造就出一个利益与全社会整体利益一致的领袖不容易,造就出一个这样的政党更不容易。虽然利益的一致并不能保证行为的正确,但是总比不一致要好得多。在中国有一个政党长期执政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优点而不是缺点。
   还有人认为,中国的事情只能少数人说了算。在中国实行民主制度一定会天下大乱。特别是不能实行多党制度,甚至连民间组织也是社会动乱的根源。只要我们睁开眼睛看看中国的过去和未来,就会知道在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是不可能避免的,多党制度是必然出现的。自古以来,中国就是民间高度自治的国家。民间组织举不胜举。放在执政者面前的选择从来都不是要不要承认民间组织,而是如何与民间组织共处。是站在社会的上面指手画脚,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还是融入社会之中,受到人民的拥戴?这才是执政者要回答的问题。
民间组织会不会成为天下大乱改朝换代的动力?可能性的确存在。“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这样的道理说了几千年了。真的翻了船,只能说明执政者无能,还能说明什么呢?中国的儒家和道家都不否认老百姓造反的合理性。在中国的政治传统中,安抚一方百姓是官员的首要职责,激起民变从来都是官员的死罪。执政者可以更换,老百姓是换不掉的。社会生活的自然结果,从来都不会舍弃老百姓来保全执政者。可是,即使改朝换代,新的执政者还会面临现在同样的问题:人治还是法治?
   结论:一个执政党领导下的多党协商的政治制度,是中国最好的政治制度。
 
      7,维护宪法,实现人大的功能就是政治体制改革
 
   人治还是法治,在中国争论已经几千年。可是即使是道家,也没有说清楚法治的“法”究竟应该从何而来。如果法律都是执政者自己决定的,人治取代法治就易如反掌了。历史的事实也的确如此。中国历史上不缺少法治清明的年代,可是只要换了一个皇帝,就会立刻天昏地暗。
   在学习了西方的民主与法治以后,我们要再次感谢西方给了我们最重要的启示。向西方学习,中国人才懂得了要制定宪法,创建最高权力机构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权力体现在人大有立法权,同时还有政府预算的审批权和政府重要官员的决定权。这些都是宪法明文规定的。这样的制度设计是中国现代政党政治和古代帝王政治的根本区别。这是历史性的进步。由此出发社会对政府的监督才可能被制度化,法治的精神才可能贯穿决策过程的始终。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呼声有了法定的渠道进入各级政府的决策机构,社会管理就可以日益改进,适应工业化技术化的要求了。
   中国的人大和西方的议会有所不同。西方的议会是纳税人的议会,里面是利益集团的代表,这些人不需要有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关心。中国社会不存在利益关系决然分明的利益团体。各种社会阶层和团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所以需要的是既能反映各种社会利益集团需要,又能全局在胸的有世界眼光的政治领袖。因此,人大的决策过程,不是西方政客们尔虞我诈利益交换的过程,而应该是各方政治领袖顾全大局协商共进的过程。
   虽然宪法已经指明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可是,直到今天,宪法颁布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了,还是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我们的各级党政领导还是习惯于自己发现真理,自己敌我鲜明,自己伟大正确,自己一马当先,自己功勋卓著。为什么还要争这些?已经是执政党了,这个国家的每一个人的光荣自然都是你的光荣,这个国家的每一份伟大自然都是你的伟大,还要争什么?作为中国这样的大国的执政党,还需要拿这些来取悦什么人吗?上行下效,各级党政领导花着老百姓的钱,做出的成绩都记在自己的功劳簿上,难道就不怕别人说你是贪天功为己有吗?要说执政党的党风不正,这就是最大的党风不正。要说社会上的歪风邪气,这就是现在社会上歪风邪气弥漫的根本原因。
   让人大发挥作用,首先需要执政党把自己放在人大之中,而不是在人大之上。人大必须有决策权。执政党的意志不通过人大就不能成为法律。政府重要官员没有人大的决定就不能任命。各级政府的预算不得到人大批准,就不能执行。执行了就是犯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人大没有这样的决策权,就不可能有监督权。道理很简单,你不是决策者,人家为什么要听你的?人家自己就能决定的事情,凭什么要接受你的监督?
人大要成为最高权力机关意味着现在的“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的决策体制就要被彻底改变。党政必须分开。执政党要依法治国。国务院只是一个行政机构。没有人大的授权,国务院就什么都不能做。做了就是犯法。现在各级政府的行政首脑权力极大,各级人大都不具备应有的监督各级政府行政部门的功能,其原因就在于中央政府的“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体制。目前,国务院几万亿的预算都不需要人大讨论通过,这样的坏榜样给全国各级政府的是什么样的示范?从中央政府的各个部门到各级政府机关都可以“自力更生”,凭着手中的权利自己挣钱自己花,这样的政府还能不腐败吗?这样的制度性的腐败仅仅依靠纪律检查委员会那几个人是不可能制止的。
   让人大发挥作用,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是全社会都要学习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参与社会决策。古代中国,没有人大这样的常设的民意机构和权力机构,社会的需要没有固定的渠道进入决策过程,老百姓或是盼望政府官员的清廉公正,或是忍无可忍揭竿而起造反。直到今天中国的社会情绪还是在这两个端点上摆动,还是很少去考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改变政府。很显然,让老百姓学会相信人大,运用人大需要时间。这将是一个中国社会在今天的工业化技术化年代中的自我教育的过程。这一步如果迈不开,中国就不会有政治制度的进步。在这里,人民决定一切。有什么样的人民,才会有什么样的政府。
执政党要改变执政思想,从人治到法治,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体制转变到人大决策体制。老百姓要改变传统,从或是期盼清官,或是揭竿而起造反,转变到学会通过人大来表达自身的意愿和监督政府的行为。有了这两条,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就基本完成了。
政府官员作乱,从不听号令,到贪污腐败,甚至篡党夺权,这些都是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政治顽疾。简单地说,中国社会执政党,政府和老百姓这三者中,执政党要巩固政权,老百姓要安居乐业,这两者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对于社会的稳定来说,问题常常出在政府这个环节上。中国几千年来改朝换代的痛苦经验中都能看到政府腐败的坏作用。在制止政府腐败方面,中国古代几乎没有完整的成功的经验。
直到西方的议会制度传到中国,才让中国人看到了希望。今天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依靠人大。政府的不作为和坏作为,都是在损害百姓的。因此,改造政府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通过人大把老百姓组织起来监督政府。西方社会,政党轮流执政,政府官员都不是自己的子弟兵,可是从来没有政府官员能够篡党夺权的,也不会因为部门利益之争争到政令不通的。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有国会在监督他们。我们国家一党执政,干部都是自己培养的子弟兵,可是全社会看着政府的胡作非为却束手无策,实在没有道理。
完成政治体制改革,执政党通过人大完成社会决策过程,为政府制定行政方向,同时执政党又通过自己的党员在各种民间企业和团体中的积极活动来动员和组织社会,监督政府,这样才可能为解决各级政府中的问题创造出必须的社会条件。这就是执政党对于社会的领导。
   我们完全不需要对中国的今天持悲观的态度,更不应该拿西方的标准来把自己说得一无是处。半个多世纪以来,执政党和中国社会推行法治的努力是真实存在的,否则就不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样的文件出现。国际竞争环境和国内生活的需要,都在迫使中国实现社会管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中国古代有智慧的皇帝都懂得法治的重要性,没有理由说今天的执政党就不能明白这样的道理。
   只要人大政协的会议年年开,就会有成果。因为执政者和社会都已经没有别的出路。治大国如烹小鲜。不求突飞猛进,只求年年进步。政治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大政协会议在滴水穿石。我们有社会力量的持续推动,有执政党的因势利导,前景光明。中国社会正在走向法治,已经没有人能够挡得住了。
     
主要参考文献
 
1,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本文中对于中国社会的“家庭结构”的归纳,以及对于西方社会的“团体结构”的归纳,都是来源于此。
2,          杨鹏:《老子详解》。这本书中把老子的执政思想和老子所激烈抨击的礼教制度都做出了详尽的解释,对于老子和孔子的学说,从他们的世界观到执政思想都做了详细的比较。对于我这样的初学者来说,若不是看到了这本书中对老子思想的详尽说明,就根本不可能理解中国政治的历史渊源以及今天的变化。
3,          钱穆:《国史大纲》,《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国历史研究法》,《晚学盲言》,《灵魂与心》,等等。这位老先生对中国文化的热情,以及他对中国和西方文化的广泛的比较研究,他对于儒道两家的精彩评论,展现给我们的不仅是知识,还有开阔的胸怀和广阔的视野。本文对于中国和西方社会的比较,从方法到内容,都得益于这些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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