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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红利如何惠及民生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贾康 点击:37644次 时间:2014/4/1 20:24:20

“改革红利惠及民生”主题非常重要,可联想到的另外一句话与此大意一致,就是“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总体来说,要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开放成果,需要抓住改革不放,理顺相关的“现代国家治理”整个制度安排和机制联结,释放改革红利。这个改革红利,从原理上来说就是解放生产力,而解放生产力是以我们可选择的各种要素里边应抓住不放、最具有一定可塑性的制度创新。在这个大题目的理解之下,我想谈五点认识,试作解读分析。

   第一,我们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一直有一个从“生产目的讨论”开始、延续到现在仍存在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如何纠偏”这个重要的认识线索。十八大之后,新一届政府有一句很“接地气”的话就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还原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基本点和归宿上。上述指导思想在现实生活中间碰到的问题,还真是不少。比如我们这些年在发展中间,GDP实际上是被各个具体辖区决策者特别看重的指标。现在已反复强调不要“GDP挂帅”、“不以GDP论英雄”,建立更合理的综合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等,但到操作层面,指标体系并不清晰。因此,需要进一步结合改革和机制转换,继续努力落实生产目的,使现实经济发展合乎其本原与内在逻辑,对发生的偏向能够及时地加以校正。

   第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提升到“决定性作用”的认识过程。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表述意义重大。当然市场并不能决定一切,还有失灵的地方,让市场充分起作用、发挥潜力活力的同时,政府还必须发挥自己的作用。

   政府的作用要发挥好,首先就是“以政控财、以财行政”的财政体系能不能现代化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直接对应于“现代市场体系”,又对应于“现代国家治理”核心理念。而且对这样的现代制度体系的建设,也提出了时间表,即2020年“全面小康”见眉目的时候,财政体制改革要“取得决定性成果”,这是指导中国今后长时期现代化进程的非常重要的理念和逻辑链接。那么,财政要使政府职能得到既不越位又不缺位的发挥,必须体现在其支出责任与事权相适应,在操作上则需要形成可规范掌握的事权明细单与支出责任明细单。具体的取向上,要保证整体环境公平、正义。在覆盖全民的“改善民生”方面,考虑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此基础上,政府再施加以财税手段和其他一些必要手段适当再分配。

   这种总体的政府的作用,更多地要雪中送炭,尽量少些锦上添花。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间,有财力、有能力的地方实际上做了不少锦上添花的事。实际上,应该把发达地区的一部分财力转到欠发达地区,让那些更需要雪中送炭的区域,得到更多公共财政支持,更多改革开放成果惠及。这样的一个机制,实际做起来也是要触碰既得利益的。

   第三,从改革层面考虑,现在真正难就难在到了深水区以后,怎么样化解既得利益的障碍,怎么实现“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从这个角度,我只讲一个观察点:公众几乎都在关注行政成本方面的“三公”支出。中央级政府已经公布部门预算,晒出“三公支出”清单,并要求地方往下也要层层公布。这个事情做起来意义重大,让老百姓知道纳税人的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全程透明,使老百姓有知情权,跟上的就是质询权、建议权、监督权的落实。最终需要全社会公众能够通过一套可持续的机制,有效实施对公共资源的决策权。这就是民主化、法治化取向的实质内容。

   当前,公众现在看到的“三公”支出还都是一些表面情况。行政运行成本高昂,更多因为整个架构没有得到有效改造。例如,“大部制”推进非常困难,政府层级框架上还是五层级,实现“扁平化”也相当困难。这个推进过程中是要触碰一大堆既得利益的。高昂行政成本如果能够真正得以压缩,才会把应珍惜的、有限的公共资源更好地惠及民生,扶助弱势群体,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四,在惠及民生、满足民众利益诉求方面,必须高水准地处理眼前利益、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本利益之间的权衡和协调问题。因为短期利益、眼前利益、鼻子尖底下这点利益,往往和长远利益、根本利益是不一致的。我注意到,决策层在讨论住房问题时,特别强调“保障房”的有效供给,又明确提出了要防止“福利陷阱”。两者关系如果处理不好,更多地让位于短期利益,让一些没有后劲的因素一时热闹起来,那么这整个过程就会归于不可收拾。这已有前车之鉴,很多经济体走到中等收入阶段后,却碰到“天花板”,最后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而一蹶不振,最为典型的当数拉美国家“民粹主义基础上的福利赶超”的失败教训。

   “改善福利”、“改善民生”,如果没有一个可持续的机制,没有对于分寸的正确把握,那么一旦过了界,福利就会从云端跌落尘埃,跟着一起跌下来的,就是整个发展的后劲和全局。在发展经济学角度看,结合着制度经济学和转轨经济学讨论的时候,这些方面都是可加探讨的。要通过一系列的努力,让民众在追求短期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衔接、认识长期利益和根本利益,认同触碰民众层面既得利益的一系列的改革。比如对现在出现的雾霾,谁都认为不可容忍,但一旦说到要通过资源税、环境税等经济手段加以改善,企业和居民一起节电、节水、节能降耗,很多人就难以接受。处理好这些事情,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也要结合一系列可以逐渐推进的改革,才能做好做实。

   最后,从历史过程来看,改革红利惠及民生还必须解决好与“民权”相关的制度建设。我们实际上不能回避的,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现代化战略目标宏伟愿景的实现,包含从“民族”、“民生”到“民权”的逻辑递进。首先,积贫积弱、国家要被列强肢解而四分五裂的情况下,先要形成一个像模像样的民族。推翻帝制以后,经过军阀混战、内战等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有了一个基本的、统一的民族国家的框架。后面跟着的是“民生”。怎样改进民生,有发展建设的强烈追求。从“一五”时期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到改革开放新时期,终于使我们看到有了较普遍的温饱之后,又有望在2020年在民生方面实现“全面小康”。在这个“民族”、“民生”之后,民众还必然在公民意识和纳税人意识提高以后有“民权”方面的诉求。这样的诉求合乎人类文明之路的发展逻辑,无可回避。所以我们还必须逐步解决好和“民权”相关的一套制度建设。

   现代国家治理,要特别强调不是简单地自上而下管理、控制、调控,这里边有管理也有自管理,有调控也有自调控,有组织也有自组织。一定要把民主化、法治化这样一个方向上可做的事情抓住不放,一步一步往前推,这样才可能真正地“在改革红利发挥的同时,让全社会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这里边的成果,除了于物质条件方面越来越好之外,一定要有文化因素,要有现代社会更综合的软实力因素,将之都融合在这个过程中间,这才是真正可持续升级的惠及民生,才符合发展之中提高层次的必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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