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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介绍
罗锦堂,1929年出生,字云霖,甘肃陇西人。中国台湾第一位文学博士。罗锦堂先生一生旅居,结识了诸多好友,并写下了很多力作,他把这些作品合写成《行吟集》。其中既有思念故乡的作品,也有展现志向的作品,还不乏展现异域生活的作品。无论哪种作品,都能体现罗锦堂特有的作品风格。罗锦堂晚年仍不忘弘扬国学,曾去世界多个国家的大学进行讲学,为国学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罗教授对中国古典文学深有研究,是元曲专家,著作有《中国散曲史》、《锦堂论曲》、《罗锦堂词曲选集》等十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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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锦堂
胡适与中国传统婚姻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罗锦堂 点击:1535次 时间:2013/3/19 13:19:08
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有婚姻与道德(Marriage and Morals)一书,其中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他对于婚姻与道德的观点:
一是先从历史的演进上加以叙述。
二是从现代问题情况上,对家庭制度的变化,进行讨论。
三是从东西方宗教的差异上,说明各自婚姻制度的不同。
我们知道,在中国的传统婚姻制度中,把男女双方的结合,看得非常慎重,不能随便马虎。在正式结婚之前,必须要有媒人的撮合,以及六礼的商定,才能结婚。结婚以后,又有七出的限制。什么是六礼?什么是七出?我在以下的演讲中,就会说明。
目前,中国的婚姻制度,由于受了西方文化的影响,大约有三种不同的形式:
一是仍保持着农业社会中的传统婚姻、依旧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情况下进行的。
二是采取外来的新式婚姻,其中包括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以及其他各民族之间的不同礼俗和特点。
三是在现代工业社会中,男女的结合,既不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没有宗教的约束,新郎新娘,各有固定的职业和收入,谁也不靠谁,过着独立而又类似同居的婚姻生活。
另外,还有所谓的注册结婚、团体结婚、旅行结婚、高空结婚(跳伞)、水底结婚,甚至同性结婚等等,真是千奇百怪,自由放浪到了极点。他们什么也不顾忌,只要在所谓的“两情相愿、结为亲眷”的条件下酒万事齐备了。
当胡适之先生在美国留学期间,在他的母校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曾讲过两次中国的婚姻制度(Marriage Customs China)。在演讲中,他曾说由于东西方文化背景的不同,因而结婚的方式亦异,西方婚姻的爱情是自造的(self-made);而中国婚姻的爱情,是名分所造成的(duty-made)。也就是说,西方人是恋爱以后才结婚,而中国人是结婚以后才恋爱,究竟谁好谁坏?仍有许多讨论的空间。
二、简单介绍胡适之先生
大约在公元1945年的7月,也就是抗日战争胜利的前夕,当时的国民政府,选派了黄炎培、章伯钧等六位国民参议员,从四川的重庆,到陕西的延安去访问,其中有一位就是后来担任台湾大学校长的傅斯年先生。当他们抵达延安,见到了共产党的主席毛泽东先生,毛与傅就北大往事畅谈一夜,傅先生当面向毛主席求他的墨宝,后来毛就写了一首晚唐章碣所做的七言绝句《焚书坑》,托人带给他:
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
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当傅先生一行临告别时,毛曾拜托他说,请你代问老师胡适之好,代问同学顾颉刚好!那时正在美国担任驻美大使的胡适先生知道了,于是打了个电报,请王世杰先生转交毛主席。王世杰趁那时毛飞抵重庆与国民党谈判时,就当面交到毛的手上。电文的开头说:
润之先生:顷见报载,傅孟真兄转达吾兄问候胡适之之语,感念旧好,不胜驰念!……。
我们从这段史实中,就可知道早年毛对胡是以师礼相待的。又从胡的电文中,所谓“感念旧好,不胜驰念!”同时,胡还称毛为“吾兄”看来,足证毛胡二公彼此的关系,是相当良好的。我们再根据1936年毛同斯诺的谈话,毛说他早年在湖南师范学院读书时,就开始看《新青年》杂志,他非常钦佩胡适和陈独秀的文章,“有一段时期,他们代替了梁启超和康有为,成为我们的楷模!”由此可见毛对胡是相当推崇的。
另外,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也说:“中国近三十年来,资产阶级唯心论的代表人物,就是胡适,这是一般人所公认的。”他又说:“胡适在解放前,曾被人称为当今孔子。”还有柴尔兹(M.W.Childs),也说胡是现代中国的圣人(sage of modern China)。
在中国大陆普遍认为文坛巨擘的鲁迅,也有一首诗,曾批评胡适说:
文化班头博士衔,人权抛却说王权。
朝廷自古多屠戮,此理今凭实验传。
这首诗,实出于瞿秋白的“王道诗话”,但化名为鲁迅所作,是为了方便流传,后来就被人收入鲁迅杂文中,于是就成为鲁迅之作了。同时,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称:
“绩溪诸胡之后有胡适者,亦用清儒方法治学,有正统派遗风。”
另外,章士钊在新文化运动中说:
“中国青年,以适之为大帝,绩溪为上京。”
所谓“上京”,就是皇都,也就是京城。由此可见胡适之先生在一般人心目中的地位的。他一生,在学术上,扮演了多种角色,他是新诗的老祖宗(威斯康辛大学教授周策纵先生语),是白话文的倡导者,五四运动的领导者,中国现代化教育与高深研究的启蒙者。因此,我们说他是一个近代中国的文化巨人,实当之无愧。在民国初年的时候,他与蔡元培、陈独秀,是鼎足而三的文坛巨擘,所以,普林斯顿大学教授余英时曾说:
“胡适以一个二十六、七岁,从美国回到中国的留学生,就开始在北京大学任教。回国不到两年的时光,竟然‘暴得大名’,誉满中外。这样的例子,在中国近代史上,除了梁启超之外,是找不到第二个人的。可是,梁启超是由追随他的老师康有为从事变法运动而成名的,这和胡适全无凭借而能扶摇直上者不同。”
余英时的这话,说得非常中肯。
在1950年代初,美国的《观察》杂志,就把胡适列为“当代全世界一百名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见Donald Robinson,“The World’s100Most Important People.”Look,Oct,4,1955,p.40)。在那一百个世界有影响力的人物中,除了胡适之外,另有一个社会学家晏阳初,此外就没有其他的中国人了。
其次,纽约大学教授唐德刚说:
“自古代中国周公、孔子而下的诸子百家,到中古时期的名儒、高僧,到宋明之际的程、朱、陆、王,以至于二十世纪的康、梁,其总数大致不会超过一百人。而胡先生,实在是个不世出的‘旷世奇才’,是位博览群书、博闻强记、博古通今的真正大博士。鲁迅说他是‘文化班头’,一点也不假。”
他一生除了1927年正式获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位外,另外还有三十五个荣誉博士,如英国的剑桥、牛津、美国的哈佛、耶鲁等大学。其中最早的一个是香港大学颁赠的,最晚的一个,是夏威夷大学在1959年颁赠的。恰好这两个大学,都是我曾任教过的地方。
其实,在胡适先后同时代,中国学术界代表性的人物还很多,所以,欧阳哲生在《胡适的文化世界》一文中,他说,中国从十九世纪八、九十年代至1915年之间,这一代学人的代表性人物,有康有为、梁启超、严复、谭嗣同、章太炎、刘师培、孙诒让、夏曾佑、罗振玉、王国维诸人;其次为鲁迅对中国小说史的研究,陈寅恪、陈垣、傅斯年、顾颉刚、钱穆等人对史学的研究;还有董作宾、李济对考古学方面的研究,钱玄同、赵元任、李方桂对语言学的研究,冯友兰对哲学的研究,金岳霖对逻辑学的研究,他们都有各自不同的杰出表现。但是,平心而论,若论此一时期在学术文化之风气影响最大者,则无出于胡适之先生之右者。”从欧阳哲生所说的这些话看来,就可知道胡适之先生真正是中国学术界的龙头老大、文坛祭酒了。迄今为止,无论台湾、香港、中国大陆,甚至海外的汉学界,没有人不知道他的。记得意大利统一运动的英雄加里波底(Caribaldi)曾经说过,一个人一生只能干一件有历史意义的事,就足够了;何况胡适之先生,除了提倡白话文、白话诗,已奠定了他在中国文坛上不朽的功业外,就是在其他方面,如他在小说方面的研究与考证,也是出类拔萃的,无人可比的。由于今天演讲的时间有限,我就不再细说了。
三、中国的传统婚姻
我们知道,婚姻是社会所肯定男女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结构。这个结构的基础,却建筑在爱与敬上。如果只有爱,没有敬,就如同禽兽,只是满足双方的性欲而已。记得五十年前(1960),我在台湾结婚的时候,当时胡适之先生正在担任中央研究院的院长,他特别送了一个镜框,以为贺礼,上面是他亲自所写《墨子鲁问篇》的两句话:
钩之以爱
揣之以恭
其中的“钩”与“揣”,本来是指战国时代楚越两国在水上作战时的武器。但在这里,胡先生却借作夫妇相处之道而言,意思是说夫妇之间,如不用“爱”来作“钩”的结合,夫妻之间就不会亲热;如不用“恭”来作“揣”,以稳定男女双方的情感的话,夫妻就会分离。所以,夫妻之间的婚姻,既能交相“爱”,又能交相“恭”的话,才能长久,过共同的生活。这里所说的“揣之以恭”,就如同《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中所说冀缺夫妇的“相敬如宾”一样。
目前,社会上的男女关系形形色色,相当混乱。因此,奉儿女之命而结婚的人,为数不少。往往男女双方,虽然有了性行为,却没有婚姻的关系;有了婚姻的关系,不一定就有真正的爱情。可见一个美满的家庭生活,是不容易得到的。有钱的,没有爱情;有爱情的,却没有钱,世事就是这样的不公平。所以,人间的怨偶多,佳偶少。其实,无论任何圆满的婚姻,夫妻之间,总是免不了有相冲相撞的地方。难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没有人敢结婚了吗?其实不然,因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天经地义,谁也不能否认的事。在从前,如果一个女孩子年纪大了,还没有出嫁,就像南北朝民歌中所说的:
门前一树枣,岁岁不知老。
阿婆不嫁女,哪得孙儿饱。
但也有人说,结婚是恋爱的坟墓。可是一个人生活在世上,就本身的生存条件而言,除了结婚成家以外,还有什么事比这更重要的呢?可是一结婚,随之而来的就是房子问题、经济问题、职业问题、男女双方家庭中的父母问题,以及儿女的教育问题等,一连串的事都接着来了。其中每一个问题,如处理得不好,就会导致婚姻的危机,甚至破裂。
由此看来,结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男女双方纵然不能相敬如宾,但最好的办法,要能相互忍让,平常最好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来适应对方的生活起居。所谓睁一只眼,是要你赞美对方的优点;所谓闭一只眼,是要你原谅对方的缺点。如能这样,才能长久维持婚姻的和谐,以及家庭生活的快乐与幸福。我们常说的谚语中“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的道理,值得大家参考。
四、中国传统婚姻中的六礼与七出
中国传统的家庭,夫妻之间的结合,并不是一见钟情,而是要在媒人的撮合下,必先要经过六礼次序的安排才算合法。孟子在《滕文公下》中所说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父母之命,当然我们知道,但媒妁之言,指的是什么?恐怕并非人人都懂。按媒,即是谋略的“谋”,言谋合二姓之好;妁,即是斟酌的“酌”,是说斟酌男女双方是否适合,才能决定介绍或不介绍。如果没有媒人的牵引,男女双方是无法结合在一起的。所以《诗经齐风南山》一诗所说的:
析薪如之何?
匪斧不克。
取妻如之何?
匪媒不得?
可见媒人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诗经卫风氓诗》说:
送子涉淇,
至于顿丘。
匪我愆期,
子无良媒。
因此,汉武帝时的桑弘羊,在讨论盐铁的大会上,把做媒比作犹如推荐贤士的人一样。又在《曲礼》上还说:
男女匪有行媒,不相知名。
可见,没有媒人,男女双方,连名字都不可能知道,何况见面!所以男女双方的结合,就要经过六礼。所谓六礼,就是办理中国旧式婚姻的六道手续,在《礼记》和《仪礼》中,都有说明,但以《仪礼》的《士昏礼》,较为详细,它指的是:
1.              纳彩:即男方请媒人向女家提亲时,得到女方的同意后,并接受男方送来的礼物,接着就是第二道手续;
2.              问名:问名的用意,一则是为了防止近亲,二则是知道了女方的生辰八字,也就是出生年月,加以推算,是否合得来?如果八字合上了,然后便是第三道手续:
3.              纳吉:也就是卜卦,看什么时候是结婚的好日子,然后经过媒人,由男方告知女方。
以上三项,都是在议婚阶段。如果三个条件都完成了,然后进行第四项手续:
4.              纳征:纳征,又称纳币。征是成的意思,也就是说请媒人把聘金送到女家去,当女家接受了聘金,就说明婚事已定。然后是第五道手续:
5.              请期:当男方卜定吉日良辰后,就请媒人告诉女家,以确定结婚的时日,接着就准备最后一道手续,即是:
6.              亲迎:亲迎,也就是迎亲,新郎穿好衣服,不是骑马,就是坐车,到女家去迎接新娘。例如《诗经大雅文定》一诗曾说,当周文王在六礼的条件齐备后,就亲自去渭水之滨,迎接他的新娘太姒。因此,后人把男女双方的订婚,就称为“文定之喜”了。
宋人洪迈的《容斋四笔》,把结婚列为人生的四大喜之一,即是:
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如果结婚以后,女的久不生育,或犯了过错,在《大戴礼记》的《本命篇》中,就曾说明休妻的七种理由,叫做“七出”;七出在《礼记》中又叫“七去”,或“七弃”。不管怎么叫,总不免都是套在女人头上的枷锁。例如在《礼记檀弓篇》上曾说孔子三代出妻,意思是说孔子和他儿子孔鲤、孙子孔伋,祖孙三代都离过婚,这担任不可靠,在清人周安士的《安士全书》中,已经辨正过了。另外,在《孔子家语》中还说曾子以梨蒸不熟而出妻,未免小题大做了。同时在《孟子外书》中,又说孟子见妻踞,即欲出之。踞,即箕踞,犹言伸其双脚而坐,其形如箕一样。孟母知道了,把孟子说了一顿,也就作罢了。另外还有在《礼仪》和《周礼》中所谓的“三从”、“四德”。三从是指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至于四德,即是指:妇德(要品行良好)、妇容(要整洁端庄)、妇言(要口齿清白)、妇功(要吃苦耐劳)。至于“七出”,究竟是哪“七出”呢?即是:
    1.不顺父母,去。2.无子,去。3,淫,去。4.妒,去。5.有恶疾,去。6.多言,去。7.盗窃,去。
如果女方犯了以上的任何一条,就要被男方休掉了。其他不必细说,我们单拿第一项“不顺父母,去”说吧。例如魏晋南北朝民歌中的《孔雀东南飞》,就是叙述焦仲卿的妻子刘兰芝,因不得仲卿母的欢心,只好离去,所谓“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而焦仲卿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说“我自不驱卿,驱卿有阿母”了。结果是男女二人,双双只好走上自杀的一条路。又如宋代大诗人陆放翁,与他的表妹唐婉结婚了,可是婚后陆放翁的母亲,并不喜欢唐婉,于是逼着陆放翁与唐婉离婚,可是他们二人的情感深厚,陆放翁不忍心就此作罢,于是在外面另找了房子居住,经常相会,后来又被他母亲知道了,立刻勒令离婚。于是唐婉只好改嫁同郡的赵士程。过了几年,陆与唐在本地的沈园中碰到了,唐得到赵士程的同意,就请放翁一同吃饭、饮酒。放翁在席上感叹良深,于是写了一阕有名的词,叫《钗头凤》:
红酥手,黄籘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归,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这是一阕多么感人的词,真是字字血、句句泪。可是唐婉的文学修养也不弱,回到家以后,也和了一阕《钗头凤》: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乾,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倚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询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无论陆放翁之作,或唐婉的和作,都是名垂千古、动人心弦的佳词丽句,由此可见他们两人情感之深厚。但苦于陆母的再三逼迫,二人就不得不离异了。据说,不久唐婉因忧伤过度而去世了。陆放翁有一次再到沈园时感叹良深,所以他写了一首七言绝句:
城上斜阳画角哀,
沈园无复旧池台。
伤心桥下春波绿,
曾是惊鸿照影来。
唐婉去世四十年后,放翁亦已年老,但对她仍不忘情,又写了一首诗:
梦断香消四十年,
沈园柳老不飞绵。
此身行作稽山土,
犹吊遗踪一怅然。
女的结婚后,虽然没有离婚,如果丈夫不幸去世了,女方不得再嫁,应该守节,这种习俗,古时就有了,但在北宋仁宗(1023——1063)的时候,才正式由政府颁布施行。例如理学家张戴,就主张女的应守节操,才算完人。甚至当时的大儒像程伊川(程颐),在他的《近思录》中还说: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甚至与程伊川同时的理学家朱熹,当他听到他的朋友陈师中的妹妹死了丈夫后,朱即刻写信去告诉陈师中,要他劝妹妹守节,不可再嫁。别人死了丈夫,嫁与不嫁,本人自有主张,与朱熹何干?可是,在当时的封建社会里,把守节看成一件做人的大事,因而所谓的“节孝牌坊”,就发生了很大的作用。例如在《儒林外史》五十二回中,说到王玉辉这个人,看到他的女儿殉夫死了,不但没有伤心哀悼,反而仰天大笑道:“死得好!死得好!”这一种风俗,一直延续到民国二三十年左右。我记得小时候在家乡读书时,每天早晨上学,经常在路上会看到由国民政府主席林森所颁发的“节孝牌坊”,以表扬那些守节的烈妇。
另外,与传统婚姻不无关系的所谓“三姑”、“六婆”,见陶九成的《辍耕录》。“三姑”指的是:
尼姑、道姑、卦姑。
“六婆”,指的是:
牙婆,拐骗贩卖人口者
媒婆,以介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者
师婆,即女巫,也就是跳神婆
虔婆,即妓院的首领,一作鸨母,又叫贼婆或无赖婆
药婆,即买药治病之老太婆
稳婆,即接生婆,又叫收生婆
明代朱伯庐的家训中说,三姑六婆,淫盗之媒。可见那些人,容易制造社会的混乱。又在《红楼梦》第112回中说:那三姑六婆,是再要不得的。虽然要不得,但社会上的男女交往,还少不了她们。所以戴震在《孟子字义疏证》中说:“仁义礼智非他,不过怀生畏死,饮食男女,如此而已!”这就足以说明结婚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件大事了。胡适之先生有一个独幕剧,叫作《终身大事》,剧中就是以田先生、田太太、女儿田亚梅以及算命的先生之间的对话,讨论田亚梅和她的男友陈某的终身大事,其中涉及到民间所说的“蛇配虎,男尅女”、“猪配猴,不到头”等迷信和姓田的不能和姓陈的结婚的传统说法。
五、胡适的婚姻生活与女友
我们知道,胡适先生在十四岁时(1904年),由于父亲胡铁花(1841——1895年)去世了,所以他在寡母的安排下,与比他大一岁的江冬秀(1890——1975年)订了婚,后来因考取了清华大学用庚子赔款所办的留学考试,于是赴美国,在康奈尔大学学农。因为他对学农没有太大的兴趣,不久又转到康大的文学院,以后又转到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追随当地的哲学大师杜威,研究哲学。
在1917年,当他读完博士课程后,就回到国内,被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请到北大任教。在任教期间,就与已订婚九年的未婚妻江冬秀结了婚。我们知道,江冬秀是一个既不识字、又缠小脚的乡下姑娘,与一个从美国留学回来,又在北京大学任教而且风头很健,名满天下的胡适先生结婚,当然是一件轰动全国的大事。因为那时的留学生,一回国就忙着离婚。而胡先生在母命难违的情况下,不但没有离婚,而且与江冬秀完成了他的“终身大事”。可是,婚后不久,他写信给胡近仁说:
“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
这是他与江冬秀订婚九年之后,才勉强结了个婚的自白。这个婚姻,是否他满意,胡先生虽然恐伤他母亲的心,没有直说,但间接地他在《婚姻篇》中说:“中国的婚姻,许多父母,为了早日抱孙,不顾子女前途,糊糊涂涂,就急着叫儿子娶妻生子。”所以他的第一个儿子,起名为“祖望”。意思是说,不是他要生,而是祖上所希望生的。由此可见胡先生对他早年的婚姻,是不大满意的。但为了尊重母亲,以尽孝道,只好那样了。甚至他在《我的儿子》一诗中说:“我实在不要儿子,儿子自己来了。”
这当然也是事实!可是他在美国留学期间,就已经结识了两个女朋友,一个是美国人韦莲司(Edith Clifford Williams),一个中国才女陈衡哲。陈衡哲后来嫁给了胡先生的朋友任叔永。虽然陈已结婚,但胡对陈仍念念不忘。大家都知道胡先生不大喜欢中国人起洋名字的,可是他的女儿名叫索菲。索菲者,即“莎菲”,也就是Sophia,正是陈衡哲的洋名字,藉此以表示对陈衡哲念念不忘,犹如他为了尊重他的老师杜威(John Dewey,1859——1952),于是把他的第二个儿子就起名叫“思杜”一样。足见胡先生为儿女起名,都是有重大含义的!
至于韦莲司,是一个痴情的女子,她为了维持与胡适之先生间的友谊,苦等了五十多年而终身不嫁。胡先生在他的日记中说:
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集于一身者,唯韦莲司一人耳!
当胡先生1962年在台湾去世后,她特别把胡公生前写给她的情书,保存得完完整整而送给了台湾的中央研究院。从此,大家才知道一生很少闹桃色新闻的胡适之,也有不少的罗曼蒂克(Romantic)。接着,其他的女友,也都一个个的被人挖掘出来了。
除了韦莲司外,还有瘦琴女士(Nellie B.Sergent)、罗慰慈(Roberta Lowity)、白莎女士(Bertha Hosang),以及哈德门女士(Virginia Davis Hartman)。这些人,都与胡先生有深厚的友谊,尤其是哈德门和白莎,应该分别专门报导,不是在这里一言半语可以说得清楚的。
其次,说到胡先生在中国的女友。据说他在北京大学任教时,有一位代号叫H.C.女士,由于她仰慕胡的学识与为人,自谓到了“不能活下去”的地步。所以,有一天,她亲自到胡府登门拜访,经她在胡府说明来意后,还对胡夫人江冬秀哭诉了一番她心头的苦闷,使江冬秀一时手忙脚乱,不知如何应付,只好敷衍了一下,就送她走了。后来听说那位女士,因伤心过度,抱病住到医院里去了。胡先生于心不忍,还亲自到医院去探望,并加以慰问。结果如何?不得而知。
再其次,是胡先生的老友朱经农先生的妹妹朱毅农,也对胡先生非常倾心,以至于使她精神崩溃,只好住进医院休养。胡先生听到这个消息,也亲自到医院去看她。不料朱女士当面对胡先生说,我是为了想你而生病的,弄得胡先生不知如何回答是好。其实,朱女士是北大物理教授饶毓泰的夫人,而饶却又是胡先生的学生。所以,彼此关系,很难说清楚。
还有一个以C.N.为代号的女学生。她早就对胡先生发生了爱慕之情,爱到入迷的地步。有一天,实在忍不住了,于是直接拿了一个包袱,对人说,她要搬到胡家去住。朋友劝她不要如此鲁莽,但她不听。她见到了胡,经胡当面拒绝后,她又问胡:以后有什么路让她走?胡干脆回答说,根本没有以后了!她一听此话,就飞奔出门,并且回过头来,大叫一声:我顶多只有一死!后果如何?再也没有人知道了。
另一个是既美丽而又多才的徐芳女士,她是北大中文系胡适班上的高材生,既能做诗填词,又能唱昆曲,也能吹笛子。她与胡来往频繁,经常在上海百乐门夜总会同去跳舞,彼此关系,保持得相当良好。她给胡写信时,就直称my charming teacher,可是今天来不及介绍了。
我们知道,宋代大文豪苏东坡,他一生虽然结过几次婚,但她对第一个死去的妻子王弗,始终念念不忘。例如他所做《念奴娇·赤壁怀古》中的“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句,“多情”二字,就是针对着王弗而言。此外,他还特别写下了一阕著名的《江城子》: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苏东坡的这阕词,感人至深,完全是真情流露。可是东坡先生,一生还单恋着他的堂妹。林语堂先生在写《苏东坡传》时,还特别追究苏的堂妹,到底叫什么名字,书中却无记载,只知道她嫁给了柳仲达。婚后,东坡先生还常常去探望她。后来她的堂妹去世了,东坡先生告诉朋友说,他“心如刀割”!甚至躺在床上不断哭泣、流泪。
与此相似,胡先生也有一个表妹,就和陈衡哲、徐芳一样,是有名的才女。她的名字就是曹诚英。她虽然是在美国康奈尔大学学农归国的学人,但是她的国学根底,却相当深厚。她在国内,分别在安徽大学、四川大学、复旦大学等校任教,教的是遗传学。
有人说,胡适之先生一生,“作圣的功夫”很深,对私人感情方面的事,很少让人知道。就是所谓的“狗仔队”,也很难拍到他的一鳞半爪。可是他自己曾说:
我受感情和想象的冲动,大于受理论的影响;此是外人不易知道的。因为我的行事、做的文章,表面上都像是偏重理性知识方面的,其实我自己知道,很不如此。我是一个富于感情和想象力的人,但我不屑表示我的感情。
正如温源宁所说:“适之……在他呵呵的笑声中,及他坦白的眼光中,我们看不见他的灵魂深处。”李敖在《胡适研究》一书中的开头也这样说:“别看他笑的那样好,我总觉得胡适之是一个寂寞的人。”胡先生又说:
“我虽平时偏向庄重的生活,但我能放肆自己,有时也能过很快活的生活与放浪的生活。这一层,外人是很少知道的。我没有嗜好则已,若有嗜好,必然沉溺很深。我自知可以大好色、大赌博。”
所以,曾任北京医专校长,同时也是向北大校长蔡元培推荐陈独秀担任北大文科学长的汤尔和有两首诗说:
蔷花绿柳竞欢迎,
一例倾心仰大名。
若与随园生并世,
不知多少女门生。
 
缠头拼掷卖书钱,
偶向人间作散仙。
不料飞笺成铁证,
两廊猪肉定无缘。
由此证明,胡先生在他日记中所说的话,可能真的是“夫子自道”了。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再说曹诚英。她小名叫丽娟,字叫佩声,是胡适三嫂同父异母的妹妹,也是胡适与江冬秀结婚时的伴娘。她比胡适小十一岁。据她自己对人说,当她做伴娘的时候,就已经看出来,胡先生是非常爱她的。但她后来嫁给了胡冠英,结婚三年后,因为犯了七出之罪(无子),于是胡又娶了一个妾,接着就与胡冠英正式离婚了。
自胡适与江冬秀结婚后,生活相当单调、情感相当贫乏的时候,他有一次写文章讨论贞操时曾说:“夫妇之间,爱情深了,恩谊厚了,无论谁生谁死,无论生时死时,都不忍把爱情移于别人,这就是贞操。夫妇之间,若没有爱情恩意,即没有贞操可说。”
他为了追求实际的爱情,于是从1923年起,与他结婚时的伴娘,也就是他的表妹,开始相恋了。胡曹二人通讯时,曹最初称胡为“适兄”,后来又改称为“适哥”,继又叫“糜哥”,一次比一次亲热。因为胡适的乳名叫嗣糜(糜音门)。所以就称他为“糜哥”。
在他们彼此通信以前,当胡适在杭州西湖附近的烟霞洞养病时,曹特别去探病,于是胡留她同住在烟霞洞。从此二人早上看日出,晚上赏月亮。白天的时间,有时泛舟,有时爬山,有时携手散步,有时高谈阔论。在这段时期,胡先生走起路来,一步一跳,嘴里还哼着歌,精神大振,病情也一扫而光,足见爱情力量的伟大!以后曹诚英写信时,就一直叫他“糜哥”了。例如她说:
“糜哥!我爱你,刻骨的爱你,我回家去后,像现在一样爱你。”
短短几句话,连说三次“我爱你”,足见她对“糜哥”的爱,真是刻骨铭心了。此后,胡与曹之间的关系,愈来愈密切,来往愈来愈频繁。他倆经常利用上海亚东书店为幽会的地点,但此事为江冬秀知道了,但也无可奈何,只要不离婚也就算了。
当胡适之先生离开烟霞洞,回到了北京的时候,他对烟霞洞的快乐时光,久久不能忘怀,尤其对曹诚英念念不忘,于是就写了一首诗,题目叫《秘魔崖月夜》。可是这首诗,在民国四十六年(1957年)四月五日,台北的中央日报副刊上,以为是悼念徐志摩的,或许有误,现在我把全诗抄在下面:
依旧是月圆时,
依旧是空山,静夜。
我独自踏月归来,
这凄凉如何能解!
 
翠微山上的一阵松涛,
惊破了空山的寂静。
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
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
最后这两句话,相当动人。胡先生为人写字时,也经常就写这两句。后来胡先生把这首诗写好又寄给曹诚英,曹诚英得到意外的惊喜,于是回信说:
“适之,你的信心与你的诗,很使我感动,我恨不得此时身在秘魔崖,与你在艳色的朝阳中对坐……上帝保佑你‘心头的人影’……你已经有了灵魂的伴侣!”
后来,胡适之先生担任驻美大使,与曹分离。曹写了一阕《虞美人》:让人带给他:
鱼沉雁断经时久,
未悉平安否?
万千心事寄无门,
此去若能相遇说与他听。
 
朱颜青鬓都消改,
惟剩痴情在。
念年辛苦月华知,
一似烟栖楼外数星时。
由此可知,胡与曹的感情,是相当深厚,可惜不能结为眷属,实为憾事!此后,曹诚英在男女情感上,屡受打击。在一气之下,就跑到四川峨眉山,遁入空门。但她仍然不能忘掉与胡先生的旧日恩情。那时适逢农历的七月七日,是牛郎织女,在鹊桥相会的时候,也是中国的情人节。曹诚英仍情不自禁,就填了一阕《鹊桥仙》,托人带给在美国担任大使的胡适之先生,词云:
孤啼!孤啼!
倩君西去,
为我殷勤传意。
道她末路病呻吟,
没半点生存活计。
 
忘名!忘利!
弃家离职,
来到峨眉佛地。
慈悲菩萨有心留,
却又被恩情牵系。
就如词中所说,她名、利可忘,家、职可弃,但却忘不掉旧人的“恩情”,足见她对胡的痴情了。而胡也因此,伤感一生,难忘愧疚。
我们根据胡先生的日记中说,曹诚英在峨眉山得了重病,由他的哥哥曹诚克,苦劝下山,住进了医院。病好后,她仍形单影只,到处流浪,终于在1973年,病逝在一个朋友的家中了。
胡先生与韦莲司和陈衡哲,以及其他的女友之间的关系,我们如雾里看花,若隐若现,不够明朗,但与曹诚英之间的一段情,可算是真心真意,永难忘怀了。适之先生,曾写过一首诗,题目叫《有感》,其结尾有这么两句:
千年的礼教,
锁不住一个少年的心。
这很清楚地说他自己是一个不受中国传统礼教束缚的人,但他在男女关系方面,只顾谈爱情,不敢谈婚姻,这确是受了旧礼教的束缚而不自知。所以石原皋以为这两句诗的用意,正是为曹诚英而作。
可是胡先生后来加注说,是他见了宣统皇帝以后写的,其中的“少年”即指宣统逊帝而言,但徐志摩却说,凡胡先生在诗后加上的附注,都是靠不住的。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周质平说:“胡适在婚姻上,用他自己的话说,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但见不到他和江冬秀之间,有深刻的爱,也是事实。”远不如和他的表妹曹诚英那样的热情,更不如和他的学生徐芳那样的浪漫。胡适先生之所以这样做,可能就同徐志摩对他的老师梁启超所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所以周质平又说:“胡适一生有过几个女朋友,留下许多动人的诗篇和书信。对江冬秀虽有不忠的偶发事件,但他忠于自己对母亲婚姻的承诺。”这话说得真是入木三分,对胡适在婚姻上和爱情上,做了个深刻的理解与公正的判断!
意大利的情圣寇培德(Copid,1725——1798),在他的自传中说,他一生有122个情人,胡先生比起他来,还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六、结论
据以上的叙述来看,胡先生在婚姻方面,从民国初年,留学生的一般风气而言,他应该离婚而没有离婚,全是为了讨他母亲的欢心。因为他母亲二十三岁时,就守寡,家庭环境又复杂。在胡适上有三个哥哥,三个姐姐,都是他父亲的前妻曹氏所生,当然相处不易,所以胡适处处体谅母亲,不肯违抗,更何况江冬秀并没有犯什么“七出”之罪,找不到借口的。因此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夏志清先生说:
“在表面看来,胡氏夫妇,恩爱白首,非常幸福;但我总觉得江冬秀女士,不能算是我们一代宗师最理想的太太,二人的知识水准,相差太远了。”
他所说的“最理想的太太”,当然是指陈衡哲了。夏教授又说:
“胡适如能与陈衡哲这样的女子结婚,当然生活美满得多。适自己太忙,江冬秀没有现代医学常识,不知如何管教子女,弄得爱女索菲夭折,二儿子思杜,从小身体虚弱,教不成器。一个家庭里产生了这两大悲剧,总不能算是美满的!”
胡先生的家庭生活之所以不美满,有人说是怕江冬秀乱吵乱闹。有人说,或许是因为胡先生是属兔,而江冬秀则属虎,虎兔本来不易相处的,因而江冬秀的个性坚强,决不是一个软弱可欺的妇人。在这样的环境下,胡本可立即与江离婚的,但胡在“名”与“爱”之间,就牺牲了“爱”而选择了“名”。夏志清先生又说:
“胡先生是发乎情、止乎礼的胆小君子,搞政治不敢造反,谈恋爱也搞不出什么大胆作风(像徐志摩一样)。”
因而他与曹诚英之间的爱,就不了了之了。
另外,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认为:
“凡人一种理想的生活,是以爱情来生发,而以知识来引导的。”
它的原文是这样的:
“The good life is one inspired by love and guided by knowledge.”
所以他说,他一生有三种强烈而无法抑制的感情,那就是:
1.    对爱情的渴望
2.    对知识的追求
3.    对苦难众生的悲悯
因为爱情曾带给他一种若狂的喜悦,所以他说他往往愿意付出余生,来换取数小时这样的欢愉。同时,爱情也减轻了寂寞所带给他无量的悲苦。在黑暗的寂寞深渊里,惟有爱情能让他看到彼岸,也惟有爱情的世界里,才能看到圣者与诗人共同描绘的天堂(参看周质平教授:《胡适与中国现代思潮》)。我们从罗素的这些话里,便可了解到胡适除了正式的婚姻外,不断努力追求爱情的苦心来!有了真正的爱情,才有真正幸福的婚姻生活;没有爱情的婚姻,那就是孽缘,那就是怨偶!因此,我希望大家都有圆满的婚姻,都有真正的爱情,都有快乐的家庭,都有幸福的生活!
 
这次的演讲,是由夏威夷中华文化服务中心(董事长李长庚)、夏威夷国建联谊会(会长胡庆元)、以及华人茶会(会长牛先民)三个单位联合主办,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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