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 学者文库 >> 高王凌
学者介绍
高王凌,1950 年生,北京人。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十八世纪和二十世纪历史、经济-社会史、思想史、政治史的研究。
点击排行
最新文章
热门标签
哲学 影评 符号学 分析哲学
管理 经济危机 贫富差距
传播 新闻 和谐社会
历史 胡塞尔  人口比例
郎咸平 华民 林毅夫 价值观 
司法公正 国学 正义 人文 
存在主义 现象学 海德格尔
高王凌
土地改革——“改天换地”的社会变动(下)
来源: 作者:高王凌 点击:286次 时间:2008/10/30 5:25:55

  土改对于生产的作用究竟如何?特别是土改过后的一段时间,它会给生产带来什么影响?这对农村问题的进一步解决,对中共的下一步决策,无疑都有着重大的作用。为弄清这一问题,首先需考虑进战争的因素,尽管它不属于土改本身的问题。因为民国以来中国战乱不断,土改也多在战争环境或在敌军包围下进行,战争破坏的因素和土改运动本身的损害加在一起,无异使劳力、农具、资金的损失更为严重。这些都是一时无法弥补的。尤其是,在旧有的土地所有和租佃制度之下,各种生产要素间本存在着有效的组合,经过运动以后,旧的组合全被打乱,再加上严重的要素缺损,配置的失调更是显而易见。当日中共提倡的互助合作很大部分即是有见于此。土地革命初期,反对按人口分配土地的意见曾流行一时,其理由即是会把土地分割小了,使有能力者少分田、人力物力有闲置;无能力或能力不足者,分了田又要雇人,故主张按劳力分配。只是因为按人口分配深得群众拥护,因此虽觉贫农耕种无力,目前主要是争取群众,而“不是发展生产的时候”,才使按人口分配的主张占据上风,并一直沿用下来。134 表明早已在实际生活中发现要素配置的紊乱和失调,以及土改的目标一时并不在此。在土改运动中,农民虽分得了土地,但仍是“缺这少那”(指畜力、农具、种子、资金等)。即令查获了一些浮财,其分散和浪费也不可避免。打击工商业的结果更造成社会经济生活的脱节和周转困难。特别是多次的“左倾错误”,使农民之间产生裂痕;绝对平均主义、反复多次分配、“斗好户”、打击中农及财产所有权不得保证,使人们不敢努力生产发家,以免成为“下一个”打击对象。正是针对这些现象,中共在老区土改后期将土地累进税改为比例税,反对对中农胡乱罚款、勒捐,强调保护农民的土地私有权,明令允许雇佣劳动,允许特定条件下的租佃关系,135 以期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毛泽东也指出,土改以后“农村党的精力的最大部分,必须放在恢复和发展生产”上去;再次强调土改的目标是“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136 于是老区各地都掀起了生产热潮,也取得了相当成果。但不应讳言,这一成果仍是有限度的,也带有很大的恢复性质。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土改以后可观测的时间太短,另外则缺乏某些必不可少的辅助因素(在这方面土改遗留下来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产权的不稳定)。确实,共产党人虽主张实行土改以解放生产力,但并不认为单干的“小农”具有多大的发展潜力;也正是因此,土改以后不久就提出农村发展的根本道路,是在于集体化,137 从而使得土改后农民单干生产的尝试,并未得到真正展开(这点在新区尤为明显)。

  “有几种偏向妨碍了经济潜力的充分发挥。这些偏向的根源是共同的,那就是极端主义”。其一是公然违反政策。在这些群众看来,“剥削者就是剥削者”,不承认有地富兼资本家的双重身分。他们搞起斗争来,甚至把商业也没收了。1946年全潞城的私营企业就没剩下几家,“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这对生产是一种难以容忍的障碍”。一些人家被当做剥削者斗了,其他光景较好的人家也怕挨斗。这些人的生产积极性越来越低,这对发展生产是一种更为严重的障碍。“割韭菜”思想(韭菜是出一茬割一茬的)曾经迅速蔓延。相当一部分人徘徊观望,只要能生产出够全家糊口和做种子的粮食,就不再继续努力了。更严重的是,随着没收运动的深入和打击面扩大而产生的政治摩擦,“产生了分裂农民的作用”。在生产配置方面,土地分配以后,车、驴、牛、耧,乃至铁锄都不够大家分的,没有一家有生产所需要的全套农具和牲畜。有不少寡妇和老年人在地里得不到一个帮手,有的人家则地多劳力少,种不过来。另有些农民因获得了从未有过的好收成,不用交租,不用担心吃穿,也开始“感到自满”,要“享享清福了”。138

  在过去的运动里,中农感受到了极左路线的威胁,甚至那些未被触动的中农也“人人自危”,担心有一天会整到自己头上。他们又把破衣烂褂穿了起来,注意在人前不吃白面,只吃粗粮。有一个新中农因为害怕,卖掉了驴子。别的中农则很少往地里施肥。“生产,不可避免地下降了”。1947年冬天,正是极左的贫农路线达到高潮的期间,有条件的农民不愿意修建房子,十里店的住房状况越来越坏。48年按新规定划分阶级后,在大会上有人说∶“像过去那样搞斗争,我可不敢发家致富。我挣多少就吃掉多少。我要把斗争果实和从地里劳动挣来的钱全花光”。另一个人说,我手头口粮不足,没有牲口耕地,可是有旺(老中农)被打成斗争对象后,我就不敢再从他那借了。所有的中农都同意这一点∶“如果那样的斗争还搞下去,咱们大家或迟或早都会被斗争。谁能免得了呢?……这样下去,还不如把自己的都吃光喝光呢”。大多数的贫农没有牲口,只有一把锄、一把锹和一把镢头,没有犁、耧之类的大农具,肥料也只够上3、4亩地用。有的人连一张像样的农具都没有。至于分配的果实,则往往是被“乱花”掉了。139

  据河北、察哈尔23村调查,经过土改,由贫雇农上升为中农速度快,“由中农升富裕中农速度慢”,升成富农者至今还是个别的。山西5村调查,下降户中由于土改侵犯过重,仍有顾虑不敢积极生产的占34%,因疾病、懒惰、牲口死亡、无劳力的占56%,因不会经营的占10%。因此贫农上升后又下降者几乎近一半,可见贫农在分得土地后,“仍很空虚,生产手段也缺乏”,因而经不起任何打击。但是最主要的问题,还是群众思想上的顾虑和扩大再生产的资金缺乏。140

  在太行区,思想顾虑较重的是中农阶层,在生产发家中的思想障碍主要是∶1)现下不怕了,“秋后就不敢保”。虽作过多次解释,怕“割韭菜”的思想仍未完全消除。2)相信中农不会挨斗,但也就此满足了中农现状,“可亏了咱是个中农,要不还能跑得了?”不求发展,时刻警惕“别过线去”。3)想发家但不愿自己突出。在新翻身的贫农方面,也有一种顾虑,担心阶级成份被改变,怕“再过二分可就成了个富农了”;提出“丰衣足食但不耕三余一”;有的还怕负担重和盼再分果实。其思想的根源,在于不少农民认为“均产”是共产党今后确定了的社会经济政策;再把政策的发展,看成是一直斗富的随时变化,因而怀疑到各时期口号的真实性。141

  在东北,土改以后“生产力比伪满时不是扩大,而是缩小了”。原因是∶1)东北过去地主、富农占很大数量,土改后大农生产破坏了,土地小块小块地分给农民,而农民组织和经营的经验不足;2)土改中打击面宽了些,使过去生产中占很大数量的中农富裕中农被打击,生产情绪受到影响;3)地主、富农占20%,影响到这些人生产;4)农村中劳动力和牲畜减少等等。142

  不管土地改革对于经济发展具有多么重大的作用,这却不是当时革命的中心工作;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此刻的任务就是一个∶推翻旧的统治,武装夺取政权。这在长时期中已经成为最为明确不过的思想意识和工作中心。对于他们来说,只要能取得政权,其他问题都无足虑。143 在这种情况之下,土改成为一种政治性的和为武装斗争服务的手段,也就无足奇怪。它,正是共产党人与传统农民起义的主要区别之一。但是,问题可能恰恰在于,在这方面土改究竟具有什么作用,作用又有多大?且说,当日千百万的农民“翻身”之后,最直接的效应就是给共产党人及其军队提供了一个“家”、一个根据地。它为共产党取得最终的军事胜利,无疑起到极为重大的作用。据说,这在翻身农民的踊跃参军、农民战士觉悟和素质的提高(通过新式整军即土改学习、诉苦、三查、三整等运动),以及千百万民工积极支前等方面,有最突出的表现。144 再有,后来“俘虏兵”已占解放军的很大比重,通过“土改学习”和“诉苦”以及家乡分田以后,其“觉悟”一定大有改观。

  一部反映二十世纪农村变革的小说里写道:山东沂蒙山区的翻身农民在经历了分田及还乡团的反攻之后,知道“他们分到手的地能否种下去甚至自己这条命能否活下去,全在于(国、共)这两党谁胜谁败了”。(三牛庙)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出?高潮就开始了。自仗打响后,全县就实行了常备民?制,二十至四十五岁的男子都有服常备?的义务;村里除留一两个主要干部主持工作以外,其他村干、民兵都列入出?名单。村里几十人的?子队只是几十个水滴,到了乡上区上县上那民?就汇成了大江大河。从冬天到第二年夏天,仗在哪里打,这江河就往哪里流。鲁南战役、莱芜战役、孟良崮战役、南麻战役,……许多没出过远门的庄稼人第一次走过了那么多的地方,第一次见了那么多的生与死。145

  黄仁宇说:土地改革解决了中共一切的动员问题。一到他们将初期的农民暴动控制在手,兵员补充与后勤都已迎刃而解。整个乡间完全被动员整合,紧接战场后方的是动员村落的人员。村民必须供应食物、住处及急救设备。各种后备支援就这样以自动贡献的名义,定期而自动地输送到前线,作战部队完全摆脱后勤的负担重任。“你们(国军)所说的大行李(指一团需要携带的装备)和小行李(一营的装备),我们全都没有”。因能就地征兵取粮,补给线缩短,无防御性的顾虑,战斗意识旺盛。这预告了,共产党已经找到使用无尽人力和乡间资源的模式,和开启了“劳力密集”的革命。146

  但是,土改的作用在这里是否就那么巨大,和不可代替?对这一问题,可能也会存在不同的看法。例如在战争期间,全国只有占人口三分之一的地区进行了土地改革,而在战事紧要的时期,这一数字可能只有五分之一左右;147 再者土改是1946年“五四指示”后才正式展开,到1947年初军事形势已向有利方向发展,同年底便开始战略大反攻,其间也只有较为短暂的时间,其作用恐怕仍是有限度的。148 特别是,参照中共在八年抗战中在边区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战略反攻后在新区获得的民众支持,所依赖的政策都不是土地改革,而是反奸除霸和减租减息,──当时毛泽东曾指示“新解放区必须充分利用抗日时期的经验”,149 ──不一样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因此这一问题值得深入考虑,恐怕也没有什么简单的答案。我们今天回顾往事,既不为历史总结教训,更不是要一切推倒重来;历史已经发生,一如人们所见,而无可更改。我们所要做的,不过是讲清那些故事的来龙去脉,或对某些遗漏作些补充,或对当日不明了和未意识到的东西做些说明,以对大段的历史“后文”作些铺陈,对“过去”也对“今天”作出一个合理的交代。对于土地改革的上述意义,尽管当时不失为明确的目标,作用却不一定有那么巨大;或许,土改只是提供了一面“旗帜”,或借以动员群众的一个“口号”;或者,这一切并非那么单一,而是有着多个层次,包含了古今中外多方面的因素,而汇合成一个巨大的历史的潮流。如果说它只是什么而一定不是什么,便不免自设局限,恐怕也不符合今日的学术要求。

  无庸讳言,土地改革是付出了很大的社会代价的,它在农村造成了巨大的内耗和裂痕。因此自1948年以后,中共的土地政策和阶级划分方法都发生了重大改变,这就是从工作开始即注意讲究政策、缩小打击面在10%以下、严禁挖掘底财(以防乱打乱杀)、在土地分配上以“中间不动两头平”即中农土地完全不动,代替以往的“彻底平分”,150 并在取得全国政权以后,意欲采取保存富农经济和温和的土改政策,可以说很大部分都是有鉴于此。当然,形势的变化似也允许改变原来急风暴雨的斗争方式,但这种被动的由外及内的“唯物观点”,却未必能够说明上述的政策转变,和解释历史上的许多问题。产生前述各类现象的原因,可能部分是在于中国土地不够集中,仅动地富土地无法满足贫雇农的需求;而另一方面,可能正是要“加剧冲突”才能把群众发动起来,──我们不应忘记那是一个处于长期战争和充满激烈斗争的年代,“人际关系”的紧张,不仅在于敌对阶级之间,也存在革命队伍内部,──若无“过激”行动,便难以达到这一目的,也不足以在所有村庄在那些小庄小户间划出那么多的斗争对象,其终极则不外是“和平土改”,那么还有什么“革命”可言?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只要是用革命方式进行的土地改革,土改的损失都是无可避免的。这损失既包括人员的损伤,也有着物力的消耗,其间只有一项生产要素──土地基本上没有变动,因为它丢不了、跑不掉,也无法“窖藏”。加以人事上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的“好户”被打翻在地,贫苦农民翻作上层,151 ──这在每个参加过定成份的农民心中都会有深切的感受,称这场运动为“翻身”自有其贴切之处,──这样把土地和人口这两项最主要的要素重新组合,就为“新中国”的建设开创了一个崭新的局面。不错,中国历史上从北魏至隋、唐都实行过均田,但多是施行于战乱之后和土旷人稀之际,所以共产党的做法在历史上可谓空前,在整个文化变迁上的含义也大有不同。这正是中共土地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之,如果不进行土地变革,处于二十世纪现代变革中的中国农村,就可能仍是一个潜在的革命温床;林伯渠所谓“土地解决,万事冰释,否则社会秩序,将无法维持”,152 指的大约就是这种情况。这样土改就成为政治安定的一个前提,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中共的土地改革还具有如下更为积极的意义,即它一方面动员和组织了群众,一方面在推翻了旧统治的同时,使中国在二十世纪的历史性任务之一──“重组基层”——终于能够实现。这是为使国家实现现代变革的一个必要步骤,其意义并不比前述各项稍次。

  实际上,这点尽管一直为人们所忽视,在实际工作中,却是历来土地改革的首要目标之一,是一项在土改初期阶段即被视为重点的工作。例如,杜润生即曾提出,将“发动群众整顿基层”作为土改的第一个“最基本的环节”,毛泽东也代表中共中央表示赞同。153 刘少奇事后说过∶我们搞土地改革,就“是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过程”。154 其实共产党人于每到之处,第一件事就是推翻旧的政权,同时建立新的政权组织和政治制度,特别是在基层自下而上地进行重组;不过,这项工作也有其自身过程,其中大多还是通过土地改革才得以深化和彻底完成。易言之,不经过土地改革即没有如此之大变动,也不可能造成农村旧有的大破裂和新生的大改组。也就是说,中国的土地改革不仅是“改朝换代”,而且是“改天换地”,因此它不可避免地要走上“斗争土改”的道路──正如毛泽东早年所说,“中国的革命只有这一种形式,没有第二种形式”155 ──中共通过土地改革,把农民组织起来,使得全国上下统一,成为一体,终于使国家(中央政府)拥有了强大的组织动员力量。而这一格局形成之后,便一直持续有半个世纪,一直到今天,不管其间有过怎样的形式变化;不仅当初集体化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进一步展宽眼界还可以看出,近年以来的“包产到户”,也是建立在当日造成的这一结构之上,并使“均田制”得到“再生”。156 这些,恐怕正是土地改革的意义所在。就此而言,它是怎么评价也不过分的。

  问题可能还不止于此。中共土地改革的目标是针对着整个农村社会的,——无疑,它是一次深刻的社会革命,——在土改完成以后,并不会让它自由放任下去(参见它对小农经济的批评态度);通过那些剧烈震动、激烈斗争和权力获取之后,也决不愿意轻易撒手。所以毛泽东不喜欢土改多年后的老区(说他们革命积极性差),喜欢那些刚刚土改,“土地证”还没“捂热”,革命劲头还没过去的新区,以便“趁热打铁”,实现农村社会的进一步改造。这与“工业化”的目标之间殊无多大的联系(最多也只有间接的关联)。这表明,土地改革在共产党人这里决不应仅仅理解为“民主主义”的性质(否则它何必那样对待那些地、富及“恶霸”以外的“善霸”),也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二者之间的区别所在,和进一步认识和评价“新民主主义”及其内涵。

  换句话说,共产党人通过土地改革获得了对中国农村极大的掌控能力,——不但是通过“暴力”,也通过“话语”的“征服”,不但针对着“富裕阶层”,也触动了“贫苦农民”(中农更是不在话下),——它不会“到此为止”,也是“收不住”的。稍后我们发现,自土地改革为始的这种革命的逻辑,不但使中国农村导向了集体化,也导向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

  但到一个阶段以后,——如以“地富摘帽”和“包产到户”为标志,——这些基本关系均发生改变,也就能不能面临新的审查,和重新建设。在20世纪变革(包括“均田”)的基础之上,21世纪的中国仍将面临新一轮的“三重建设”和“重组基层”。157

  注释:

  1 在中国历史上,井田制崩坏之后,继起者有新朝(王莽)的“王田”,北魏、隋、唐的“均田”。前者实行时间较短,后者实施达几世纪之久。“其原则乃所有的田土为荒地所有,个人只因钦许而有使用权∶每一男丁十五岁以上受田四十亩,妇人减半,……老免及身没归还政府。其他种植桑麻蔬果之田土另为一畴,可以继承且在限制之内得以买卖。”均田始行于485年,以后只有详细数目字的出入,原则不变,下及隋唐,施行迄至八世纪下半期,连亘约三百年。“其目的在于创造一种基层组织,使大多数的小自耕农纳税当兵”,因此可以“认为是绝大的成功”。它也从未认为“应有”即保障其“必有”。如地域内土地不够分配,其亩数可能减缩,或由“狭乡”而去“宽乡”。而土地之为国家所有,并不是立案的原始目的。见黄仁宇∶《中国大历史》,台北,联经,1993,页113-114。自是之后,此类实验不复可见,而不断出现对“限田”等的讨论。最近一次,是在清代18世纪中叶的乾隆初政,清廷曾集中议行“限田”、“均田”和“井田”,最后以“名虽正而难行”(高宗谕)予以收束。参见高王凌∶《十八世纪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政府政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5,第五章四节。

  2 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一卷本,人民出版社,北京,1966,页1075。

  3 例如,《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提出,党的最高纲领,是“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其最低纲领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

  4 赵效民主编∶《中国土地改革史(1921-1949)》,人民出版社,北京,1990,页58-61。

  5 见陈志让∶《毛泽东与中国革命》,中译本,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93,第五章;斯图尔特·施拉姆∶《毛泽东》,中译本,红旗出版社,北京,1987,第五章;迪克·威尔逊∶《历史巨人──毛泽东》,中译本,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93,第五章。

  6 参见张永泉、赵泉钧∶《中国土地改革史》,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页56-57。

  7 关于这一争论,参见张永泉,页51、64。

  8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页17;1927年4月国民党中央土地委员会会议,未通过的“解决土地问题决议草案”;1927年4月,中共“五大”《土地问题决议案》,分见赵效民,页107、108。

  9 林祖涵∶“湖南的土地问题”(1927年6月),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以下简称《史料选编》),人民出版社,北京,1981,页144。

  10 直荀∶“湖南农民革命的追述”,《史料选编》页205-209。

  11 见赵效民主编∶《中国革命根据地经济史(1927-1937)》,广东人民出版社,广州,1983,页52-56;所谓“公产”土地,在不少地区都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如广东即占总面积的约30%。

  12 见《史料选编》,页156-159。

  13 “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1926年9月1日,《农民问题丛刊》序言。

  14 《毛泽东选集》,页17-19。

  15 韩素音∶《早晨的洪流──毛泽东与中国革命》,中译本,北京出版社,1979,页190。

  16 如中共“二大”宣言将农民分为三种,“第二第三两种的贫苦农民至少也占95%”,若能“和工人握手革命”,即能保证革命成功。见陈荷夫∶《土地与农民,中国土地革命的法律与政治》,辽宁人民出版社,沈阳,1988,页49。

  17 费正清∶《美国与中国》∶南京政府在1927年以后的10年中,带头把中国上层制度现代化,但它不能在一夜之间使一般农民的生活作革命的变化,……它的成就可以看作为中国人民在他们的政治生活中逐渐动员的那一漫长而尚待完成的过程中的一个必要阶段。国民革命在实现群众动员的潜在力量上只走了一半的事实,给予共产党以他们后来的机会。见(1958年版)中译本,商务印书馆,北京,1971,页169、页175-176。

  18 1927年7月20日中共五人临时中央常委会农字第九号通告∶“土地革命只是一个过程,政权争斗是这一过程的主要特点”,见赵效民,页116,及“八七”会议文件。

  19 毛泽东在“八七”会议之上和会后在湖南的讲话,见赵效民,页120。

  20 1927年9月2日中共中央给河南省委的复信,赵效民,页122-123。

  21 1927年11月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赵效民,页125-126。在这样的会议上,大多都有国际的“代表”参加。

  22 关于井冈山、琼崖乐会、湖南醴陵,以及稍后(1928)平江、浏阳等地的情况,见赵效民,页129、135-137。

  23 1927年11月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案等,赵效民,页126。

  24 关于策略问题,中共中央给南方局并转广东省委的信中说∶对于社会各阶级的态度“要以不妨碍革命的发展及工农的利益为原则,不可事先作法以自限”;又见给湖南省委的信(1927年8月23日)和给安徽临委的信(1927年8月25日)。见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佟英明)编∶《土地革命纪事(1927-1937)》,求实出版社,1982,北京,页51-56。

  25 《土地革命纪事》,页48-49。

  26 《土地革命纪事》,页85-86。

  27 赵效民,页130、135;关于“烧杀政策”,还可参见李锐:《李锐反“左”文集》,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页358。

  28 罗浮∶“中国第一个苏维埃”(1927年11月25日),《史料选编》,页181。

  29 赵效民,1983,页88。

  30 中共广东省委致海陆丰县委函(1927年11月),《史料选编》,页202。

  31 《土地革命纪事》,页68。

  32 《土地革命纪事》,页78。

  33 赵效民,1983,页86-89。

  34 韩素音,页211-213、219、228、232-233。

  35 1927年11月临时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见《土地革命纪事》,页63。

  36 1928年2月2日中共中央给江西省委的指示信∶“这一问题在策略上,我们的胜利尚未有全国或几省的范围的时候,……不能大有害于他的利益”。《土地革命纪事》,页79。

  37 见《土地革命纪事》,页135、152、153、170、219。

  38 1928年2月3日中共中央28号通告∶“没收一切是触犯一切富农甚至中农和少[小]块土地的贫农,使农村阶级阵线凌乱,……”《土地革命纪事》,页116。

  39 见《土地革命纪事》,页104、105。

  40 见《土地革命纪事》,页105、108。

  41 1929年8月25日中共中央46号通告,《土地革命纪事》,页129-130。

  42 1930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议案,《土地革命纪事》,页172。

  43 “民权革命的阶段,是很短促的[,]转变到社会主义的前途,是迫切的任务,因此没收一切土地平均分配,是转变到社会主义前途的一个条件”(1930年11月28日中共湘东行委主席团会议);甚至一省几省的胜利,也可以做为革命转变的开始(1930年12月共产国际东方部会议)。《土地革命纪事》,页201、208。

  44 以上分见《土地革命纪事》,页178、165、167、180;143;131、209;160、167;103、96;156、178;146。

  45 早期推行过共耕制度的有∶琼崖乐会(1928年1月)、湘东醴陵(1928年初)、平江、浏阳(1928年)、赣东北信江(1929年10月)、右江东兰(1930年3月),以上参见注22;“立三路线”时号召建立集体农庄(场),曾在鄂豫皖、赣西南、湘鄂赣和赣东北试行;其后陕北绥德、清涧也曾集体耕作,集体吃饭。参见《土地革命纪事》,页77、87、136、132、159、165、167、172、190-191、230、352;赵效民,页174。

  46 《土地革命纪事》,页126。

  47 见中共“六大”决议案等,《土地革命纪事》,页96、184。

  48 赵效民,页171-174。

  49 赵效民,页170-171。

  50 见毛泽东的社会调查,《土地革命纪事》,页21;关于中央苏区数次分田的情况,参见该书,页248-249。

  51 赵效民,页180。

  52 见1931年9月1日中共中央的指示信,及1934年6月25日张闻天的文章,《土地革命纪事》,页247;《史料选编》,页803。

  53 1931年2月中华苏维埃土地法草案,赵效民,页179。

  54 赵效民,页185;而在一些苏区(如闽西等),已经把地主、富农“斩杀干净”,见曾繁正主编《红色风波中的交锋与较量》(红旗出版社,1998),页27;《土地革命纪事》页263,谈及打击到中农以下阶层。

  55 赵效民,页180、184、186。

  56 赵效民,页183、187;《土地革命纪事》,页33、351;《史料选编》,页648。

  57 毛泽东∶“查田运动的初步总结”,《土地革命纪事》,页321。

  58 赵效民,页187。

  59 《土地革命纪事》,页273、310。

  60 《史料选编》,页744、767-768、648。

  61 见邓演达、陈克文、毛泽东∶“对农民宣言”,1927年3月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通过,赵效民,1983,页53-54。

  62 如在较晚建立的川陕根据地,1933-1934年尚把打土豪叫做“打发财人”,又没有规定“发财人”的具体标准,以至打击到中农,见张永泉,页157;关于较早的笼统规定,见《土地革命纪事》,页196-197;关于1933年的新规定,见赵效民,页196-197;富农问题,见郭德宏∶“土地改革史若干问题论纲”,第5节,《近代史研究》1987∶3。

  63 郭德宏∶“土地改革史若干问题论纲”,第5节。

  64 混同自耕农即富农,见《土地革命纪事》,页79;1930年5月右江“土地法暂行条例”才第一次明确指出“自耕农”中还有富农、中农、贫农之分,它“不能成为代表一种成分的标准”,《土地革命纪事》,页162-163;1930年毛泽东寻邬调查中对于富农和中农、特别是富裕中农尚没有分析和区别,见《土地革命纪事》,页164。

  65 如认为“农民中的富裕分子叫富农”,见《土地革命纪事》,页188;或以有田有钱、有二担谷借人或放债即是富农,见赵效民,1983,页261;或把生活稍好些的中农当作富农或叫做初期性的富农,见《史料选编》,页648;有些地方则以雇工一人以上,生活有剩余或不管有无剩余即算富农,见《土地革命纪事》,页234、239-240。

  66 《土地革命纪事》页319、326;阶级区分和划分方法的紊乱,见赵效民,1983,页 页296-303。

  67 1933年11月刘少奇的查田总结,《土地革命纪事》,页333。

  68 张永泉,页125,该书引用王观澜的回忆文章与他当日的看法是不同的(见《史料选编》,页773-775、792-798),这突出地证明了“事后回顾”与“追述历史”的重要性;见《土地革命纪事》,页32,及346、348、349;赵效民,1983,页304-305。

  69 赵效民,页200;《土地革命纪事》,页345。

  70 张闻天在一封信(1934年3月26日)中说∶“这种‘不公平’在任何的暴动中都是不能够免去的,……值不得我们多大的注意”,《土地革命纪事》,页33、346。

  71 见赵效民,页204-205;《土地革命纪事》,页356-357;又,过去捆打肉刑勒令捐款,见页318;规定捐款不得超过现款40%,见页329。

  72 《土地革命纪事》,页356-357、36,1935年12月中共中央的决定。

  73 1936年7月中共中央的指示,赵效民,页208-210;《土地革命纪事》,页367-368。

  74 1937年2月中共中央电报,赵效民,页213;《土地革命纪事》,页372。

  75 1937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土地革命纪事》,页375。

  76 赵效民,页225。

  77 陈荷夫,页93。

  78 如规定实行二五减租,正租不得超过总收获量的375‰,赵效民,页226。

  79 据某老干部回忆(1990年12月);对于这类的基本应办之事,当时的国民政府也未及和未能办到;又,红军到陕北后第一年(1936)未收土地税,赵效民,1983,页530;又据韩素音,页424∶“共产党政府很得人心,这是因为它公正、廉洁,干部有卓越的才能;也因为它分配公平,办事民主,保卫人民安全,严禁敲诈勒索,征税量低。同时,部队帮助农民,开展公益和教育运动等等也提高了政府的威望。部队打井挖渠,帮助收割,……这种威望,反过来也减少了招兵的困难。美国观察家……写道∶‘共产党的政府和军队是中国近代史上最受群众积极而广泛拥护的政府和军队。’”应注意到,这里并没有提到减租减息,更不用说土地改革了。

  80 赵效民,页229。

  81 具体内容主要有地租最高额不得超过正产物的375‰,保障佃权,30年内典地可以赎回,征收不在地主耕地以及借贷年利不得超过1分,基本与《中华民国土地法》相吻合,见赵效民,页237-238。

  82 如没收汉奸土地,接管逃亡地主土地,没收“黑地”,借种地富的“余地”,强迫“捐地”、“献地”、“借粮”、分配各种公地等,赵效民,页241-243。

  83 见赵效民,页250。

  84 1940-1942年,见赵效民,页246-249、256-259、262。

  85 赵效民,页272-274、279-280。

  86 赵效民,页281-286。

  87 “地板”、“邪不压正”,《赵树理文集》第一卷,工人出版社,北京,1980,页 63-69、254。

  88 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人民文学出版社,北京,页200。土改中农民向地主算帐时,常使用“利滚利”的办法。

  89 1945年11月27日与1946年4月11日的指示,见赵效民,页310-312。

  90 赵效民,页312-313。

  91 韩丁(William Hinton)∶《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中译本,北京出版社,1980,页138-139、590、143、145、146、164、160、222等。该书在美国出版于1966年,据笔者在20年之后的观察,它仍是美国大学社会学系(博士课程)的必读书之一。

  92 丁玲,页117、91;赵树理,页268。

  93 高王凌,昔阳安坪调查,1974。

  94 赵效民,页316-317。

  95 赵效民,页317-320。

  96 赵效民,页323-326;董志凯∶《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页61-69。

  97 董志凯,页96-103。

  98 《翻身》,页227-230、233-234、236-237。

  99 韩俊鸿讲述,1974年4月太原,山西大学历史系。

  100 昔阳安坪调查。

  101 赵树理,页267-268、27。

  102 丁玲,页159、249。

  103 某老干部的回忆,1991年1月;打击开明士绅见董志凯,页113、161。

  104 当时战争正处于战略转折点和大反攻的前夜,1947年8月29日新华社社论说∶要战胜敌人,“最重要的保证之一就是土地问题的彻底解决”,董志凯,页122。

  105 赵效民,页348-353;董志凯,页131、121-122、127-128。

  106 赵效民,页354。

  107 陈荷夫,页119;董志凯,页136。

  108 董志凯,页163-165、137。

  109 董志凯,页138-139。

  110 赵效民,页358、367-368、372;董志凯,页140、157;159、154、161。

  111 韩俊鸿讲。

  112 《翻身》,页280-281、253、298-299、369、352-353、375、307-308、356、487,488、513、557等;关于基层干部的问题见该书第35-39章;关于土改的基本目标,邓子恢曾指出,它就是使贫农的佃耕方式从封建租佃制度下解放出来,变为中农自耕方式,使之占有耕地面积的90%,农业人口的80-90%。1950年9月27日在中南军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总结报告,见蒋伯英∶《邓子恢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页283-284。

  113 黄仁宇∶《放宽历史的视界》,允晨文化公司,台北,1988,页257-258;黄仁宇∶“致友人的一封信”,1989年5月。据许多老干部回忆,第一批发动起来的被称为“勇敢分子”或“积极分子”,刚入村(或进入某一单位)后,真正老实巴交的农民还发动不起来,这批人则往往找上门来,于是就由他们打了头阵。真正的好干部经常是在运动中期,甚至第三期才涌现出来;这是一件“心照不宣”的事。显然,它是自下而上发动群众,取得“滚石效应”以逐次展开运动的一个需要。

  114 韩素音,页558。据老干部回忆,这是当时地下工作中最难说服人的一事。

  115 以上见赵效民,页371;381。

  116 赵效民,页381-383。

  117 赵效民,页374、365、381;董志凯,页165、187;陈荷夫,页131-133。据说,1933年划分阶级文件,在会后宣布收回不再下发,避免束缚群众思想,一律由贫农团决定阶级成分,贫农团要划什么成分就划什么成分,参见张根生:“我亲历毛泽东领导的三次土改”,《炎黄春秋》2003:6,页2(按:当时运动“疾风暴雨”的主要阶段已经过去);占有和出租多少土地才算地主呢?据说,出租一亩也算!徐卫的回忆,2002年;至于”排富户“,参见尤凤伟:“小灯”,《中篇小说选刊》2003:4。

  118 赵效民,页375;董志凯,页172。

  119 关于地主富农的打击面,在改正前后的对比是∶嫩江省安达三区,25%∶12%(户),33%∶14%(口);泰来县林甸,14%∶8%,15%∶10%;华中涟水王码乡,22%∶6%(户);山东牙前县郭城镇,2%∶9%(户);晋绥老区六县,22%∶8%(户);半老区十二县,9.3%∶4.6%,见董志凯,页188-190;江苏滨海六乡,13%∶5.6%(户);松江省,25%∶10%(口),赵效民,页375-376。在《谢觉哉日记》里,记载了许多有关的情况,如临县白文镇500多户,土改时定地富90多户(此地地主占地都不多);三井镇住户100余家,定为地富的70多家;兴县康宁村200多户,定地富90多,现“下得”只余5户;晋察冀边区6村调查,抗战前地富占18%;太行许多村庄扩大斗争面到总户数的15—20%,少数村达到30%,严重伤害了中农利益;另一方面,平山六区调查,地富户数为1%左右,这可能是他认为较为可靠的数字了(人民出版社,1984,页1193、1199、1237、1247)。

  120 赵效民,页375。

  121 伊莎贝尔·柯鲁克、大卫·柯鲁克∶《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群众运动》,中译本,北京出版社,1982,页318、215、315-316。

  122 《翻身》,页318、325-326、349、481、471、581、470、643-644。《谢觉哉日记》:1933年的文件中说:“在某些情形下,剥削分量虽超过总收入15%,但不超过30%,而群众不加反对者,仍不是富农”,现在一面把起点提高了,一面又把终点降低了,使遇到“某些情形”无伸缩余地(页1249)。

  123 黄仁宇的信,1989年5月。

  124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87,页272-273,1950年3月12日;《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85,页31。

  125 老干部的回忆,1991年6月;时认为这在经济上财政上没有问题,问题是在发动群众这一目标的能否实现;若干“试点”情况参见赵效民,页326-330。

  126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一,页264、272-273、313。

  127 杜润生的回忆,1991年4月,1992年12月,1993年1月。

  128 杜润生的回忆,1991年4月,但新区土改“乱打乱杀基本是控制住了”。

  129 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中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页113-114;李践为主编:∶《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三册,人民出版社,页70。

  130 《伟大的十年》,人民出版社,北京,1959,页29。

  131 章有义∶“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地权分配的再估计”,《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厦门),1988∶2;郭德宏∶“旧中国土地占有状况及发展趋势”,《中国社会科学》,1989∶4。

  132 《毛泽东选集》,页1313、1251(1948年1月,1947年12月);又见董志凯,页240-243。

  133 在李新等人主编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史》(初稿)第4卷的章节目录中(人民出版社,1962),有两处讲到土地改革,一是第一章第八节∶“巩固解放区的措施和土地改革的实行”,一是第三章第二节∶“土地法大纲的公布。中国共产党的整党运动和解放军的新式整军运动”,基本是从革命战争的角度出发的。

  134 见1929年11月中共闽西特委通告,1930年“二七会议”结论等,《土地革命纪事》页134、151、157;1930年6月前委闽西特委决议指出∶“争取群众是目前策略的第一标准,发展生产不是目前策略的第一标准”,《史料选编》,页403。

  135 董志凯,页208-210。

  136 《毛泽东选集》页1314、1312。

  137 1948年12月毛泽东指出,由封建制度下解放出来的农村经济,“在一个颇长的时间内,基本上仍然是分散的、个体的,但是在将来可以逐步地引向合作社方面发展”,赵效民,页396;毛泽东也并不打算让土改和合作社停留在“新民主主义”阶段,他说∶“对于农村问题,目前不可能有更彻底的解决办法,但将来非进一步发展不可。”韩素音,页421。

  138 《翻身》,页249-250。

  139 《十里店》,页14、262、191、58、238、77。

  140 1949年冬的调查,见史敬棠等编∶《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史料》(上册),三联书店,北京,1962,页812-814。

  141 林渤民∶“正确认识与解决群众在生产发家中的思想障碍”,史敬棠,页964-966。

  142 1948年5月10日东北军区后勤党委会∶“目前后勤运输状况任务组织和运输力的统一与使用”。

  143 笔者接触过不同层次的若干老干部,都曾回忆起这点。

  144 如淮海战役出动民工225万人,超过军队人数二倍多,三大战役共出动民工540余万,见董志凯,页281。“三查”是查阶级、查工作、查斗志;“三整”是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另据老干部回忆,在一些地区(如山东等),正是通过分配土地和斗争地主,才把农民“拉下水”(特别是那些“接敌区”,面临着“还乡团”的实在威胁),农民就不能不跟上“党”走了。

  145 赵德发:《缱绻与决绝》,人民文学出版社,北京,1996,页190—191、159。

  146 黄仁宇:《从大历史的角度读蒋介石日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8,页414;《黄河青山》,联经,台北,页192—193;《关系千万重》,三联书店,北京,2001,页66。

  147 1945-46年,老区人口约13500万,至1947年有1/3地区尚未土改(参见前节),已土改人口约9000万;又见董志凯,页262。

  148 董志凯,页95;在3年内战期间华北和东北约有250万人参军,见该书页280。

  149 毛泽东∶“新解放区农村工作的策略问题”,《毛泽东选集》,页1327,紧接上句说,“在解放后的相当时期内,实行减租减息和酌量调剂种子口粮的社会政策和合理负担的财政政策”。当然在抗战时期,共产党的发展(特别是在接敌地区),有很大一部分是得助于民族主义,这与和国民党对抗是不同的。

  150 赵效民,页412-413。

  151 参见《十里店》,页67;《翻身》,页631。

  152 林祖涵∶“湖南的土地问题”(1927年6月),《史料选编》,页144。

  153 1951年2月7日毛泽东在中央关于同意杜润生所提分阶段进行土改的电报中说∶“我们同意杜润生所提的方法,即首先在各县普遍发动群众,进行减租退押反霸及镇压反革命的斗争,整顿基层组织,将此作为一个阶段,接着转入分田阶段。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而且也是最迅速的。土地改革的正确秩序,本来应当如此。华东、中南许多地方,凡土改工作做得最好的,都是经过了这样的秩序。过去华北东北及山东的土改经验也是如此。……广东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内,没有抓紧发动群众整顿基层这一个最基本的环节,所以现在一提到分田就感觉吃力,……”《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88,页107;相应地,邓子恢也把“真正发动群众”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1950年4月,他在致毛泽东的电报中说∶“平、津近郊土改,民主人士叫好,农村不乱是好的。但农民是否真正发动起来,也应检查”,《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国防大学出版社,北京,1988,页627。

  154 “刘少奇同志在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读书会上的发言”,《经济研究资料》,第20期,1980,页4。

  155 “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 ”,1926年9月1日。

  156 以上参见杜润生的回忆,1990—1995年,多次。

  157 黄仁宇语,意指社会的上、下二层及中层建设,如他在1989年5月19日的信中说:国民党和蒋介石替中国创造了一个高层机构,共产党与毛泽东翻转了中国的低层机构,刻下的任务是重订上下之间的联系。

共[1]页

没有数据!
姓名:
E-mail:

内容:
输入图中字符:
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投稿须知 | 版权申明
地址:成都市科华北路64号棕南俊园86号信箱·四川大学哲学研究所办公室 邮编:610065
联系电话:86-028-8522952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5-2008 H.V ,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站建设:纵横天下 备案号:蜀ICP备17004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